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闖網狀線重罰吊照 法官認「非平交道範圍」撤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24133
王姓男子今年2月6日11時57分騎機車行經台南市實踐路平交道,闖入鐵路平交道「網狀線
」停車達12秒,遭民眾蒐證檢舉「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交通違規,經鐵路警察舉發製
單,高雄市府重罰1萬5000元和吊扣駕照12個月,王主張非惡意在平交道臨停,台南地院行
政庭認網狀線並非鐵路平交道範圍,撤銷原處分。
王主張,當日雖然義交沒要求,但他為避免阻塞交通,自行往前騎,並非惡意在平交道臨
停。他指出,同是黃網線,東豐路與青年路的黃網線長度也才210、380公分,但實踐街的
黃網線卻達1150公分,車流較大的路口卻允許較小的臨停範圍,更何況實踐街車流量已超
出原本的道路設計。
他強調,他並非在義交阻止後仍強行臨停的惡意違規,義交有行政疏失卻要民眾負全責,
也有失公平公正;他願意接受道安講習的規範,但就罰鍰1萬5000元和吊照12個月對其工作
會有嚴重影響。
高雄市府交通局指出, 王不服舉發,3月2日提出陳述,經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4月14日函
復,該機車經實踐路平交道,未視前方路況是否許其前進後仍保持平交道範圍淨空,致無
可保持平交道淨空狀態情形下在平交道上臨停,違規臨時停車在平交道達12秒,已明顯侵
入軌道淨空範圍,經民眾向警方檢舉,依法舉發。
因此,該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等相關規定開立裁決書,裁處罰鍰1萬5000元,吊照12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台南地院認為,所謂「鐵路平交道標誌」,是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必須暫停、看、
聽,確認安全時方得通過,並非用作指示平交道範圍;交通部函釋「鐵路平交道」範圍,
恣意擴張至鐵路平交道「網狀線」、「近鐵路平交道線之停止線」,以及「鐵路平交道標
誌」範圍以內(含道路、網狀線)的一般道路上,與其依法條的文義解釋及體系解釋不符
。
台南地院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所規定的平交道範圍,應該被嚴格限縮
在必須要隨時保持完全淨空,保障列車順暢行駛,不至於被汽車、行人影響而發生事故的
範圍內,所以限縮在遮斷器範圍內路段,已經符合立法者的期待,且對於一般用路人的用
路權利保障上,也較為妥適。
院方表示,無積極證據可得證明有「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違規行為,撤銷原處分。至
於王有無違反不得在「網狀線」處所臨時停車的違規行為,應由交通局本於職權依法審究
辦理。
其實總歸一句、就是台灣道路標誌真的有夠畸形
有些平交道範圍路口明明就這樣、偏偏劃很大的黃網線
但真的很難區分是屬於鐵路平交道還是一般道路黃網線
加上黃網線劃一個這麼大的區域、有時剛開進黃網線時
遠處的平交道警鈴及燈號響起、那到底要不要闖還是停
都是個兩難的問題、這問題我想板上之前也討論到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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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t (114.47.22.89 臺灣), 07/23/2020 19:15:13
推文 (63)
→
suitup
說到底就是標線劃的也爛 承包商亂畫 政府亂驗收
07/23 19:24
→
suitup
黨國遺毒了 跟寫論文的態度一樣
07/23 19:24
推
sammy98
https://i.imgur.com/hN7nmHi.jpg 每天舉報雞腿換駕照的
07/23 19:27
→
sammy98
人
07/23 19:27
推
cuyang0911
爽啦
07/23 19:37
噓
ultratimes
法官才該吊銷駕照
07/23 22:18
→
ultratimes
支持警察上訴,網狀線的合理性有待討論,但違法就是
07/23 22:32
→
ultratimes
違法,儘管法官認為法規命令有問題也不代表不用遵守
07/23 22:33
→
poppoya
違法就開網狀線臨停就好,開平交道臨停本來就有擴大解釋
07/23 22:36
→
poppoya
的嫌疑,沒聽過「罪疑唯輕」嗎?
