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履歷上直接去掉
如果事後被發現,有人問起
就說,我覺得未滿三個月的工作經驗沒意義
所以我就沒寫在裡面了
事後你可以補充為何不滿三個月的理由
例如:發現跟預期不同,趁試用期未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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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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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qmmmm
謝謝
10/27 21:53
推
azureroki
實用推
10/28 10:53
推
planetb
推
08/02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