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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放天燈民眾按喇叭示警 平溪火車司機竟遭潑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1771 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台鐵局平溪線羅姓駕駛開火車行經十分街時,負責服務遊客放天 燈的章姓男子,竟因不滿列車按鳴喇叭,朝列車駕駛座潑灑墨汁,被控毀損、公然侮辱、 公共危險罪嫌,基隆地檢署偵結,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26歲章姓男子在新北市平溪區擔任服務遊客施放天燈工作,因不滿列車按 鳴喇叭,在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在平溪區十分街86號前軌道旁,見羅姓司機駕駛4725 次區間車行經時,涉嫌朝列車駕駛座車窗潑灑墨汁。 台鐵局認為,除造成羅姓火車駕駛制服被汙損,並造成列車往來危險,除提告毀損、公然 侮辱,還告公共危險罪。 有關毀損、公然侮辱罪部分,因已和解,羅男撤回告訴;公共危險罪部分,章男堅決否認 有任何公共危險犯行,稱他只是想潑火車墨汁,不知會潑到司機。 檢方檢視現場照片,認為章男除潑墨汁外,並沒有損壞軌道的行為,所潑墨汁非屬腐蝕性 物質,未構成公共危險罪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0.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520778104.A.A69.html

推文 (33)

lidongyun 哇!這麼扯的判決,不愧是「微罪不罰」 03/11 22:31
kimchimars 樓上有看內文? 03/11 22:35
Cascadia 一樓請看最後兩段 03/11 22:40
komachi275 干擾駕駛不算公共危險罪喔...= = 03/11 22:40
sleepyrat 這次潑墨水,下次潑甚麼???? 03/11 23:10
omkizo 這樣噴生髮水 潑紅漆也應該無罪啊 03/11 23:15
Hfy0920 影響大眾交通工具行車安全這不夠嚴重喔 03/11 23:28
blackdevil 原來只要不毀壞軌道就不構成公共危險的可能……臺灣 03/12 00:20
blackdevil 的法律真是太好了 03/12 00:20
ciswww 「公共危險罪」是較重的罪,不是用在這裡 03/12 01:35
finalhope 叫小賀怎麼不站在火車正前方對決 03/12 02:03
ultratimes 不然用在哪裡?台灣對刑法解釋太嚴格 03/12 03:16
mstar 一樓無知或是眼睛不好;八樓:法律條文就是那樣寫。 03/12 08:44
chihchuan 最後兩段是都沒人看??! 03/12 10:11
auction88 潑到心臟病發駕駛無法煞車撞到前列火車。 03/12 10:21
auction88 或是到菁桐未停直接撞鐵塊 03/12 10:22
auction88 這樣才算公共危險罪的意思 03/12 10:23
Sheng98 一種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概念 03/12 10:43
Sheng98 墨汁非屬腐蝕性, 如果不小心潑到眼睛讓人張不開眼呢? 03/12 10:44
ueiueiuei 以後可以到處去潑墨啦~ 03/12 12:02
ueiueiuei 和解是不是官逼的,不調查一下? 03/12 12:03
chihchuan 刑事就台鐵撤告很難懂? 03/12 12:08
BDG 有用鐵路法開罰嗎 03/12 12:44
ueiueiuei 原文那麼多字,除了司機撤告,哪有台鐵撤告??? 03/12 13:23
skylin 如果潑墨汁導致窗戶遮蔽 或司機眼睛受損,而發生意外,這 03/12 17:31
skylin 只是運氣好只有潑到身體,也是不可預期的,朝行進中的駕駛 03/12 17:31
skylin 做出阻卻的行為,怎麼不算公共危險罪呢?法官還沒從新石 03/12 17:31
skylin 紀進化完畢嗎? 03/12 17:31
youngsam 這完全法官自由心證。你可以判有罪也能判無罪。 03/13 21:58
Yelnats28 其他罪可以成立啊 只是和解了 03/14 10:42
Yelnats28 「有關毀損、公然侮辱罪部分,因已和解,羅男撤回告訴 03/14 10:42
Yelnats28 03/14 10:42
rerun 只要和解,什麼狀況都沒有啦! 03/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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