重婚罪:
中華民國刑法
刑法第 237 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夫妻義務:
包含同居、扶養、忠誠,但同居義務不等於性義務,法律保障性自主權,強制性行為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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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我不知道是不是文組的腦子都有問題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法律規定的一夫一妻制 是在定義什麼?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法律規定的「重婚罪」 是在定義什麼?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身分證上的「配偶欄」是在定義什麼?
按照這個法官的意思是
只要你沒登記 隨便你幹到天荒地老都沒事
我真的覺得台灣法官的考試應該加考數理化 否則只是法匠而已
那還不如給對岸的法律來判
現在一堆判決都複製貼上的八股文 又臭又長
律師開庭就跟潑婦罵街 無賴耍賴一樣
而法官就好像和事佬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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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3)
推
kiddking
比照中國更好。早就沒有配偶權損害賠償了。
01/2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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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OO
可以釋憲呀,坐看網內互打
01/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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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700846
從此結婚除了要分財產 沒什麼好處 台灣終於要跟法國美
01/2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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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700846
國一樣只相處不結婚了
01/22 11:28
推
gameguy
法國是同居不結婚也可以要求一半財產耶
01/2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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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mith
出軌不就等於不忠誠嗎? 這個法官真的很瞎 打一篇廢話作文
01/2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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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mith
這不就是違反了夫妻義務? 還是忠誠這項不包含肉體? XD
01/22 12:33
噓
tcswang
草兒蔥吃多了
01/22 12:56
噓
wadashiwa01
太寂寞寫個廢文刷存在感囉
01/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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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0216
某T政治腦狗嘴狂吠真可憐=
01/22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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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to
原文有寫是“民法”不存在“配偶權” 1.法官說民法你找刑法
01/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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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to
就是拿民朝劍斬清朝官 2.民法法條上確實沒有出現“配偶權
01/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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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to
”三個字
01/2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