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勸誘12歲女童嘿咻 「下次沒吞精就喝尿」對話成鐵證
國軍林姓士兵與12歲女童交往發生4次性關係,聊天時指責女童口交時沒有吞食他的精液
,還恫嚇下次不吞精就得喝尿,對話成為法庭證據,桃園地院將林男判處4年徒刑。(記
者余瑞仁攝)
2023/08/16 17:55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國軍一名林姓志願役士兵去年6月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年僅12歲的女童「小雨(化名)」,
明知對方未成年,卻仍勸誘女童與他發生性關係,事後還怪罪女方口交時沒有吞吃他的精
液,恫嚇下次沒吞精就得喝尿,這段聊天訊息成為法庭證據,林也坦承犯案,桃園地院依
妨害性自主判處4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2020年8月入伍、2022年11月退伍)於服兵役期間透過網路遊戲結識「
小雨」,林男明知對方年僅12歲,於2022年7月間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4度在旅館和女方
發生性關係,後來因為「小雨」與其他網友聊天提及雙方關係,犯行因此曝光,經熱心網
友報案將他送辦。
法院審理認為,林男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應以陸海空軍刑法論處;林男坦承與女童發生多
次性關係,稱案發時與「小雨」是男女朋友,法官從雙方的聊天紀錄可見「小雨」因故向
林道歉時,林回覆「我不會相信妳,因為妳答應我的事,妳也沒有做到」、「跟妳說要吃
精液,妳有吃嗎?」等語,「小雨」為此回稱「下次我一定吃」時,林則稱「見面要幫我
口爆吞精」,還恫嚇「如果沒有吞精液就喝尿」等語。
法官認為,「小雨」年僅12歲、對男女情慾尚懵懂未知,性自主權認知也未成熟,是在林
男不斷勸誘下而發生性行為,林男雖然犯後坦承犯罪並當庭向「小雨」家長道歉,但至今
均未賠償對方損失、取得原諒,審結判處林男4年徒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9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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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3)
推
yeeouo
陸海空軍刑法這麼輕
08/16 22:09
噓
badguys
才四年
08/16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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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gehogs
什麼遊戲?
08/16 22:16
→
brella
厲害厲害
08/1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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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xia
可怕啊
08/16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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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9305
好噁 怎麼才四年
08/16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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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k99
熱心網友?眼紅吃不到?
08/17 13:23
→
gameguy
12歲,幹幼齒,關一關鋼刷洗GG
08/17 14:15
噓
RainCityBoy
這真的垃圾
08/17 16:45
噓
daniel0202
垃圾 12歲才4年
08/1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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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wthelife8
他媽的垃圾 人神共憤
08/18 01:53
噓
Tribute
才四年,直接化學去勢與無期徒刑啦!
08/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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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ptt
國軍軍妓咧
08/18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