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放天燈民眾按喇叭示警 平溪火車司機竟遭潑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1771
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台鐵局平溪線羅姓駕駛開火車行經十分街時,負責服務遊客放天
燈的章姓男子,竟因不滿列車按鳴喇叭,朝列車駕駛座潑灑墨汁,被控毀損、公然侮辱、
公共危險罪嫌,基隆地檢署偵結,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26歲章姓男子在新北市平溪區擔任服務遊客施放天燈工作,因不滿列車按
鳴喇叭,在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在平溪區十分街86號前軌道旁,見羅姓司機駕駛4725
次區間車行經時,涉嫌朝列車駕駛座車窗潑灑墨汁。
台鐵局認為,除造成羅姓火車駕駛制服被汙損,並造成列車往來危險,除提告毀損、公然
侮辱,還告公共危險罪。
有關毀損、公然侮辱罪部分,因已和解,羅男撤回告訴;公共危險罪部分,章男堅決否認
有任何公共危險犯行,稱他只是想潑火車墨汁,不知會潑到司機。
檢方檢視現場照片,認為章男除潑墨汁外,並沒有損壞軌道的行為,所潑墨汁非屬腐蝕性
物質,未構成公共危險罪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0.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520778104.A.A69.html
推文 (33)
推
lidongyun
哇!這麼扯的判決,不愧是「微罪不罰」
03/11 22:31
→
kimchimars
樓上有看內文?
03/11 22:35
→
Cascadia
一樓請看最後兩段
03/11 22:40
推
komachi275
干擾駕駛不算公共危險罪喔...= =
03/11 22:40
推
sleepyrat
這次潑墨水,下次潑甚麼????
03/11 23:10
推
omkizo
這樣噴生髮水 潑紅漆也應該無罪啊
03/11 23:15
→
Hfy0920
影響大眾交通工具行車安全這不夠嚴重喔
03/11 23:28
推
blackdevil
原來只要不毀壞軌道就不構成公共危險的可能……臺灣
03/12 00:20
→
blackdevil
的法律真是太好了
03/12 00:20
→
ciswww
「公共危險罪」是較重的罪,不是用在這裡
03/12 01:35
→
finalhope
叫小賀怎麼不站在火車正前方對決
03/12 02:03
推
ultratimes
不然用在哪裡?台灣對刑法解釋太嚴格
03/12 03:16
推
mstar
一樓無知或是眼睛不好;八樓:法律條文就是那樣寫。
03/12 08:44
推
chihchuan
最後兩段是都沒人看??!
03/12 10:11
噓
auction88
潑到心臟病發駕駛無法煞車撞到前列火車。
03/12 10:21
→
auction88
或是到菁桐未停直接撞鐵塊
03/12 10:22
→
auction88
這樣才算公共危險罪的意思
03/12 10:23
→
Sheng98
一種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概念
03/12 10:43
→
Sheng98
墨汁非屬腐蝕性, 如果不小心潑到眼睛讓人張不開眼呢?
03/12 10:44
→
ueiueiuei
以後可以到處去潑墨啦~
03/12 12:02
→
ueiueiuei
和解是不是官逼的,不調查一下?
03/12 12:03
推
chihchuan
刑事就台鐵撤告很難懂?
03/12 12:08
→
BDG
有用鐵路法開罰嗎
03/12 12:44
→
ueiueiuei
原文那麼多字,除了司機撤告,哪有台鐵撤告???
03/12 13:23
推
skylin
如果潑墨汁導致窗戶遮蔽 或司機眼睛受損,而發生意外,這
03/12 17:31
→
skylin
只是運氣好只有潑到身體,也是不可預期的,朝行進中的駕駛
03/12 17:31
→
skylin
做出阻卻的行為,怎麼不算公共危險罪呢?法官還沒從新石
03/12 17:31
→
skylin
紀進化完畢嗎?
03/12 17:31
推
youngsam
這完全法官自由心證。你可以判有罪也能判無罪。
03/13 21:58
→
Yelnats28
其他罪可以成立啊 只是和解了
03/14 10:42
→
Yelnats28
「有關毀損、公然侮辱罪部分,因已和解,羅男撤回告訴
03/14 10:42
→
Yelnats28
」
03/14 10:42
→
rerun
只要和解,什麼狀況都沒有啦!
03/1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