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關於關於即將上路的勞基法七休一例外狀況有點問題
但是好像沒什麼人討論 @@
七休一三項例外狀況中第三項:
勞工在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勤,以致有必要連續工作超過六天,
可在徵得勞工同意下,最多連續工作十二天。
善意的解釋的話,就是只有年度歲修這種特殊情況可以允許連續工作十二天,
但是從不好的方面從字面解讀的話,意思可以解釋成勞工在以下狀況執勤時,
國外
船艦
航空器
闈場
電廠歲修
十二天的狀況都是被允許的 這樣的話 所有出差的工程師不是都被納入了嗎?
是目前出差工程師都已經被凹習慣 全勤不放假也沒關係
或境外本來即不受本國相關條文約束
還是我弄錯了什麼??
PS 請不要戰我國內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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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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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uhal
出差工作吃台灣法律,所以...QQ
10/0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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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SDRS
版上有人有經驗常態性連續出勤超過十二天嗎?(遠端不算)
10/01 21:40
推
VortexSheet
政府有在管嗎...
10/0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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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ler
多的是吧 出差根本就被當成狗 完全沒休假
10/0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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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SDRS
我覺得有休一天還是有差~可以問樓上是哪一家的嗎??
10/0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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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
你看第二項的內容, 就知道第三項的解釋是後一種了吧
10/01 21:58
推
TheGalaxy
重點是政府沒在抓,資方拼命違法,訂這種法律有用嗎?
10/0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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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
還有看闈場也該知道...闈場是要歲修甚麼XD
10/01 22:00
推
ssmmss
我想知道10/26有沒有補假? 還是學海邊延到年後放
10/01 22:32
推
strawberrynn
但假日還是要兩倍吧?
10/0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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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SDRS
沒有兩倍吧?符合例外條件就直接12天啊…
10/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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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SDRS
而且目前國內出差應該也是只有一筆出差費
10/02 09:57
推
yozeng
我之前出差也有連續做二十天沒放假 該公司連兩萬都沒被重
10/0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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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zeng
罰過。勞基法還是參考參考就好。(不要戰我為啥沒小蝦米告
10/0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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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zeng
大鯨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10/04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