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5/14
旅客黃兄 搭乘台北至松山
電子票證異站進出逾3hr
松山站員表示扣843元
黃兄不服
之後副站長表示扣35元
黃兄接受並離開
5/14 21:41
黃兄將上述過程po上FB"靠北台鐵"
並表示副站長扣35元也是錯的
按規章 應扣23元
黃兄並辱罵台鐵老煩顛不清楚規章
隨即遭FB網友圍剿
5/15
討論文遭管理員鎖文
5/16 00:14
因管理員鎖文並回覆黃兄
副站長按規章扣35元
黃兄不服
認為是一言堂
將管理員回覆po上FB"靠北台鐵"
黃兄再度遭FB網友圍剿
5/16 12:15
黃兄將錄音檔po上FB"靠北台鐵"
並表示當初被扣35元
經過爭取
松山說只能扣23元
他會回松山拿回多扣12元
並且哈哈大笑
一樣遭FB網友圍剿
至此為止
言論皆一面倒向松山站
認為黃兄只是得逞硬凹
5/16 13:31
文章被轉至FB"台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
言論大部分一面倒
認為黃在鬧
但開始有網友認為照規章
只能扣23元
5/16 14:48
文章再度被轉到ptt鐵路版
中後期回覆網友認扣23元是對的
言論倒向規章不合理
5/21 11:50
事情有了戲劇性的發展
松山站調監視器
發現黃兄
當天台北進站後
先去一趟新竹拿東西
再折返回松山出站
後已要求黃兄以惡意逃票加罰554元
並要求黃兄於FB"靠北台鐵"po網致歉
看來事情還沒落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83.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526534828.A.99C.html
※ 編輯: happygo (117.19.69.155), 05/22/2018 11:16:02
※ 編輯: happygo (117.19.69.155), 05/22/2018 11:25:30
推文 (288)
推
YahooTaiwan
兩天內風向變來變去 真有趣
05/17 13:53
→
temu2035
運務活該,規定都弄成兩套標準,惡搞第一線最會
05/17 13:56
推
vhygdih
台鐵的規章其實就是很神奇,很早之前就說過便宜行事人家真
05/17 14:08
→
vhygdih
的要鬧自己也站不住腳,就像之前的自強號電子票證要現場
05/17 14:08
→
vhygdih
補票一樣,我都直接跟列車長說法院見啊,列車長嗆我無理
05/17 14:08
→
vhygdih
取鬧,叫警察來跟我說幾十塊付一付不要浪費大家時間,我
05/17 14:08
→
vhygdih
一句說你再講話我連你一起告警察竟然閉嘴哈哈, 結果最
05/17 14:08
→
vhygdih
後台鐵還不是自己站不住腳取消了, 台鐵要改變先把規章是
05/17 14:08
→
vhygdih
非修正道大家都有根據再說吧
05/17 14:08
→
kutkin
第一線的自己要選擇法理情 那自然要面對客訴了....
05/17 14:17
→
kutkin
843這個金額 你收了又不是進自己口袋 有必要這樣嗎
05/17 14:17
→
ttjbus010061
樓上這樣說不太對,交警開單也不是進自己口袋啊
05/17 14:23
推
kutkin
交警你也扯遠
05/17 14:46
推
Dukoff
所以要進自己口袋的才要努力查? 是這樣嗎?
