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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041613 2023-03-19 12:30 聯合報/ 記者張已亷/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1名男子被控多次性侵同居人的未成年孩子,逞一己私慾趁隙闖入女童房間進行猥褻 ,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男子堅決否認;法院比對女童證詞發現差異極大,女童 父母、哥哥也未見男子有不當行為,僅憑女童單一指述,缺乏其他補強證據,認為男子嫌 疑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男子為女童母親的同居人,在2017年至2020年間,趁女童母親外出或藉酒 意性侵女童達28次,女童於2020年2月11日外出未歸,由女童母親前往其朋友住處將她帶 回後,兩人於隔日爭吵時,女童母親才得知她遭到同居人性侵。 檢方表示,案發後女童母親深感恐懼與擔心,認為是女童亂說話,極度否認本件事情發生 。檢方認為,女童獲得其原生家庭支持的力量薄弱,後續經社工介入協助女童報警曝光後 ,檢方偵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男子 。 屏東地院審理時,男子表示確實有與女童同住,但堅決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做過檢察官起 訴的違法事情。 法院比對女童在社工會談、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各次證詞,發現她就被性侵時對於遭強制 猥褻的方式前後證述不一致,且對於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次數多次反覆變化,存在顯 而易見的差異,另遭性侵後離家出走的時序也無法前後吻合,顯見證詞不一明顯有瑕疵。 判決書指出,女童父母、哥哥等人皆表示沒有看見男子有做出違法行為,也不曾聽女童向 其反應,僅有她單一指述無其他補強證據,認為女童在外流連未歸,除可能因遭性侵,也 有可能是因為與母親之間的親子衝突所致。法院認為,當前檢察官所提的各項證據仍存有 合理懷疑之處,認定男子嫌疑不足,判他無罪。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07.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sex/M.1679216903.A.D0C.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2.148.134 臺灣), 03/23/2023 16: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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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ee97 三小 03/19 17:34
Hohenzollern 媽媽想分手就直說嘛 叫女兒誣告性侵...... 03/19 18:19
d8731400 這篇我看不出來媽媽叫女兒誣告? 03/19 23:33
calpis51 仙補。可參考 03/21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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