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11年就性交易合法了,
但…….
司法院釋字第666號解釋
在2011年時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81條,增訂第91-1條後,在性交易區域內
開設性產業或進行性交易者,娼嫖皆不罰、
區域外則娼嫖皆罰。 但由於目前尚未有任何地方政府設立專區,故實務上是娼嫖皆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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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4)
噓
birdyman
扯到這個…有點……
12/31 16:00
噓
justdoit
扯遠了
12/31 16:27
噓
hogu134
可以不要回中時廢文嗎?
12/31 17:05
推
yasea2004
全台都是專區?
01/01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