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票掉了咆哮警 判拘役50天
2015-10-23 02:58:05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宜蘭縣吳姓男子在網路訂購火車票,取票後遺失。吳男與妻子前往宜蘭火車站要求補發被
拒而咆哮,鐵路警察局林姓員警獲報到場制止,吳不滿而向林員咆哮,口水噴到對方臉上
,並疑似動作過大觸碰到員警衣領;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林拘役50天,
得易科罰金5萬元。
吳男3月因火車票遺失偕同妻子到宜蘭火車站售票處,大聲斥責要求補發,依臺鐵售票規
定,火車票視為有價證券,遺失無法補發,必須重新購票,吳男不滿,在售票處前飆罵;
林姓鐵路警察到場勸阻,吳反過來舉手指向林員痛罵。
林員眼見吳情緒高亢,告誡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吳惱羞成怒朝員警噴口水,還把人逼
到死角,過程疑似拉扯林衣領,支援員警趕抵時,看到吳咄咄逼人行徑,依妨害公務現行
犯逮捕。
吳男到案否認犯行,強調未對員警咆哮、拉扯衣領、朝對方噴口水等,他辯稱皮包遭竊向
警方備案,員警卻說過幾天可能會就找到,看到林員才動怒。
檢警調閱林員隨身密錄器,發現林員到場時有表明身分,吳不聽勸阻逼向林,還動手打到
對方肩膀,且吳有滴口水現象,犯行明確,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林拘役
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26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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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23)
推
horusli
#1Lzx8stN (Railway) 吳醫師
10/23 11:42
推
cycling
被判刑活該
10/23 12:08
推
enternal
為何現在人做錯事總死不承認,還硬要找藉口... 唉~
10/23 12:21
推
shirochan
還易科罰金咧,對他太好了.
10/23 12:28
推
Luftwaffe
原則上如果符合易科罰金條件,判決都會載明。至於准否
10/23 12:29
→
Luftwaffe
要看有罪確定後執行檢察官的裁量,一般比較少不准
10/23 12:30
推
pamafan
吳是因為惹到警察才會這麼嚴重,若是一般車站的員工,還
10/23 12:55
→
pamafan
不是一片和諧。
10/23 12:55
→
bshft
這種人還是消失在這世界比較好,以免禍害遺千年
10/23 12:59
推
lukasformac
惹到台鐵員工有妨礙公務嗎?
10/23 13:33
推
fireguard119
為了一張車票,得不償失啊
10/23 13:38
→
fireguard119
這張車票還真貴
10/23 13:39
推
gary5034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都是they的錯
10/23 13:48
推
Wtrmln0708
踢到鐵板了齁
10/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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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jian
關得好
10/23 14:45
推
cses87241
不補票應該算民法契約的部分,好像不能以妨礙公務來論
10/23 15:20
→
hinajian
讓站員無法服務下一位旅客 算不算妨礙公務
10/23 15:39
推
wxlin1983
動作過大碰到衣領哦 樓下信嗎
10/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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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c79
信啊,我常常太溫柔也去碰到我女朋友的衣領
10/23 16:27
→
zxcc79
不對,正常人應該會叫那"袖口"
10/23 16:27
推
YellowWolf
社會敗類
10/23 16:35
推
coolptt
這種應該大大宣傳一下,張貼在車站
10/23 16:39
推
arock823
奧客
10/23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