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pupu (^^)》之銘言:
: 原因是公司政策改變。what the..!!!!!!!!!!
: 就這樣發個信把我打到谷底,我馬上打去給當時面試我的主管
: 他也說什麼公司要移到大陸,他也是昨天才知道
: 然後說他會再了解下情況再打給我
: 於是,我就再也沒接到過他的電話了
: 我氣到該申訴的都申訴了,但又能怎麼辦
: 還是得努力再找工作
民法184條,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因為你之前工作離職,所以可以依這條來要求對方公司賠償
畢竟你是離職的,如果之前沒有工作,就比較難要求賠償了
賠償金額很難說,如果是我就是看之前工作薪資*6~8個月
因為資遣後就業服務站也是給6個月,所以我覺得6個月應該算是法院允許的
就寫個存證信函要對方依據民法184條,賠8個月
然後上勞工局調解一下,對方可能會殺,底線就是6個月
對方不要的話,就直接上法院,對方公司還要賠5%的利息,負擔所有費用
你拿到offer,舉證應該ok,不可能輸,看賠多少錢而已
賠償6個月薪資我是覺得應該沒甚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57.12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Tech_Job/M.1534839813.A.AA6.html
先搞懂民法的立法精神,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保障交易(簽約)安全
因為原po為了去A公司報到履約,在B公司離職
結果現在A公司不肯履約,當然要賠償
參考民法184,245-1
公司資遣是很困難的,你去查一下確認僱傭關係的判決
要上談判桌前,自己要先做一下功課,這樣才有牌可以出
另外我自己跑勞工局協調經驗,勞工局都是偏向勞工的
你只要拿出"有效證據",通常資方都要乖乖付錢
※ 編輯: Sam27 (111.252.157.129), 08/21/2018 21:29:05
民事賠償是以受害者受到多少損害就賠多少,但你列舉都要有根據
大原則就是要"回復"到沒有受到損害的狀況
以車禍來說,一個無業的人被撞,只要賠醫藥費
但一個月薪10萬的人被撞休息兩個月,那就是賠20萬+醫藥費起跳
所以囉,你原本沒工作去應徵被放鳥,公司可以不用賠
但如果你原本有工作因此離職被放鳥,那要賠不少喔,不過實際金額有很多變數
最大的變數就是原本的薪資,第二變數就是評估你找下一個工作要花多少時間
花3個月,那就賠3個月,花6個月就要賠6個月,你沒工作這段時間公司通通要賠
這案例上法院很少,到勞工局協調委員就會恐嚇公司要公司吞下去了
相似的案例就是雇傭關係確認的官司,很多公司違法解雇,員工打確認訴訟
後來公司打輸,公司倒賠1~2年的薪資收入
※ 編輯: Sam27 (111.252.157.129), 08/22/2018 10:41:20
推文 (118)
推
bluewindwmg
告死他
08/21 16:24
→
JRD
錄取你後再開除你 感覺還比較省
08/21 16:26
推
yamax
公司都會先賭應徵者息事寧人多
08/21 16:29
推
newper
內容有幫助 給推
08/21 16:33
推
kevin28
這內容長知識 推
08/21 16:40
推
senjor
其實不用,他們本來就沒有保證聘用多少,我覺得應該是比照
08/21 16:42
→
senjor
馬上就任然後馬上被解聘的流程去跑。
08/21 16:42
→
ohmypig
根本不可能賠6個月, 就是同上所說, 馬上解雇 資遣費一天
08/21 16:47
→
ohmypig
都沒有吧
08/21 16:47
→
newper
非自願離職可以領失業補助
08/21 16:48
→
ohmypig
恩恩 但公司不用賠他錢, 兩回事囉
08/21 16:50
推
iraqolddad
他告訴你不用來是口頭 要小心他會用你沒有來報到來踢
08/21 17:03
→
iraqolddad
掉你
08/21 17:03
推
adf36322
推
08/21 17:06
推
a0952864901
長知識推 順便請原PO告死無良公司
08/21 17:09
推
gn12357
推
08/21 17:18
推
carlos017
@iraqolddad,他文中寫收到mail被新公司取消offer,不
08/21 17:19
→
carlos017
是口頭告知
08/21 17:19
→
yayaya9487
有法院判決或案例嗎????
