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erman (感覺放鬆,我愛你)》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skub4gy
: 明年1月1日勞動事件法上路了,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就是
: 以往勞工的訴訟都是要勞工舉證資方違法,但是所有的資料都
: 在資方,怎麼可能ᄉ像狺u來告自己,但以後勞資爭的舉證責任
: 在資方…
: 也就是科技業常有的責任制免錢加班,如果離職員工提出告訴沒給
: 加班費?資方要舉證沒要求勞工加班嗎?勞工可依法要求僱主依出
: 勤狀況給予加班費
: 經濟日報: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524/4143200
: 懶人包:
: https://tinyurl.com/yx2u683s
: 加班工時認定爭議,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勞方工時以出勤紀錄記載時間推定,若雇主
: 無法舉出其他反證,一律以出勤紀錄為準。
該法案立意良善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某個做MCU的公司會竄改員工下班紀錄
例: 18:05刷卡去吃晚餐
回來繼續忙到21:00離開
但是刷卡紀錄只有18:05
系統只紀錄離下班時間最近的一筆
出勤紀錄自己平常也無權查閱
可能還是要有配套措施來防堵這種手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80.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Tech_Job/M.1577776710.A.70F.html
幫大家解惑一下
要離開辦公室會經過出入口管制站
不刷沒辦法離開去餐廳吃飯
※ 編輯: bug1st (60.248.80.91 臺灣), 12/31/2019 17:13:20
推文 (65)
推
rihlwkin
正常 超過加班工時也有上班部分不刷卡改紙本簽核 加班費
12/31 15:29
→
rihlwkin
晚半個月發送
12/31 15:29
推
j0958322080
傳說中的小白單
12/31 15:32
→
notepad67
原PO就是一直搞不清楚,本法不是實體法啊,為什麼會有
12/31 15:33
→
notepad67
他保障勞工的錯覺
12/31 15:33
推
notepad67
竄改員工下班記錄是違法的哦,也就是你打了卡,他刪除
12/31 15:38
→
notepad67
或修改是違法的,但你打了卡,自己跑回來上班,是你的
12/31 15:38
→
notepad67
問題哦...
12/31 15:38
→
loadingN
吃完就不要回來啦
12/31 15:39
推
cgavin
去吃飯不要刷卡阿 這樣就只有21:00的記錄
12/31 15:40
→
onomedu
似乎老板要舉證你沒加班
12/31 15:42
推
j0958322080
有些要刷卡才能出阿,或是看蝴蝶機
12/31 15:54
推
gn01642884
就說勞基法的立法方向反了 應該要無償加班處罰勞工
12/31 15:57
推
notepad67
不是老板舉證啊,你就沒有刷卡,是你要舉證你有上班。
12/31 15:57
→
nemies
我有待過那個老闆叫警衛ㄅㄅ幫你5點一到打卡的
12/31 16:07
推
cka
這樣是公司偽造文書 其實法律有啊 但是要有人提供證據
12/31 16:16
→
young000
現在手機隨時可以錄影呀,這樣公司鐵定倒楣 XD
12/31 16:18
推
notepad67
你要錄什麼影?警衛打卡嗎?
12/31 16:35
推
kevin28
你自己不刷卡怪誰
12/31 16:46
推
damnche
至少有立法是好事
12/31 16:51
噓
kevinmeng2
你知道誇張一點的公司的…有兩套HR系統阿!一套正式
12/31 16:59
→
kevinmeng2
,一套美其名測試…但你哪知道他撈哪一套給政府
12/31 16:59
→
lookinto
台灣勞動市場條件不能進步的其中之一個原因 很可
12/31 17:27
→
lookinto
能是HR從業人員 資方老闆會了解勞基法細節
12/31 17:28
→
lookinto
然後再想出漏洞或對策方法嗎 很可能是HR同仁的進策
12/31 17:29
→
lookinto
反之 如果資方老闆跟HR都能確實遵守勞基法 與
12/31 17:32
→
lookinto
立法精神 勞動條件應該會前進不少
12/31 17:33
推
a810086
立法的時候本就不該開漏洞給人鑽了,還等別人找漏洞勒
12/31 17:37
推
NTHU701631
希望有一天能同樓上所言
12/31 17:37
→
a810086
法條本來就該嚴謹,不然我們要自己去跟老闆說嗎
12/31 17:38
→
purpleboy01
像上面所述有兩套系統的 那覺得這是公司還政府問題
12/31 17:52
推
abccbaandy
法律本來就一堆漏洞阿...
