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元的誘惑!15歲少女傻傻信了 連3次上演公廁四腳獸
00:022023/09/17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https://i.imgur.com/42hlqvp.jpg
顏男以20萬元的代價誘惑15歲少女,在宮廟公廁裡連續3次上演「四腳獸」。(示意圖/S
hutterstock)
花蓮縣一名顏姓男子在超商搭訕15歲少女珮珮(化名),以5000元的代價邀約「開房間」
,還誆稱當女朋友1個月給6萬元等包養,珮珮受不了金錢誘惑,與顏男搭前往七星潭看風
景,邊喝酒、邊聊天。
後來珮珮不勝酒力想要嘔吐,顏男陪她前往一旁宮廟公廁,此時,顏男又誇下海口說,發
生性行為就給妳20萬元,2人就在公廁內連續3次上演四腳獸。
結束後,顏男邀約一同前往飯店,但珮珮不願意,顏男就一毛錢都沒給,將珮珮丟包在現
場,自己離開。
法官認,案發時珮珮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顏男所為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1條第1項之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應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對於14歲
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論處。
法官審酌被,顏男明知珮珮尚屬年幼,性自主及判斷能力均未臻成熟,竟未能克制己身性
慾,以金錢利誘發生性交行為,嚴重影響珮珮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
檢警偵查時顏男否認犯行,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罪,且未與珮珮及其母親達成調和解,案
發後珮珮因此是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日前判決顏男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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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917000032-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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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26)
推
DwyaneWade3
不不
09/17 11:26
推
zeem
幹了不給錢,關死最好。
09/17 11:28
推
sam7207
不給錢不算嫖
09/17 11:55
推
ilovebee
唯一死刑
09/17 12:47
推
y2k2001year
處刑6月? 鬼島果然犯罪天堂
09/17 13:20
推
MrUncle
六個月,入獄後還能和同好切磋鑽研誘拐技巧,難怪這些性
09/17 13:27
→
MrUncle
侵犯趨之若鶩一犯再犯
09/17 13:27
→
sinonking
6個月是什麼鬼東西
09/17 14:40
噓
y06170705
女的跟家長都沒問題?
09/17 14:40
推
randy2903
未和解未成年才判6個月?
09/17 16:12
推
roex0608
噓文看清楚好嗎?"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並不是強姦罪
09/17 16:24
推
hat13201
六個月真是笑死人
09/17 17:41
推
jupto
不給錢可能連嫖都不算 也沒強迫不是強姦 好像只能用16~14
09/17 18:46
→
jupto
性交的那條判
09/17 18:46
→
aa474747
才半年 難怪不和解
09/17 22:02
噓
pizpizpizpiz
六個月? 這法官 只能祝福你以後也遇到
09/17 23:07
推
KSUGOD
懷疑早就被開包了?
09/18 00:06
推
mikayu
6個月是三小?法官的女兒遇到也別忘記
09/18 06:56
噓
yeeouo
法官叫啥
09/18 07:14
→
yeeouo
到底是誰盤這麼輕啊
09/18 07:15
噓
scott6065
女的價值觀也很有問題
09/18 07:40
推
ac8628
6個月?所以只要對方同意,但不給錢就這刑責?
09/18 09:11
推
jeremygaim
就買賣而已激動啥
09/18 10:17
→
newking761
幹你娘,幹了不給錢真的是雞掰郎,幹
09/18 12:13
推
harry801030
這樣六個月,犯罪天堂不是說假的
09/18 17:15
→
adoko
20萬不給是詐欺吧
09/20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