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勞基法法有相關規定
雇主欲資遣勞工,需有勞基法第11條所規定之情形:
歇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不可抗力暫時工作在一個月以上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時
但是如果說
公司就是有規定考績需要有人拿最差
需要被解雇
但是公司又很賺錢一直蓋新廠買機台
解雇老人僱用新人
這樣算合法嗎
科技業好像都是用這招~~
但是很少看到投訴上新聞
印象最深刻的是很久以前的台積大解雇
像最近面板廠一直慘賠虧損
就很好奇裡面勞工會面臨這樣的困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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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01.1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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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vart (122.117.101.164 臺灣), 11/01/2019 22:19:37
推文 (110)
推
j0958322080
考績差通常就是11-5不過我覺得勞工申訴會勝訴,11-5
11/01 22:24
→
j0958322080
沒那麼好認定,雇主還要舉證你真的沒能力
11/01 22:24
→
m4vu0
前幾天才去面板雙虎面研發而已 他們現在也還在找人
11/01 22:25
推
magic704226
11-5 並不是考績差就能使用
11/01 22:44
→
magic704226
使用11之5之前,要先幫你換部門
11/01 22:45
→
magic704226
資方使用11-5, 是最後手段
11/01 22:45
→
magic704226
但一般勞方都會被唬住
11/01 22:46
推
bnb19009
只要有給資遣費應該就可以隨便叫你走人了
11/01 22:51
→
loadingN
有能力的會自己走 不用擔心他們
11/01 22:58
→
joijoe
該給的有給 不用理由就能叫你走人
11/01 23:10
→
wellkom
走得了就會走了,走不了被處理的自己也要知道自己斤兩
11/01 23:20
→
wellkom
難道要弄到跟雇主對簿公堂,再把履歷表灑到網路上喔?
11/01 23:20
推
rihlwkin
給你錢叫你走 管你是不是末尾淘汰 是不是得罪主管 是不
11/01 23:55
→
rihlwkin
是主管眼中釘
11/01 23:55
→
iPadProPlus
可以
11/02 00:23
→
wzmildf
正確答案: 不行,但沒幾個敢跟公司玩的
11/02 00:24
推
YSJ543
不行啊 妳要提出足夠舉證
11/02 00:26
推
A1pha
11-5 我們公司人資會這樣玩,在離職文件辦理的時候,會夾帶
11/02 00:35
→
A1pha
一張同意書,人資會用話術說得好像就是要簽這個,就是領資
11/02 00:35
→
A1pha
遣費的正常流程。同意書的內容就是,同意離職,包含日期跟
11/02 00:35
→
A1pha
資遣費用。這同意書的用意就是在於把勞工弄得好像先同意離
11/02 00:35
→
A1pha
職,事後反悔才來告,想影響法官心證。真的很可惡。
11/02 00:35
→
A1pha
不是資遣費有給就能叫你走。這是一個法治國家,凡事都有法
11/02 00:37
→
A1pha
條跟規則。只是勞工各個窩囊,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
11/02 00:37
→
A1pha
資遣就要有理由,而理由就是要看是否合理。不符合勞基法規
11/02 00:39
→
A1pha
定的理由,就是違法資遣。
11/02 00:39
→
A1pha
4樓是對的。資遣是資方的最後手段,但是如果資方真的有做過
11/02 00:42
→
A1pha
許多努力之後,仍然認為你不適合資遣你,法官就會斟酌情形
11/02 00:42
→
A1pha
判斷是否資遣有理由。
11/02 00:42
→
A1pha
最後分享一句話「如果你連自己的權益都不會爭取,老闆要如
11/02 00:44
→
A1pha
何相信你能幫公司爭取權益?」勞工要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11/02 00:44
噓
frankliang
某些推文真的呵呵 台灣勞工被看雖小不是沒原因
11/02 00:55
→
frankliang
很多知識都一知半解平常又不充實 被吃死死剛好
11/02 00:55
→
frankliang
有資遣費不代表就可以叫你走 只要是"非自願離職|
11/02 00:55
推
rihlwkin
老闆要你滾你還要極力爭取然後老闆看你極力爭取樣子就
11/02 00:56
→
rihlwkin
心軟讓你繼續做?
