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自己的情況是這樣的
簽約金下來會扣兩筆:
1.獎金抽成稅
2.健保補充費
扣完剩下的才進你戶頭
離職的時候,你需要繳回全額簽約金(含已經扣掉的1+2)
2 基本上是上繳就上繳了,所以就當被怪打趴,噴掉了。
1的話,確實有範本,照著寄給國稅局,但是你還是拿不到
因為你繳的稅會比獎金抽成稅還多
國稅局會告訴你: 你明年原本要繳A萬稅金,扣掉B萬獎金抽成稅後,你只需繳(A-B)萬稅
金。
結論:
你只需要確定這筆簽約金沒有被計入你明年所得就可以。
1就當預繳綜所稅,不會退
補充2:有人說2可以退,按1的例子確實是要可以退,但是我自己詢問後是被打搶,也懶
的再花時間跟他爭,就當噴掉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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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32.2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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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打點話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這屬違約性質,所以不會退補充費。
我有嘗試解釋獎金抽成稅的例子,但是沒被接受,後來我就沒再去爭取,當噴掉了。
※ 編輯: negohsu (27.242.132.224 臺灣), 02/18/2022 18:01:53
推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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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loud
原來2拿不回來
02/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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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0611
2問看看健保局
02/18 14:13
噓
sky410227
2是可以的喔
02/18 16:04
推
zamo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5年8月11日第1142次復
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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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查委員會附帶決議,員工於約定任職期限屆滿前離職
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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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依約返還獎勵金之協議係屬附解除條件之約定,核
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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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屬薪資所得之減項。
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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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我當時健保費有退喔
11/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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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https://gibbschen.blogspot.com/2019/01/blog-pos
11/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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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t.html
11/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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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mo
這邊有前輩教學
11/05 09:56
→
zamo
關鍵在於這個是 返還 不是 賠償
11/05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