05/17 15:12
推
kutkin
你自己都會分述五點
05/17 15:14
→
kutkin
為什麼只會針對自己想看的片面解讀
05/17 15:15
推
Dukoff
回應2樓機務,不管運務幾套標準或者有沒有挺第一線,至少
05/17 15:29
→
Dukoff
那是遇到事情後的處理,總比都你沒事還不時主動挑起對運
05/17 15:29
→
Dukoff
務人員的仇恨。
05/17 15:29
→
wody840923
就是這樣才會標準不一,一段文字光“實際搭乘區間”這
05/17 15:29
→
wody840923
六個字就沒辦法用這理論站住腳了,扣843和扣35的抑或
05/17 15:29
→
wody840923
是計算這段時間它可以搭多遠的扣法,全部都是自己延
05/17 15:29
→
wody840923
伸出來的意思,這就算鬧到法院或消保官那裡去也難以
05/17 15:29
→
wody840923
讓人信服,不管拿同站進出罰則來比有多不合理,也不
05/17 15:29
→
wody840923
該這樣曲解一個規定另外衍生一個扣法出來。
05/17 15:29
推
Dukoff
你自己說錢又不是進自己口袋的呀? 那要進誰口袋才要努力
05/17 15:31
→
Dukoff
查緝,明示一下。
05/17 15:31
推
kutkin
感覺就是只挑你自己想講的
05/17 15:39
→
wody840923
撇開錢進不進口袋,若依我看法乖乖扣23的站務人員絕
05/17 15:40
→
wody840923
對更是照規定實實在在的扣,難道不扣843不扣35就都是
05/17 15:40
→
wody840923
不認真查嗎?真要這麼做就去改規定改得讓人信服一點,
05/17 15:40
→
wody840923
況且九成來解卡大都是沒感應好沒出站記錄的人,有種就
05/17 15:40
→
wody840923
改得嚴格一點,以後搭火車要比搭公車更戰戰兢兢,公
05/17 15:40
→
wody840923
車特許扣款幾十塊解決,火車若要解卡我看就可怕了,
05/17 15:40
→
wody840923
科科。
05/17 15:40
推
kutkin
是呀,實務上就是這樣,不是辦公室寫文章
05/17 15:42
推
Dukoff
第十條最後一句:收取實際搭乘區間之自強號票價。這個【
05/17 15:43
→
Dukoff
實際】是指該【需求方】旅客實際搭乘嗎?若是,在同條第一
05/17 15:43
→
Dukoff
句就可用了,何必多說? 或許應從【供給方】實際在那兩站
05/17 15:43
→
Dukoff
間,旅客可以利用三小時折返跑多少公里,再以自強號里程
05/17 15:43
→
Dukoff
計價。
05/17 15:43
推
kutkin
你要不要調監視器,然後每個都這樣調
05/17 15:46
→
kutkin
看你事情做的完嗎
05/17 15:46
→
temu2035
點出問題卻被說是挑起仇視,身為幹部都這樣了
05/17 15:47
→
temu2035
更高層不思長進也不意外
05/17 15:47
→
wody840923
你的理解明顯有問題,人家前面寫的“不同站進出依據
05/17 15:48
→
wody840923
實際搭乘區間按本局票價計價方式扣款”,是獨立描述你
05/17 15:48
→
wody840923
正常適用票卡的情況下應該怎麼扣。怎麼能跟句點後面
05/17 15:48
→
wody840923
的第二句逾時處理規則混為一談?
05/17 15:48
→
wody840923
你前後兩句話假設條件就已經不同了啊
05/17 15:50
→
wody840923
另外光是你的理論,“實際搭乘”跟“實際可搭乘”這
05/17 15:54
→
wody840923
兩句話就不能畫上等號了,你拿去問中學國文老師也會
05/17 15:54
→
wody840923
跟你說不一樣意思,怎麼可以自己把“實際搭乘”的用
05/17 15:54
→
wody840923
擅自解釋成“實際可搭乘”呢?
05/17 15:54
→
wody840923
*用詞
05/17 15:54
推
Dukoff
機務的,如果把精神放修車,該有多好。知道這周有多少掛
05/17 16:44
→
Dukoff
補機的嗎? 181掛補機推進來,沿途各站晚20分,運務全部晚
05/17 16:44
→
Dukoff
休息,你好意思繼續挑起運務的事?
05/17 16:44
推
Dukoff
第十條你自己看清楚吧,若最後一句是你想的,那第一句算
05/17 16:46
→
Dukoff
出來的價錢又一樣,有何差別?
05/17 16:46
→
wody840923
怎麼會沒差別呢,你還是沒搞懂,他的第十條大標題是
05/17 16:52
→
wody840923
“不同站進出”,第一句針對正常使用票卡的情況下,
05/17 16:52
→
wody840923
依照本局票價計價方式扣款,也就是回歸到第五條怎麼
05/17 16:52
→
wody840923
算就是怎麼算。第二句則是針對逾時出站的扣款處理,
05/17 16:52
→
wody840923
依照旅客實際搭乘區間里程,對照表格規範的里程範圍
05/17 16:52
→
wody840923
對應的時間條件,來決定搭多遠是幾個小時算逾時,來
05/17 16:52
→
wody840923
扣實際搭乘區間的自強號票價。這兩者的意思明顯不同
05/17 16:52
→
wody840923
怎麼會相同勒?