11/02 00:56
→
frankliang
就能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資方所有的理由
11/02 00:56
→
frankliang
都必須舉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11/02 00:56
→
frankliang
絕對不是隨口說說就可以 所以不管如何千萬別自己離職
11/02 00:57
→
frankliang
要資方資遣 有些資方想息事寧人會多給你一筆
11/02 00:57
→
frankliang
我朋友才跟某窮忙板廠敲一筆而已 主管叫他自己走
11/02 00:58
→
frankliang
他嗆他叫公司資遣我 人資約談 直接嗆要跟公司上法院
11/02 00:59
→
frankliang
輸贏 最後公司多給他一筆 你要是自己走什麼屁都沒還被
11/02 00:59
→
frankliang
看雖小
11/02 00:59
推
rihlwkin
資遣非自願和自願通常自願都會鬧大,大多科技廠都是玩
11/02 01:00
→
rihlwkin
給你資遣費和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讓你拿補助,另外給你一
11/02 01:00
→
rihlwkin
張回聘單假設有外勞工作機會你願不願意回來薪水只有你
11/02 01:00
→
rihlwkin
原本半年平均薪資的一半
11/02 01:00
→
frankliang
他那個情況是可能打贏官司的 萬一贏了公司要賠新水
11/02 01:00
→
frankliang
輸了面子 那主管水準素質很差 自己的主觀不爽就叫人走
11/02 01:00
→
ljsnonocat2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律名言XD
11/02 01:04
推
VictorLeon
公司沒虧損沒業務緊縮是不能任意資遣員工的 就算要以
11/02 01:19
→
VictorLeon
不適任為由 也要給予3-6個月的改善期 所以有些人資的
11/02 01:19
→
VictorLeon
"優退"其實就是把公司要多養你的這幾個月成本加一加
11/02 01:19
→
VictorLeon
整包給你叫你自願離職早點走…另外有個大絕叫上班地
11/02 01:19
→
VictorLeon
點調動 公司意思意思補助幾個月租金補貼就可以算有盡
11/02 01:19
→
VictorLeon
到義務 員工不接受調動就只能請公司資遣…
11/02 01:19
→
joeandivy
外商 早上告知你 下午叫你走
11/02 01:55
推
LOVEEE5566
就用不適任敢你走就好 賭你們不懂勞基法
11/02 01:55
→
LOVEEE5566
賭你們不敢上訴不知道自己吃虧
11/02 01:56
推
houjay
外商好像真的隨時可以要你滾,但該給的好像會給
11/02 02:55
推
potential208
外商在台灣隨便資遣也沒看到政府在管
11/02 03:11
推
pujos
有給錢走流程資遣是要鬧什麼??已經走到公司要你滾了那步
11/02 04:39
→
pujos
,你打一打結果贏了,你還待得下去?這臉皮要有多厚...
11/02 04:39
→
pujos
這才不是什麼懂不懂法的問題,哪個正常人會預知不了後面怎
11/02 04:40
→
pujos
麼走啦
11/02 04:40
推
pujos
當然如果爛得很徹底,出去找不到相等程度的,只能死巴著不
11/02 04:43
→
pujos
走,當我沒說
11/02 04:43
噓
frankliang
打官司才不是為了回去上班 是為了那段時間的薪水
11/02 05:19
推
book2381
都遇到業務緊縮這招呢,後來跳傳產就沒事了
11/02 08:24
推
jaceda
之前被火本想打官司,但公司的確是一直虧損,打官司沒啥意義
11/02 08:27
→
jaceda
打了八成不會贏,就鼻子摸摸慢慢找,還好有錄取到不錯的
11/02 08:28
→
a44883
年底到了...
11/02 08:56
推
bondlion
484在說補習班
11/02 09:10
→
loadingN
都在科技業混了,法規還是錢自己算一算,搞到像錢奴哥
11/02 09:17
→
loadingN
那樣,誰都救不了你
11/02 09:17
推
wj1009
說真的真要搞你難嗎?你在工作每分每秒都是完美的嗎?
11/02 10:03
推
disyou
有解雇比較好..前公司會定很多規定來趕人走.老的趕不走
11/02 10:18
推
clamperni
可以
11/02 10:20
推
squard
面板廠虧損,員工也是等著像華映一樣資遣阿
11/02 10:34
推
o760823
金融海嘯時不是一堆嗎
11/02 10:35
噓
ruthertw
這種公司你還要繼續待?
11/02 11:09
推
A1pha
法律給你那樣的保障。在公司不能合法資遣你但是要你走的時
11/02 12:13
→
A1pha
候,要不要待是你自己的決定自己的權利。為什麼要把選擇的
11/02 12:13
→
A1pha
權利放棄掉,然後再抱怨資方總是佔盡便宜?
11/02 12:13
→
A1pha
不繼續待這種公司,也是等我找到下一份理想的工作我再走。
11/02 12:15
→
A1pha
這就是我的權利。為什麼我非得接受不合法的資遣?
11/02 12:15
→
goldduck
行 該給的要給
11/02 13:00
→
dslite
有給錢就可以
11/02 13:02
推
mathrew
有給錢就可以
11/02 13:08
推
linkmusic
會丫,他錢有給好給滿隨便安個名義就lay啦!真希望不要
11/02 13:12
→
linkmusic
只有資遣學外商薪資也能學外商高月薪
11/02 13:12
推
tanted
公司要你走就走 資遣費給足就好
11/02 13:13
推
ganninian
蔡英文會叫你自己跟老闆講
11/02 13:49
推
bain1020
好像在說台中某外商噢
11/02 15:05
→
lazarus1121
不能隨便資遣人阿
11/02 15:22
→
lazarus1121
不過如果真的要你走 有很多種方法能讓你自己走
11/02 15:23
推
ENCOREH33456
當然可以
11/02 15:56
推
sharek
違法頂多賠小錢了事,員工哪來的本錢跟公司鬥
11/02 17:00
推
flysonics
順便宣傳一下 2020年新上路的勞動事件法 大家有空關心
11/02 18:16
→
flysonics
勞資訴訟可以申請補助 訴訟期間還能申請暫時狀態處分
11/02 18:20
→
flysonics
算是很大的進步了
11/02 18:20
噓
jamesho8743
是要什麼保障? 死賴话賴的保障嗎? 該拿的錢拿一拿就
11/02 18:29
→
jamesho8743
趕快閃人了 待著是會加薪泥? 是有多弱沒辦法再找到
11/02 18:29
→
jamesho8743
更好的工作?
11/02 18:29
→
jamesho8743
一個公司就已經要炒你了別想說待著還能有什麼好日子
11/02 18:32
→
jamesho8743
過 還能有好薪水拿 時間就是金錢不懂嗎?
11/02 18:32
→
RolfP
不行
11/03 10:51
→
hsuan1980
現實是有給資遣費就能叫你滾。法院很多案例。
11/04 10:20
→
jason121
重點是該拿的記得要跟公司拿啊
11/10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