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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36291 號令,鐵路法修正案在11月11日 生效。 其中事故部分,事故發生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鐵路機構不用給喪葬費 用與恤金。以後別再跳軌和闖平交道自殺了,因為業者可以不給任何補助與恤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30.2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478942993.A.4AA.html

推文 (22)

ultratimes 得不給還是應不給,差很多 11/12 17:46
ultratimes 如果只是得不給予,家屬絕對找民代或有力人士來討索 11/12 17:47
ultratimes 規定成不得給予,或是應不給予才是 11/12 17:48
Sheng98 修正後的是寫 "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 不在此限" 11/12 18:10
Sheng98 就等於說如果受害人是自己跳軌或闖平交道/跨越鐵軌, 而造 11/12 18:11
Sheng98 成受害人傷亡, 就無法領到醫療費用補助或卹金了 11/12 18:12
Sheng98 而如果同時有其他受害人因為這個事情造成傷亡, 業者還是 11/12 18:14
Sheng98 要給予受害人醫療補助金或卹金 11/12 18:14
Leadgen 要跳的人,在意有沒有嗎? 11/12 18:22
Sheng98 有些會想說看能不能留給家人用吧, 就算沒死, 輕傷或重傷 11/12 18:26
Sheng98 還是要自己負擔醫藥費, 這樣業者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 11/12 18:26
Sheng98 保險的話這應該都不會理賠吧 ... 11/12 18:26
Sheng98 畢竟不是因為意外 or 病痛之原因而傷亡 11/12 18:27
hn9480412 到時候家屬跟民代開記者會台鐵就被摸頭了有屁用 11/12 18:36
good11126 現在其他乘客因事故誤點退票的損失金額還是便當局吞? 11/12 18:37
klementhsu 要是只是受傷應該可以打民事訴訟追討回來吧 當然前提 11/12 18:44
klementhsu 時台鐵要肯打 而且沒被立委「關切」 11/12 18:44
ultratimes 立委如果關切法院就沒用了 11/12 20:20
bird74117 自己的棺材自己買,操 11/12 22:31
hinajian 講沒用的人很消極 先弄個法源來總好過想用沒得用 11/12 22:55
heibe 1樓連法條都不用先看就可以開始扯喔?某u就是某u 11/13 02:43
heibe 2壞了真糟糕 11/1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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