12/31 17:56
噓
leav
這篇真的是牛頭不對馬嘴
12/31 17:58
→
a810086
本來就一堆漏洞還修一個更大的明顯的漏洞給人鑽啊,居心
12/31 18:00
→
a810086
為何
12/31 18:00
推
konichiwaman
資進黨啊 呵呵 蟑螂出來反擊啊
12/31 19:38
推
seal46825
:自己去跟你們老闆説啊
12/31 20:04
噓
playdoom
沒能力的政府
01/01 01:35
推
oberatri
漏洞變小 怎會變大??
01/01 10:24
→
oberatri
修改出勤是違法 不用新法就可罰,這種公司直接說出名字呀
01/01 10:24
推
mathrew
有兩套系統也要怪政府 真是怪了 難怪台灣人特別愛統一
01/01 10:43
→
mathrew
因為這樣才可以跟中共一樣 統一管
01/01 10:43
→
mathrew
也難怪KMT都不做事 反正少做少錯 不做不錯
01/01 10:46
推
notepad67
@LOOKINTO 你怪HR是不是有事?老闆雇HR要花錢的,目的
01/01 14:48
→
notepad67
自然是通過HR的工作賺更多的錢。所以HR的意志是讓老闆
01/01 14:48
→
notepad67
賺錢,你想要站在員工的立場,為員工爭權益,那你去組
01/01 14:48
→
notepad67
工會啊。不是HR沒好人,只是好人也要吃飯,有良心有熱
01/01 14:48
→
notepad67
血的人也要吃飯,那麼是誰給這個飯碗呢?是老闆給飯碗
01/01 14:48
→
notepad67
。而讓員工少加班,幫員工改善工作環境、伙食或其他,
01/01 14:48
→
notepad67
能不能讓老闆賺到錢呢?抱歉,不能。
01/01 14:48
推
notepad67
重點是HR不會去故意違法,只是這個法訂的時候就有路可
01/01 15:07
→
notepad67
以走而已
01/01 15:07
→
lookinto
@notepad 我很好 沒有什麼事 HR是被雇來幫忙
01/03 15:17
→
lookinto
老闆跟員工 讓職場環境使員工更願意付出 更熱血
01/03 15:18
→
lookinto
如果只是來教老闆如何鑽漏洞 這個公司的環境絕
01/03 15:20
→
lookinto
留不住好員工 長期來看 這樣的HR隊公司不是好的
01/03 15:21
→
lookinto
資產 指是讓公司找到 不得不留下來的員工 而不是
01/03 15:22
→
lookinto
能讓公司有更多發展的員工
01/03 15:22
→
lookinto
個人之前的發言已說 HR教老闆鑽漏洞的做法是
01/03 15:23
→
lookinto
職場上 勞動條件不能進步的原因之一 不是唯一
01/03 15:24
→
lookinto
勞基法通常規定的是最基本的勞動條件 如果一個
01/03 15:27
→
lookinto
公司的老闆或HR就是要鑽漏洞省這基本的成本
01/03 15:27
→
lookinto
這樣的公司文化或職場環境 絕對留不住好員工
01/03 15:28
→
lookinto
沒好員工的公司會有什麼好的未來與發展
01/03 15:29
→
jerrylin
這個就看有沒有人要檢舉
01/04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