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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goo.gl/HbSGXo 全文: 21日普悠瑪列車發生死傷慘重的出軌意外,尤姓司機涉業務過失致死,宜蘭地檢署向法院 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後,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及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 海。台大國發所博士生王宗偉今天表示,這足以讓尤姓司機痛不欲生的連續20小時疲勞審 訊,是否相當於以酷刑相加,強逼他認罪? 王宗偉指出,關於尤姓司機為何交保,宜蘭地院今天上午的說法其中的一個重要理由,就 是尤姓司機已經承認自己有業務過失,因此無羈押必要。那換言之,前面的連續20小時從 白天問到晚上,再從晚上問到天亮的疲勞審訊,是否即相當於以酷刑相加,強逼他認罪, 背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幸好尤姓司機平日健康情況應該不錯,如果他平素有心血管疾病等 痼疾,這20小時司法所強加於他者又為何種風險? 王宗偉表示,這種重大交通意外都要經過多位專家學者的嚴格查核,花上一段時間找足證 據重建事實與現場,做出來的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才會有公信力。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 貞諭卻在事發後很快對外公開說「根據目前跡證研判,機械故障可能性小」,這已經顯然 違反刑事訴訟法245條規定的偵查不公開原則。 此外,王宗偉說,更啟人疑竇的是,檢方發布這訊息,與媒體所掌握的台鐵兩通內部簡訊 內容是相反的。依據簡訊內容顯示,6432次列車曾在出軌以前,司機員發出過異常通報, 台鐵也發出兩封簡訊。在第二封簡訊以後的16分鐘後,普悠瑪就在新馬站出軌翻覆。依這 兩封簡訊顯示,一開始是要靠宜蘭站檢修,但無法修復,最後決定開到花蓮再請旅客換車 到台東。二者表達的說法是完全相反的,「現在真相未明,調查未完,檢察官就急著出來 帶風向嗎?」 王宗偉還說,假如檢方所言串證理由為真,不知道行控中心與出事列車的證據資料如對話 錄音是否已經調閱保存了?調度員與其他相關人員是否也都隔離訊問了呢? 心得: 平常都是檢方罵警察亂放消息,這次檢方自己亂帶風向? 檢察官是機務專長嗎? 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就說機械瑕疵機率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7.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540293494.A.3CB.html

推文 (47)

earthuncuttv 看起來是被認罪呢 10/23 19:23
japan428 刀帥又出來惹 10/23 19:28
wujay 有律師陪同偵訊很重要,檢座很多押人取供 10/23 19:28
sophieo 說得很好 10/23 19:37
smallshow3 日本辦案好像也是這樣,定罪率99% 10/23 19:38
chihchingho 再不請律師啊 10/23 19:39
geesegeese 死18個,算輕罪 10/23 19:41
lexar 這位看看就好,檢方只能證明司機員的說辭跟其他證人說辭兜 10/23 19:45
lexar 不兜得起來 10/23 19:45
andbu558 所以司機無過失? 10/23 19:51
chihchingho 司機有沒有過失等偵結,但是這種訊問得到的自白將來 10/23 20:04
chihchingho 法院不一定能用,當然先訊問是為了聲押的考量,不過 10/23 20:04
chihchingho 我建議檢方在司機康復後筆錄要重做 10/23 20:04
gigihh 同意之後筆錄要重做,不過說真的人的記憶並不那麼可靠, 10/23 20:06
gigihh 很多時候是隔一段時間的供詞與最開始的就有出入。 10/23 20:07
gigihh 所以出事了最快時間訊問是為了確保能最接近當時的狀況。 10/23 20:07
a914046 車況有異常是誰叫他繼續開的?都不用負責嗎?? 10/23 20:23
a64tototo 請恕小弟才疏學淺,請問這位博士生是有名人士嗎?為何 10/23 20:23
a64tototo 用他的文章不用我的? 10/23 20:24
luther0583 因為樓上沒有去投稿 10/23 20:31
WangCM 應該是違反自大不公開原則和白目不公開原則 10/23 20:41
taxlaw1991 這傢伙是從哪知道有疲勞訊問了? 直接用時間加減? 10/23 20:46
taxlaw1991 上次才被行政法院和其他律師打臉的人言論看看就好 10/23 20:47
Erik6502 ATP關掉開車,一定要有隨車助理,才准開車。誰縱容的? 10/23 20:49
packing33 筆錄訊問越早做越好啊 晚了都有人教怎麼講 10/23 20:49
zxcc79 可以拒絕夜間偵訊不是? 10/23 21:01
tamama000 檢察官訊問的話無夜間限制 10/23 21:32
tamama000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 10/23 21:33
tamama000 檢座不受約束 10/23 21:34
tamama000 看新聞說法應該要用98+156反面解釋 疲勞訊問無證據能力 10/23 21:36
chihchingho 最高都說聲押前的訊問不能問本案了,重新訊問是必要 10/23 22:28
chihchingho 的,至於這份偵訊自白不正訊問是我的話會主張看看啦 10/23 22:28
cuttleufish 司機拒絕律師辯護是錯的 有時候要懂得保護自己 10/23 22:40
cuttleufish (防止台鐵把不該自己負的責任往自己推 10/23 22:41
ooxxman 老一輩的員工心態許多都很奴的,不要連累長官當最重要的 10/23 22:44
wush 既然才疏學淺,當然就不會用你的了 10/23 22:45
kutkin 他哪位? 10/23 22:55
cuttleufish 有過失有錯誤不找出來 10/23 23:11
cuttleufish 下一次一定還有司機員坐牢 10/23 23:11
SmileEMU800 好哦,就你最正義 10/24 06:42
traystien 就算完全不委任律師,法院也是會幫忙找一個義務律師, 10/24 07:56
traystien 不如無法開始審理程序 10/24 07:56
gopher 說連續18小時訊問不算疲勞訊問的可以自己嘗試看看連續 10/24 08:00
gopher 18小不合眼會怎樣=.= 10/24 08:00
gopher 而且這18小時還要有人不斷問你問題,你得拼命的動腦筋喔 10/24 08:01
gopher 至於這個江性檢查官,版友可以去google看看就知道這人是 10/24 08:06
gopher 怎麼樣了… 10/2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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