05/17 16:52
推
Cascadia
"實際搭乘區間"預設就是以刷卡紀錄推定,台鐵指控越乘要
05/17 16:55
→
Cascadia
拿出證據
05/17 16:55
推
Dukoff
思考一下,為何用起站、訖站,然後又說實際搭乘區間? 就
05/17 17:01
→
Dukoff
是電子票證的起訖站註記可能與實際搭乘不同了,所以,這
05/17 17:01
→
Dukoff
時候還要單看註記?
05/17 17:01
推
Dukoff
如果看電子票證的註記,那起站、訖站=實際搭乘區間,那還
05/17 17:02
→
Dukoff
要管他在月台搭多久嗎?
05/17 17:02
推
nick030814ha
聽說這裡也能看到某大副座吃爆米花 趕緊來卡位
05/17 17:04
→
wody840923
所以你還是沒搞清楚,邏輯性的解讀很重要。前一句先告
05/17 17:07
→
wody840923
訴你怎麼判斷逾時,“依起程站至到達站里程範圍所對
05/17 17:07
→
wody840923
應之時間條件”,這句話就是叫你看註記去計算起訖站
05/17 17:07
→
wody840923
里程是多少公里,然後再去對照表格他到底是超過多少小
05/17 17:07
→
wody840923
時算逾時。後面一句就是告訴你怎麼扣款,就是“收取
05/17 17:07
→
wody840923
實際搭乘區間之自強號票價”,判斷他確實逾時,就去
05/17 17:07
→
wody840923
扣這段里程自強號票價,就這麼簡單。
05/17 17:07
推
dimagician
帳號是車型就一定是機務的人???
05/17 17:08
推
thailand
這就是給一個空間,要是有辦法舉證或旅客自己承認搭很
05/17 17:08
→
thailand
遠再折返,就按照實際搭乘區間扣錢
05/17 17:08
→
thailand
當然很少人會這樣承認就是。
05/17 17:10
→
wody840923
本來就沒叫你管他在月台多久了,這條規定同樣也可以適
05/17 17:10
→
wody840923
用於出站沒感應好被鎖卡的解決方式。
05/17 17:10
噓
nick030814ha
沒有合理的法條能夠證明別人逃票就吃爆米花…事情鬧
05/17 17:12
→
nick030814ha
大後風向對了又出來放話 如果身為一個一線的工作人
05/17 17:12
→
nick030814ha
員是這種態度 哪天同樣劇本在貴站再度上演也不足為
05/17 17:12
→
nick030814ha
奇
05/17 17:12
→
nick030814ha
純噓爆米花哥 補推回來………
05/17 17:12
推
Dukoff
wody, 我說的跟你說的是不同事。首先,第十條的表格是用
05/17 17:13
→
Dukoff
以界定怎樣稱踰越合理時間,對吧,有超過才論第十條最後
05/17 17:13
→
Dukoff
一句,對吧? 那旅客如果乖乖搭乘,通常列車行駛絕對沒超
05/17 17:13
→
Dukoff
過表格時間,對吧? 今旅客【實際搭乘】,相信就符合表格
05/17 17:13
→
Dukoff
規範,一切沒事。但為何又定超時要照【實際搭乘】?原因就
05/17 17:13
→
Dukoff
在預設旅客用折返搭乘。所以,我才提在該車站可以上車的
05/17 17:13
→
Dukoff
這件事,就是你說的【可搭乘實際】這個。
05/17 17:13
→
wody840923
推thai大說法,但當然相反的,處理這個案的人也絕對
05/17 17:14
→
wody840923
不能把“實際搭乘區間”解讀成“實際可搭乘區間”,
05/17 17:14
→
wody840923
兩者意義本來就不同扣法差很多。
05/17 17:14
→
wody840923
我真的昏倒了,你又開始擴大解釋,你從何判斷“實際搭
05/17 17:17
→
wody840923
乘”就是旅客一定在時限內出站?況且明明就是“實際搭
05/17 17:17
→
wody840923
乘區間”而不是“實際搭乘時間”,你怎麼可以拿出來
05/17 17:17
→
wody840923
單獨延伸解釋?
05/17 17:17
推
Dukoff
不曉得這樣說您清楚嗎?這並不是衍生出來的義務,而是用體
05/17 17:18
→
Dukoff
系去看。第九條同站踰越時限都擬制為台北高雄間自強號票
05/17 17:18
→
Dukoff
價了,那第十條踰越時限又以旅客自己陳述的實際搭乘,不
05/17 17:18
→
Dukoff
管擬制,不是很奇怪?