08/21 17:19
推
imdcs
我覺得公司會改錄取原受害者 三個月後試用期不過不予任用
08/21 17:25
→
Bopupu
謝謝樓主!我會嚐試看看的!
08/21 17:30
推
QQ5566
試用期不用滿,一天也行
08/21 17:33
推
supereva
改錄取也沒用 畢竟證據已經有了 改錄取原po幹嘛理他 騙
08/21 17:37
→
supereva
人已經是既定事實
08/21 17:37
→
supereva
如果你寄了存證信函以後 公司才改錄取 最好有人敢去
08/21 17:38
推
supereva
如果有明確證據 時間點是 錄取—>離職—>取消錄取 那
08/21 17:41
→
supereva
可以說是鐵證如山
08/21 17:41
推
freedls
告死他! 希望勞工硬起來,如果有後續的話再請原PO分享
08/21 17:48
推
shocklino
推
08/21 17:48
推
asdfg12345
原來如此,長知識推推
08/21 17:52
推
focuslin33
原原po加油
08/21 17:57
推
prick60404
長知識,推推!!!!
08/21 17:59
推
u1988926
就算改試用期不過不予任用也可以申請資遣喔
08/21 18:07
推
mayii1020
推 男友之前5月拿到別家正式offer後約6月報到 一個禮拜
08/21 18:09
→
mayii1020
後來信核薪沒過不用來了 wtf 都把別家面試推掉了
08/21 18:09
推
Merkle
樓上講一下那間公司啊
08/21 18:15
推
mayii1020
他把信刪了所以沒辦法po... 也是版上很黑的某家 是研替
08/21 18:22
→
mayii1020
缺 不是4大畢業所以面試機會不多 被浪費一大段時間
08/21 18:22
推
nelley
開張大吉
08/21 18:25
→
physicsdk
讚讚讚!
08/21 18:27
推
s0930194
他敢錄取再解雇,至少你還有失業補助拿阿
08/21 18:28
→
apley
那也得看他勞保交多久了
08/21 18:30
推
yaovincent
謝謝大大分享,長知識
08/21 18:55
→
InMoDa
推 這篇要M起來 加入精華區
08/21 18:56
推
WindSucker
先殺人再道歉最好有用
08/21 19:01
→
uhawae
好屌
08/21 19:03
推
ckp4131025
至少拿張非自願離職應該是可以
08/21 19:03
推
tall61wang
吉起來
08/21 19:12
→
calamie
弄它
08/21 19:13
推
SMDB
推
08/21 19:20
推
SentLiTryPay
哦哦
08/21 19:33
推
woora3
推推推
08/21 19:51
推
htaurwen
太多公司搞這招了
08/21 20:10
推
daredwolf
推個
08/21 20:14
推
killlove
推
08/21 20:16
噓
darkMood
真像是可愛天真的幻想文,台灣法院會這樣判??????????
08/21 20:27
推
PBfire
浮
08/21 20:27
噓
darkMood
未來不可確認的薪水,也不確定能待多久,法院會判6個月
08/21 20:29
→
darkMood
的薪水當做損害賠償? 美國有可能,台灣這例子根本不可能
08/21 20:30
→
darkMood
再看看原po以前的文章,可信度很低啊,別讓人家空開心啊
08/21 20:30
→
boo1024555
讚 推!
