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7080089.aspx
台積電前經理跳槽中國同業違協議 判賠250萬確定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台積電前採購處薛姓經理在職期間簽下競業禁止協議,
離職後5個月就去中國半導體、晶圓代工公司任職,遭台積電求償,一、二審判賠新台幣
25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歷審判決指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告表示,薛姓男子於民國88年進入公司
,93年起轉任採購業務,更在100年7月間擔任採購處經理,得接觸並知悉台積電所有原物
料規格、參數,及供應商訂單及合約所載資訊等內容。
台積電在101年3月間與薛男簽下競業禁止協議,約定薛男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受僱於從
事半導體晶圓製造及相關服務的競爭對手,也不得為競爭對手提供服務,若有違反,須賠
償離職前24個月內自公司內所受領的一切給付總額。
薛男105年7月間離職,離職時台積電因競業禁止協議的關係,給予薛男特別補償金新台幣
117萬270元;未料,薛男在當年12月間赴中國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擔任此集團轄下的長江
存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武漢新芯積體電路製造有限公司的採購副總裁。新芯公司是中國
半導體製造產業龍頭,也提供晶圓代工服務,為台積電的競爭對手。
台積電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補償金117萬270元及給付違約金即離職前24個月內領取公
司給付總額1440萬676元,總計求償1557萬946元。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薛男須賠償25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
為台積電與薛男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限制時間不長、補償合理,雙方約定有效。
二審認為,薛男於105年12月任職新芯公司,在隔年的10月13日離職,此公司確實為台積
電競爭對手,因此台積電得請求返還其任職新芯公司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違約金,仍
判薛男須賠償台積電250萬元;薛男不服提起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編輯:戴光育)1110708
備註:
有給特別補償金
還直接跑去中國紫光
這很明顯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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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2)
推
FK6819
經理一年才7百多萬,是要笑死人喔
07/08 13:31
→
skycitadel
紫光都快買下台積電了 別怕
07/08 13:31
推
chunfo
挖採購幹嘛
07/08 13:33
推
jerrypan1
去當副總的 簽約金就不只250了吧
07/08 13:33
→
jerrypan1
罰這些錢有嚇阻力嗎 高官還不是照跳
07/08 13:33
推
Linlosehow
看來必須加強基層PIP了
07/08 13:38
推
wcre
18個月競業禁止補償117萬,每月65K,經理真廉價?
07/08 13:44
推
wtl
有給錢不錯啦 更多公司沒給錢還用競業條款告員工
07/08 13:47
推
yamakazi
競業只會給原薪的幾成吧
07/08 13:49
推
cwttt
算合規矩提告吧,一堆公司只會叫人簽競業,沒種給
07/08 14:11
→
cwttt
補償費
07/08 14:11
推
jeff0025
經理才250?
07/08 14:13
推
YukiTW
一般工程師簽競業條款,有哪間公司會給補償金的啊?
07/08 14:26
推
chaoskyuriop
神山:繼續加強宣導基層PIP
07/08 14:26
推
kyle5241
補償金就底薪而已…只有年薪兩成啊…是你你吞的下
07/08 14:32
→
kyle5241
去?
07/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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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5241
正常來說每年給800萬才對~不然簽下去一年虧600萬
07/08 14:33
→
kyle5241
也太扯
07/08 14:33
推
good5755
補償金是低薪的一半吧 依照內文離職前的年薪,低薪
07/08 14:33
→
good5755
加分紅是7百多萬
07/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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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boo123
台積電會告Suk Lee嗎?
07/08 14:36
推
ritaj
250萬對跳槽的GGer來說不痛不癢吧
07/08 14:48
推
wpjd
沒事 多抓幾個廠商違規帶手機就好
07/08 14:53
推
KevinJay
簽約金都不止250了
07/08 14:56
推
SolomonTab
經理 現在不只1000萬….
07/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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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
這種offer挖角公司一定都會補償啦
07/08 15:15
推
horb
可以耶。有賺
07/08 15:15
推
b18902040
250賠的起
07/08 16:08
→
kyle5241
直接拒絕簽競業條款不行嗎?
07/08 16:32
推
phix
罰250是不是看不起人
07/08 16:32
→
kinoko
補償金才117萬要賠250萬 勞方永遠都是虧的那邊
07/08 17:16
推
ian41360
是說,蔣爸那種比較嚴重吧
07/08 17:30
推
CTTSAI
才250對面隨便砸
07/08 17:38
推
kevin190
這個人蠻倒霉的,挖角的公司倒光,再被前公司提告
07/08 17:54
→
a740125
這補償金也太少了吧
07/08 18:27
推
lycer
18個月補償117萬
07/0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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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er
號稱GG經理會被笑吧!
07/08 19:38
→
castjane
推
07/08 19:41
→
castjane
國安問題 正常要賠更多ㄆ
07/08 19:41
推
magic404011
才250,有心要挖的公司直接幫你出
07/08 20:08
推
Adam6613
才250
07/08 21:21
推
crorangeazy
才250 還是賺
07/0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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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mo168
不痛不癢
07/08 21:45
推
shallmin
扣掉賠償金還領的比較多吧
07/08 23:12
→
hhlucky77
24個月內領取公司給付總額1440萬676元
07/09 05:20
推
king22649
才117 ...
07/09 15:27
推
persionbird
年薪有700萬, 競業條款給的錢太少了吧
07/09 16:43
→
persionbird
不過也才罰250萬,應該對手公司全出
07/09 16:44
推
qtzbbztq
這賠償金對方公司直接付掉都不痛不癢的
07/1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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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YAU
朋友前公司就摳門沒給補償金,結果整個team被挖走
07/10 13:29
→
REMEMBERYAU
,連法務也說不可能告的贏
07/10 13:29
→
REMEMBERYAU
結果就是重找人接不上,直接訂單都沒了
07/1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