05/17 17:18
→
wody840923
前面我也講過了,之所以兩句話都有明確寫出“實際搭
05/17 17:21
→
wody840923
乘區間”這句話,是因為兩句話所描述的情況是天壤之別
05/17 17:21
→
wody840923
的,第一句是針對正常使用在時限內出站的狀況,第二句
05/17 17:21
→
wody840923
則是針對逾時的情況,難道不用分別各描述一次是扣“
05/17 17:21
→
wody840923
實際搭乘區間”嗎?
05/17 17:21
→
temu2035
XD
05/17 17:21
推
Dukoff
您說乖乖搭乘,然後滯留車站很久才超時,這我同意。但還
05/17 17:25
→
Dukoff
是回到體系解釋。第九條同站踰越時間,它也是可以說我就
05/17 17:25
→
Dukoff
只是滯留車站,為何要擬制我搭自強從台北到高雄而要我付8
05/17 17:25
→
wody840923
既然要看規定,你就不能用不合理就來延伸解讀說,第十
05/17 17:25
→
wody840923
條明顯不合理,所以既然第九條都已經這樣了,第十條就
05/17 17:25
→
wody840923
應該怎樣怎樣你就比較合理,兩個規定分別是獨立的,你
05/17 17:25
→
wody840923
不能因為它不合理你就另外延伸一種扣款罰則,除非你就
05/17 17:25
→
Dukoff
43元? 若第十條也不同樣擬制,只是不同站就可享有極大差
05/17 17:25
→
Dukoff
別,合理嗎? 你不同站還有搭車成本呢!
05/17 17:25
→
wody840923
明定“依旅客進出站時間差,判斷其可搭乘距離之自強
05/17 17:25
→
wody840923
號票價”,否則你就不能這樣擅自解釋。
05/17 17:25
→
wody840923
總歸一句,你不能用不合理不符合整體體系,就來擅自
05/17 17:27
→
wody840923
延伸比較合理但規定根本未述明的扣法。
05/17 17:27
推
Dukoff
不是第九條合理不合理,也不是第十條得單獨看待。而是你
05/17 17:28
→
Dukoff
在第十條的規範下,若是模糊規範,你就得看體系。
05/17 17:28
→
wody840923
第十條規範絕對不是模糊,是您的解讀真的有問題,這
05/17 17:34
→
wody840923
拿去請教國文老師都會是同樣的結果。大標題就是下“
05/17 17:34
→
wody840923
不同站進出”,但其狀況一定有兩種,一種是正常刷出
05/17 17:34
→
wody840923
不逾時,就是第一句的“不同站進出依據實際搭乘區間,
05/17 17:34
→
wody840923
按本局票價計價方式扣款”。第二種就是逾時的狀況,
05/17 17:34
→
wody840923
“則依起程站至到達站里程範圍所對應的時間條件,收
05/17 17:34
→
wody840923
取實際搭乘區間之自強號票價”,然後就要參照下表判斷
05/17 17:34
→
wody840923
他是不是逾時,有就扣錢,就這樣而已。
05/17 17:34
推
Dukoff
第十條我說了,若用實際搭乘,那該條的前後段根本沒差異
05/17 17:34
→
Dukoff
,定出時限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他也可以說他只搭了5分鐘
05/17 17:34
→
Dukoff
的車,但月台滯留2小時55分,所以,只扣這五分鐘對應里程
05/17 17:34
→
Dukoff
的自強號車票錢? 這跟體系差很大不是嗎? 你確定第十條是
05/17 17:34
→
Dukoff
真正清楚,不需要解釋的嗎?
05/17 17:34
推
thailand
任何解釋不能脫離文義解釋,若要體系相合,第十條為何
05/17 17:35
→
thailand
不學第九條扣個定額,或許就是立法者有意為之啊。何況就
05/17 17:35
→
thailand
算可以用推的,也不一定大於843元,那一樣體系不合,因
05/17 17:35
→
thailand
此把實際搭乘區間解釋成實際可搭乘區間才不合規定的精
05/17 17:35
→
thailand
神
05/17 17:35
推
Dukoff
根本不是單就字面上解釋。
05/17 17:35
→
wody840923
難道兩種截然不同的狀況不用分別敘述一次“實際搭乘
05/17 17:36
→
wody840923
區間”嗎?當然需要啊,您不能一直鑽牛角尖說如果他
05/17 17:36
→
wody840923
的意思是我說的這樣,那他後面就可以不用寫這六個字,
05/17 17:36
→
wody840923
這不是很奇怪嗎?
