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確實是一個值得思考與討論的議題,以下從幾個方面來討論,
1. 從業務範圍來看,依據立法院的資料,似乎有意朝整合為陸、海、空之專責事故調查
機構,並同時擬定國家運輸事故調查法來整合現有的飛航事故調查法,以目前台灣的軌道
業而言,捷運、輕軌、高鐵、台鐵(森鐵?糖鐵?) 似乎有必要藉這個機會一起納入這個委
員會之管轄。
2. 從執行層面來看,美國的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除了調查事故外,也同時發布安
全建議,並設有培訓學院。日本的運輸安全委員會則是單純進行事故之調查,澳洲的交通
安全局(ATSB)也是單純進行事故之調查。上述機構共同的特徵都是獨立於營運單位,直接
隸屬於政府的獨立機關,依據立法院的研究報告,也是建議就法制上訂定相關的組織法,
以利獨立行使職權。
3. 從功能性的角度來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是否只針對事故做調查? 或者可以仿效
NTSB發布安全建議,抑或更進一步的認證營運單位之維修保養與營運操作有無依現有手冊
之規定,都有討論空間。這也是這個委員會成立的價值所在。
上述簡單的個人想法,思慮不周之處,仍有待先進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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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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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ing
再說一次 運安會只是調查單位 不會有監察的功能 監察的職
10/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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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ing
責還是在交通部 就跟飛安會之於民航局
10/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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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ing
然後現在飛安會在沒有案件會有演習之類的 像是蘭嶼黑鷹事
10/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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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ing
件前不久ASC就在預演深海撈黑盒子了
10/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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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其實這不要當他是新東西 就是現在的飛安會職權擴大化
10/2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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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現在飛安會怎麼做 之後運安會也就會怎麼做
10/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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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5019
現在飛安會也沒有監察權,但是因為他是獨立機關沒有上下
10/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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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5019
關係報告不怕被摸頭很敢寫
10/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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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achi275
當初不是要讓監理歸鐵道局?
10/23 17:39
推
qazthlin
樓上沒看1F推文
10/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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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home
鐵道局不適任吧! 鐵道局前身是由工程單位整併而來的
10/2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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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定期檢視(認證?查核?)營運與維修是否有照手冊執行至少是
10/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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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一定要的,只是該由那個單位來執行這個工作,是否可交
10/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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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由未來的運安會?抑或朝體制內解決?
10/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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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在航空 查核工作是由民航局進行
10/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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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但在鐵道 個人還不認為鐵道局可以勝任這工作
10/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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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也許初期就由運安會辦理 並將航空的作法帶到鐵道
10/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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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ker
在鐵道局培植查核能力 之後這工作就可由鐵道局進行
10/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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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這是可行的方法,只是如果還要考慮其他陸海的話,也許會
10/2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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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被排除
10/2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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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就看是否真正會用心立法,還是跟以前一樣雲淡風輕
10/2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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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segeese
事故調查獨立,後續還是各單位自己管
10/2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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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segeese
運安會是準司法,不是太上交通部
10/2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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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anlin
所以問題其實還是回到鐵道主管機關是否有能力自我檢核
10/2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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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esegeese
但是絕對會干涉事故調查
10/2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