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po
某前前......股x
朋友的生活除了上班還是上班
人好主管就把他當兩個班(早.中的在輪)假日還要被拗加班...
說是RD部門
但好像又同時兼任要做sample出去(基本上部門只有3個人,生產佔大部分時間.但又要接
研發案+寫報告)
剛進公司的時候是加班制(做多少領多少有加班費)
最近公司組織變動 (半強迫)變成責任制 (底薪未調整)
另外
公司別部門同時有加班制人員 每個月平均加班大概66小
這兩件 ,現在勞基法可以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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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3)
推
siemen
用其他人的名字投訴勞基法看看
08/02 22:08
推
shinyhaung
他想不開不願意離職,你幫他問甚麼都沒有用
08/02 22:51
推
jp956956
臺灣一堆東西都要責任制 馬的垃圾
08/02 22:52
推
HiHiCano
看錢多不多 66小 在豬屎屋好像算爽了
08/02 23:14
推
Sex5F
看他要不要認清事實翻臉
08/02 23:19
→
Sex5F
我找工作時後就表明沒加班費不加班
08/02 23:19
→
Sex5F
如果變成沒加班費,我一定直接和老闆說我下班時間到
08/02 23:20
→
Sex5F
而且隨身帶錄音筆
08/02 23:20
→
ivy211062
先說你朋友就是你
08/02 23:43
推
d062637776
勞基法規定每個月最多加班46小時 可以檢舉了
08/03 01:01
推
nckux56
台gg設備 每月加班7.80小起給你參考
08/03 01:19
→
arcc
當然不行啊,可以檢舉...但是他會黑掉,然後公司重罰3萬
08/03 01:47
推
ian41360
加班66小幫QQ 根本住公司了
08/03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