05/17 17:36
→
wody840923
如果法條訂出來都能讓人人依體系依常理解釋,那何必訂
05/17 17:37
→
wody840923
法條?
05/17 17:37
推
thailand
訂出時限,差別是可以用自強號票價扣款而非區間車九折
05/17 17:37
→
thailand
價,還是有實益。
05/17 17:37
推
Dukoff
是的,數額我算過,的確可能不大於843元。但距離拉近了。
05/17 17:38
→
Dukoff
同站843元,不同站有搭車事實卻只扣23元,合理嗎?
05/17 17:38
→
temu2035
不知Duff大有沒有考慮到本線轉乘支線的等待時間
05/17 17:40
→
temu2035
有時時刻表的安排,會讓旅客出站時超過規定刷出時間
05/17 17:40
推
Dukoff
不同站為何不直接像第九條訂一個固定數字,就是因為有甲
05/17 17:40
→
Dukoff
乙兩站旅程時間的問題,所以概分為三類,而成為表格。
05/17 17:40
→
temu2035
您也要這樣照您說的方式去處理嗎?
05/17 17:41
→
wody840923
不合理是另外一回事,有本事就去改法條。有沒有搭車
05/17 17:43
→
wody840923
事實也不要談。我今天只是要跟您強調的是,規則本來就
05/17 17:43
→
wody840923
是死的,訂出來就是要那樣做,不能單獨去延伸另外一
05/17 17:43
推
Dukoff
本線轉支線,或南迴單線而車次少等,最前面我有考量了,
05/17 17:43
→
wody840923
個扣法出來,“實際搭乘區間”跟“實際可搭乘區間”
05/17 17:43
→
Dukoff
所以我說到那站的實際可搭乘的列車(供給面)來算他可折
05/17 17:43
→
Dukoff
返跑多少次跟多遠。
05/17 17:43
→
wody840923
兩者意義真的差很多,您如果是站務人員按照這樣的方
05/17 17:44
→
wody840923
式扣款,最後假設旅客鬧到消保官那裡去,您是一定站
05/17 17:44
→
wody840923
不住腳的。
05/17 17:44
→
wody840923
那個“可”都是您自己加上去的,根本說不過去。
05/17 17:44
推
Dukoff
支線或單線本來就車少,就算故意折返,也搭火車跑不遠,
05/17 17:45
→
Dukoff
所以我說的【實際搭乘】指的就是該車站的因素。
05/17 17:45
→
wody840923
如果今天這條規定裡面有實實在在加上“可”這個字,
05/17 17:46
→
wody840923
我個人絕對沒第二句話,今天也不會在這板上和您討論這
05/17 17:46
→
wody840923
麼久了。
05/17 17:46
推
Dukoff
你幫我加個【可】實際搭乘,的確易於理解,但從同站異站
05/17 17:49
→
Dukoff
來看,罰則金額是趨於統一。台北進台北出,罰843,台北進
05/17 17:49
→
Dukoff
松山出,不罰,只扣票價。這不荒謬嗎?
05/17 17:49
→
wody840923
所以我前面說了啊,荒謬歸荒謬,如果問我意見我一定也
05/17 17:51
→
wody840923
支持。但要看法條要就事論事,你不能因為您覺得荒謬就
05/17 17:51
→
wody840923
給旅客扣一個規定上完全找不到的扣法。
05/1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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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實際搭乘區間這六個字就旅客角度來看,就是我實際上就
05/17 17:52
→
wody840923
是搭了台北到松山嘛,就這麼簡單啊,你憑什麼擅自擴大
05/17 17:52
→
wody840923
解釋給我扣這麼多錢,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05/17 17:52
推
Dukoff
你前面講的第十條適用順序好像反了,我認為是先看表格,
05/17 17:58
→
Dukoff
依據他搭甲乙兩站多遠,才判定是否逾時,不知道跟你理解
05/17 17:58
→
Dukoff
是否不同?
05/17 17:58
→
Cascadia
以D大對"實際搭乘" 的解釋, 那刷卡搭區間車台北->太原
05/1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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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2035
除非車站能證明旅客是從台北到其他地方再到松山
05/17 17:59
→
Cascadia
花3個半小時 台鐵不就可以扣自強號台北->彰化+區間車彰
05/17 17:59
→
Cascadia
化->太原的錢啦 ???