07/23 22:36
→
chart
新聞最後也有提到、申訴人有無違反不得在「網狀線」處臨時
07/23 23:12
→
chart
停車的違規行為、交由交通局依法辦理、但問題是這樣就變成
07/23 23:12
→
chart
一般道路網狀線違規、就屬轄區五分局的問題、跟交通局無關
07/23 23:12
噓
omkizo
我是高市交通局就馬上補罰一般黃網狀線臨停了
07/23 23:16
推
ultratimes
那對方馬上又會申訴 火車來了不得不臨停
07/23 23:35
→
ultratimes
否則在平交道響起又不能臨停 無疑是無期待可能性
07/23 23:35
→
ultratimes
所以一開始就錯了,你補開單對方更有理由申訴
07/23 23:36
→
ultratimes
然後駕駛一定又會說 如果在網狀線上有小孩忽然衝出來
07/23 23:37
→
ultratimes
那我停車是不是也要被罰 之類的 沒完沒了啦
07/23 23:37
→
jago
我看就算是用一般黃網區開罰也會被申訴成功,劃設不良導致車
07/24 00:02
→
jago
輛"被迫"臨停在黃網區,並非車主"故意"為之....
07/24 00:03
→
jago
https://tinyurl.com/y29axwqy
07/24 00:07
→
jago
https://i.imgur.com/7GHudwq.jpg
07/24 00:13
推
ultratimes
順便說一下,法官依法律辦案可以不理會函示
07/24 00:36
→
ultratimes
但並不代表函示失效,判決僅代表這位法官的看法
07/24 00:36
推
jago
https://i.imgur.com/OSTwYGC.jpg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07/24 00:46
→
jago
第54條規定開罰黃網區臨停被法官認定此乃擴大解釋平交道範圍
07/24 00:46
→
jago
https://i.imgur.com/fN0LhLN.jpg 一般黃網區禁止"臨時停車"
07/24 00:46
→
jago
的規定
07/24 00:46
→
jago
https://i.imgur.com/IV6uq1d.jpg "臨時停車"的定義
07/24 00:47
→
jago
基本上從相關條文來看,就算開他一般黃網區臨時停車也難
07/24 00:47
→
hn9480412
平交道不是要等前車通過淨空區你才能往前嗎?
07/24 02:55
→
hn9480412
駕照是怎麼考的?
07/24 02:55
推
ohsI
樓上說的一大堆人不知道不遵守
07/24 04:09
推
jago
https://i.imgur.com/utBilt6.jpg 法官解釋"鐵路平交道"不能
07/24 05:12
→
jago
擴張解釋到黃網線/停止線。換言之鐵路平交道淨空範圍是遮斷
07/24 05:12
→
jago
器以內。查了相關條文寫通過平交道應等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
07/24 05:13
→
jago
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也就是通過遮斷器之
07/24 05:14
→
jago
後適當距離之後,後車就能前進,沒有限定要平交道黃網區都要
07/24 05:14
→
jago
等前車完全通過之後才能前進。這也就是為什麼某些平交道黃網
07/24 05:15
→
jago
區劃設太巨大的時候會有車輛被迫卡在黃網區的情況。
07/24 05:15
噓
MiaoXin
笑死,那個說法官違法的。檢舉叫司法院設人事審議委員會
07/24 07:40
→
MiaoXin
處理呀!
07/24 07:40
推
Tamama56
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07/24 09:22
→
mstar
台灣很多標誌、號誌、標線本來設置就有問題,
07/24 10:23
→
mstar
乖乖吞的就算了,人家據理力爭也取得法官同意了,是不爽啥
07/24 10:23
推
ultratimes
法官不依函示是合法的,但會顯得不尊重專業
07/24 13:35
推
ekes11
浮濫劃設黃網區又逕自擴張解釋鐵路平交道的範圍,被申訴成
07/2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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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es11
功也只是還人家一個公道而已。
07/24 13:43
→
purpleboy01
我常以為跟U大師討論法律是沒意義的事情
07/24 14:42
推
ntttc
今年那份函釋已經被推翻2次了
07/24 14:56
→
ntttc
跟某人討論法律本來就是浪費時間
07/24 14:57
推
ultratimes
法官可以對個案不適用,但卻無法廢除函示
07/24 17:26
推
ntttc
你看看一直被推翻函釋會不會怎樣
07/24 18:12
→
suitup
哦 所以ultratimes考上沒?
07/24 18:25
→
suitup
每次聽你屁這麼多 都還以為你考上法官了
07/2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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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n182
人家是地理體育法學政治各界專家你敢嘴?
07/24 18:56
推
ms0443001
跟U質大師討論真累
07/24 19:39
→
ms0443001
法官造法可以不採用函釋
07/24 19:40
推
Arsitaka
法官依法審判又不依函示審判 且用一般行政法原理就可以
07/24 20:16
→
Arsitaka
處理這個案子
07/24 20:16
推
anajal
某u沒親眼看過電器路牌運作就可以嘴一篇sop 出來..科科
07/25 00:56
推
hjkkk123
酒駕吊照12個月還比較合理
07/26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