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換個五六份工作常有的事
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分
公司在評價你你也在評價公司
人往高處走 有更好的地方就去更好的地方
本魯私校出身工作八年30出頭 現在第四份工作
最短的只做了三個月不到就閃了
第一分工作薪水是N的話 現在是N*3
如過繼續待在原公司頂多也就是N+10
在科技業的 大膽的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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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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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io
扣掉三個月不到那次,平均每個工作2.5年,其實不算短
07/0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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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008
所以可以問N是多少嗎??
07/03 09:01
噓
pttuser
這有啥咪好比的,我看過十幾年都沒換的N*5,也看過跳很
07/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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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user
勤的N*5
07/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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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user
兩個都十幾萬月薪,林北比較魯,還不到十萬
07/0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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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al
這篇兩年的出來幹嘛阿?? 起始那篇是每兩三個月
07/03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