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認為這是某種程度上的詐騙
應該立法
在此受害者沒找到新工作前
加害者應依照去年報稅金額按天數比例罰款給被害人
甚至一輩子直到他找到工作
這樣才能給台灣一個公平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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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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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hateOGC (27.52.62.150), 04/18/2019 12:55:56
推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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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ser1777
很扯的公司!
04/18 12:57
推
divergience
那...如果是求職者放公司鴿子呢?
04/18 15:30
推
Busufu
電子offer 不是也有效力嗎?
04/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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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Hero
這樣會錄取你一天再………fire
04/18 15:40
推
j0958322080
給他火阿,可以領失業補助
04/18 15:45
推
ckp4131025
錄取一天,當天fire去申訴裁員無效100%過的
04/18 16:46
→
ckp4131025
裁員有嚴格的流程
04/18 16:46
推
oolontea
資遣就好
04/20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