05/17 17:59
→
Cascadia
縱使沒超時,也是要依照實際搭乘區間收錢阿,所以台鐵就可
05/17 18:00
→
Cascadia
以依時間自動推定我搭自強號到彰化反向轉乘 ???
05/17 18:00
推
Dukoff
有關實際搭乘區間,你真以為旅客打算折返搭乘,就真的老
05/17 18:02
→
Dukoff
實跟你說他的路徑? 如本案,台北到松山,中間三小時都可
05/17 18:02
→
Dukoff
跑去桃園折返了,然後期待旅客老實跟你說? 有這種罰則是
05/17 18:02
→
Dukoff
掛勾在旅客的誠實上嗎?
05/17 18:02
→
wody840923
一般人看法條都是由上往下讀啊,如果您要叫人先看表
05/17 18:03
→
wody840923
格,是不是前面要先加個“如附表”,而不是最後才補
05/17 18:03
→
wody840923
個“逾時扣款規則如下”?就是先讀過條文後,確定如
05/17 18:03
→
wody840923
何處理,再來看究竟逾時的規範是怎麼規範的。
05/17 18:03
→
temu2035
所以dukoff大趕快升官,去把規章修正得更合理點
05/1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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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為什麼樓上會認為D大升官後規章就會朝合理的方向修
05/17 18:08
→
nick030814ha
正XDDD
05/1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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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真要照他的邏輯去修,我實在不敢想像結果呢XDDD
05/17 18:08
→
nick030814ha
還是來去吃爆米花好了………
05/17 18:08
推
Dukoff
cas,你說樣態沒錯。但思考一下,電子票證的限制,就是以
05/17 18:08
→
Dukoff
註記為憑。這中間怎樣搭,電子票證若沒註記,舉證上就有
05/17 18:08
→
Dukoff
問題。但各車轉乘假設真的轉到很慢的車,你可以去套用時
05/17 18:08
→
Dukoff
刻表看看,第十條其實是很寬鬆。我舉例,全程以區間車搭7
05/17 18:08
→
Dukoff
0公里,你去查一下要花幾分鐘,答案就出來了。
05/17 18:08
→
wody840923
另外,講到懷疑,那是你可以懷疑旅客那麼久時間沒出
05/17 18:09
→
wody840923
站已經可以搭那麼遠再回來了,但在您並未有證據可以這
05/17 18:09
→
wody840923
樣斷定的情況下,這個“實際搭乘區間”的推定,你不也
05/1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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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只能實實在在的根據他進站記錄以及現在所在的車站做判
05/17 18:09
→
wody840923
定嗎?否則在規定沒有補上“可”這個字的情況下,我
05/1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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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們根本沒有權利去懷疑,否則若假設這裡面有五成的旅
05/17 18:09
→
wody840923
客就是“實際搭乘”這段而已,真的很不合理。
05/17 18:09
推
Dukoff
要吃爆米花的,不用出來耍存在感啊,因為討論內容不會滿
05/17 18:10
→
Dukoff
足你的期待,一點都不戲劇化。
05/17 18:10
→
Cascadia
在你沒有明確證據前,本來就該預設乘客誠實。
05/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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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2035
副站長喜歡吃G.H.Cretors銅壺焦糖的嗎?
05/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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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2035
甜死人不償命喔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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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不會啊 整篇文看下來woody兄闡述的論點跟看法我個人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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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完全認同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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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起碼這裡還看得到正常邏輯下的言論 而不是像某人搬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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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法條出來卻講不過別人只會吃爆米花 事後再落井下石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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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030814ha
XDDDD
05/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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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2035
經典芝加哥鹹甜鹹甜,讚
05/17 18:14
推
wiabc
再繼續自我解讀下去就跟u大濕同等級啦
05/17 18:15
推
Dukoff
罰則這東西,本來就不是把人看成良善的,的確是小人之心
05/17 18:19
→
Dukoff
度君子之腹,因為它是用在違規者身上。你說有五成有那情
05/17 18:19
→
Dukoff
況,然後擴大我論點為災害這點。我想問,實務來上有五成
05/17 18:19
→
Dukoff
的人都台北松山滯留三小時嗎?有多少旅客是這樣? 反而因你
05/17 18:19
→
Dukoff
自行限縮,僅依據旅客誠實開罰,造成更多人仿效。
05/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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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互相討論是好事啦,我只是覺得既然有疑慮就該講清楚,
05/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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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遇過無數旅客來解卡,案例百百種,我想說的是規定寫在
05/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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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那裡明明白白,但老實扣23的人絕對沒錯,也絕對不是
05/17 18:19
→
wody840923
不認真做事,都是老實按規定扣款。遇到松山這件個案
05/17 18:19
→
wody840923
老實說真的是站務員在規定上有理解上的問題。至於合
05/17 18:19
→
wody840923
不合理旅客老不老實都是另外一回事了。
05/17 18:19
推
Dukoff
講不出東西的也無須出來刷存在感啦!