08/21 20:49
推
asrun
如果因為這樣要賠六個月薪水 不如錄取你一天後資遣你
08/21 20:49
推
kakoiee
看來鍵盤法官很多啊 都可以直接判
08/21 21:01
推
wtfconk
有備份公司名給推,原發文者看來自己縮了
08/21 21:08
推
kingofage111
推
08/21 21:12
推
minister001
184喔?建議再請教專業的鄉民哦XD
08/21 21:20
→
Bopupu
我沒有縮好嗎...持續申訴中
08/21 21:24
推
aaaaaz22
184?建議可以再多問問哦
08/21 21:25
推
hidezou1
推
08/21 22:13
推
sqt
謝謝分享
08/21 22:27
推
jack852
推
08/21 22:40
→
furio
可是原PO原文第一行就說是因為前公司問題所以想離職
08/21 23:15
推
TKW5566
怒推
08/21 23:44
推
lolitass
這種還跟他客氣喔 告死他
08/21 23:48
推
love072642
推啊
08/21 23:51
推
gj942l41l4
你的立場是賠6~8月 公司立場是組織變動用人理由消滅
08/21 23:56
→
gj942l41l4
賠法定資遣費(<1天吧)..
08/21 23:57
→
gj942l41l4
最後怎麼判不好說 但不太可能像你想的那麼好
08/21 23:58
推
FGK
推
08/22 00:08
推
anigo
推推
08/22 00:27
→
ases60909
推
08/22 00:53
→
yayaya9487
我就說了 除非已經有法院判決啦 不然這方法太理想
08/22 00:55
→
andyssfresh
推
08/22 01:06
推
potter1529
笑死
08/22 01:26
推
john0312
我搜了一下找不到相關判決,有字號嗎?
08/22 01:46
→
john0312
然後也沒有什麼負擔所有費用,要負擔的就裁判費。
08/22 01:48
→
john0312
(這案子看起來不用鑑定跟人證,不然多鑑定費跟車馬費)
08/22 01:48
推
ChoDino
有用資訊!感謝原PO,原原PO 也加油!
08/22 03:17
推
kenjy
左岸的一堆文章在討論offer被取消的案例 說不定有用
08/22 03:33
→
kenjy
看起來物以類聚啊
08/22 03:34
推
infor25753
法律系路過,那個條文只是最基本的侵權行為請求權基礎
08/22 04:33
→
infor25753
,還是要有更精細的條文去適用
08/22 04:33
推
kakoiee
無論如何 也提告總比查不到案例在那說告不成來的強
08/22 07:29
推
checkmarx
推
08/22 07:32
推
ringohare
推
08/22 07:47
推
qtzbbztq
雖然替他感到不平 但就算聘了立刻資遣費要付的都沒多少
08/22 08:19
→
qtzbbztq
了 不可以要到六個月
08/22 08:19
→
qtzbbztq
不是案不案例的問題 法律是舉重明輕 做一個月被合法資遣
08/22 08:21
→
qtzbbztq
能給多少? 再思考同樣邏輯下 一天都沒做有可能獲得六個
08/22 08:21
→
qtzbbztq
月嗎?
08/22 08:21
推
dantevergil
推
08/22 09:20
推
ErinYu
推推推推
08/22 09:20
推
drump
長知識,原po加油
08/22 09:30
推
Usos5566
人家回文提供一個建議,一堆人在那邊講有問題,的確出一
08/22 09:55
→
Usos5566
張嘴比較厲害啦!有本事就回一篇提供更可行的方法啊?
08/22 09:55
→
physicsdk
結果怎麼樣不曉得,但努力爭取準沒錯,比還沒試就唱衰
08/22 10:27
→
physicsdk
的人好多了
08/22 10:27
噓
kevabc1
提出可能解法的被一堆屁都不敢放的人酸 鬼島不沈淪才奇怪
08/22 10:36
推
littlechick0
推 長知識了
08/22 11:28
推
aaaaayrlee
推推推!
08/22 11:56
推
mos888tw
靠邀 根本沒試用期這鳥事好嗎 進去了就是正式員工
08/22 13:04
推
a2005414
推
08/22 14:17
推
JasonIm
支持告
08/22 15:09
噓
g8429310
"你覺得" 那有法院判決嗎 這個見解大錯特錯
08/22 17:30
→
g8429310
我有提出法律見解 請看我的回文
08/22 17:30
噓
frankchin
一開口就184 蔡逼八
08/22 19:29
推
blackcat358
會不會用民法188比民法184好?(舉證責任轉換)
08/23 08:18
→
jasontmk
推原pro 好心有好報
08/23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