05/17 18:20
→
wody840923
既然要杜絕仿效,我覺得問題不是在我們身上啊,而是訂
05/17 18:22
→
wody840923
定規則的人啊,規則叫我如何做就是如何做,何必自己
05/17 18:22
→
wody840923
延伸原意然後鬧得這麼大?自己吃虧的程度還比較大,
05/17 18:22
→
wody840923
長官也更不會挺而已啊不是嗎?幹嘛挖洞給自己跳?
05/17 18:22
推
Dukoff
你講得東西跟我不同,我還有興趣點,但講不出東西,只會
05/17 18:23
→
Dukoff
戰組織不同,只會戰官階,實在是無趣。不爽你也來當副站
05/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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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off
長啊,有啥忌妒的?副站長很大?
05/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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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y840923
其實不同站進出逾時的實務是,九成旅客都是出站刷卡
05/17 18:24
→
wody840923
不成功要事後解卡,至於這種待很久不出來要來補票處
05/17 18:24
→
wody840923
解卡的倒是很少,另外同站進出,843也不是沒扣過啦XD
05/17 18:24
→
Cascadia
"罰則這東西,本來就不是把人看成良善的" => 逾時跟越乘
05/17 18:25
→
Cascadia
必須各自舉證。
05/17 18:26
推
Dukoff
我要講得都講了,所以我這部分到此,聽不聽得進去隨人,
05/17 18:27
→
Dukoff
反正這事件後,票務政策訂出來的品質也不期待。
05/17 18:27
→
Cascadia
不能說他犯了A錯 所以推定他在B的證詞是謊言
05/17 18:27
推
Dukoff
Cas, 去看看鐵路相關的【正當理由】的條文用字,可知道是
05/17 18:28
→
Dukoff
誰舉證。
05/17 18:28
→
Cascadia
我敢說以這些證據,告到法院100%是23元啦
05/17 18:30
→
Cascadia
又沒任何條文說"無正當理由者得按照時間推定乘車區間"
05/17 18:31
→
Cascadia
你以為整篇契約可以cut and paste喔
05/17 18:32
→
robot5566
鍵盤法官出現囉
05/17 18:32
推
ultratimes
我覺得某些部份可以修法,使舉證責任倒置
05/17 18:40
推
mecca
只能說 真不愧是台灣人~~~
05/17 20:47
推
hinajian
好棒棒 壞事就不愧台灣人 希望你遇到好事也會這樣講
05/17 21:23
推
lukasformac
第十條內出現二次「實際搭乘區間」,照D某的解釋法,
05/17 23:49
→
lukasformac
二次文義會不相同,好一個「體系解釋」?再者,解釋
05/17 23:49
→
lukasformac
的極限是文義解釋,「可能搭乘區間」和「實際搭乘區
05/17 23:49
→
lukasformac
間」文義明顯不同吧?最後,要解釋也應依消保法做有
05/17 23:49
→
lukasformac
利消費者的解釋,被罰更多錢怎麼有利消費者了?不合
05/1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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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理就修一修,別硬撐了,又不是送立法院修法那麼困難
05/1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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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的事…
05/17 23:49
推
mecca
出現好事不是應該很正常嗎。人類社會教育是教人良善的
05/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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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2035
D某自刪了,可能知道自己的論點站不住腳了吧
05/18 17:30
→
dr2400
D某不意外,只要站不住腳就自刪,以免影響他是南部某大站
05/19 12:25
→
dr2400
副站長的名聲啊!
05/19 12:25
推
kutkin
意外 怎麼講話這麼像沒在現場的
05/19 16:47
推
katysana
事主被抓包搭車去新竹了唷~還po道歉文惹呢~
05/22 10:48
推
trtc
回來朝聖一下
05/22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