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yCztr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
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第 54 條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
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
始放下,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第 80 條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
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不依規定暫停、看、聽、有無火車駛來,逕行通過。
http://goo.gl/oyi9v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5 條 行人通過鐵路平交道,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或警鈴及閃光號誌者,如遮斷
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顯示時,應
即靠邊停止,不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應看
、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三、行人如持有長形物品通過電氣化鐵路平交道時,其總高度不得高出軌
面四公尺;各該平交道設有限高標誌者,依限高標誌之規定。
=====================================================================
根據以上法律條文規定:
在設有警鈴、閃光號誌與遮斷器的平交道,其警鈴未響、閃光未亮、遮斷器未放下
的情況下,被視為台鐵告知車輛駕駛於該時段為可安全通過該平交道,所謂停看聽
只能依據第54條之2於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車輛通過時或
第80條之2在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行人通過時之要求。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5條之2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鐵路平交道)行人通
過時之要求。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443658173.A.778.html
※ 編輯: ek252 (182.221.30.254), 10/01/2015 08:15:37
推文 (109)
推
enternal
日月光法官表示:
10/01 08:14
推
amudi
到最後會不會判刑要看法官的裁決
10/01 08:26
→
wiabc
U大濕的臉有點痛
10/01 08:31
→
hicker
感覺要叫救護車了....
10/01 08:35
推
digger5566
召喚U大師
10/01 08:39
推
mstar
大膽!你竟然忤逆蒞板鍵盤大法官
10/01 08:49
推
ultratimes
不是這樣的 https://goo.gl/maps/j2jRg8x5i7J2
10/01 08:58
推
snownow
搞不好台鐵直接私下和解,根本連法院都不必上XD"
10/01 09:08
→
ultratimes
另外請看蘋果日報下方的留言就知道
10/01 09:10
→
ultratimes
過平交道時,未等前方淨空 以及停在槽化線上,都是
10/01 09:11
→
ultratimes
違規的情形,此情況應該已經成立公共危險罪
10/01 09:11
→
ultratimes
不只我這麼認為,蘋果下面也有不少人如此認為
10/01 09:11
推
lukasformac
u大師放那連結我又看不懂了,出事的是南京東路與興進
10/01 09:15
→
lukasformac
路口的平交道,放文心南路口幹麻?
10/01 09:15
→
lukasformac
http://i.imgur.com/u4VHIpw.jpg
10/01 09:21
→
Yijhen0525
駕駛人違規跟平交道故障是兩回事
10/01 09:24
→
hicker
他知道是兩回事就不會繼續吵了....
10/01 09:25
→
hicker
平交道故障是事實 但在這事實上推論 u大就無立足點了
10/01 09:28
推
ultratimes
因為文心南路這個就是有警鈴 遮斷器,但他一樣有寫
10/01 09:41
→
ultratimes
必須做停看聽的動作
10/01 09:42
→
hicker
[停 看 聽]
10/01 09:42
→
hicker
現在就在這點上跳針
10/01 09:42
→
ultratimes
再加上這次事故,除了停看聽外,還有將車停於槽化線
10/01 09:43
→
hicker
這是兩回事
10/01 09:43
→
hicker
兩個跳針跳不停
10/01 09:44
→
ultratimes
以及未等前方淨空即逕行通過這兩項錯誤
10/01 09:44
→
mrpigHDL
其實不是在於法官判決,而是要看檢察官以什麼罪起訴,法
10/01 09:52
→
mrpigHDL
官只會依檢察官起訴的罪來判決
10/01 09:52
推
cses87241
很多人是多少人? 又不是每個人都這樣認為= =
10/01 10:06
→
hicker
兩人以上就是很多人了....吧
10/01 10:10
→
SilverRH
道路安全規則第104條
10/01 10:17
→
SilverRH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警鈴已響
10/01 10:17
→
SilverRH
、閃光號誌已 顯示或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
10/01 10:17
→
SilverRH
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 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
10/01 10:17
→
SilverRH
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 員未表示停止時,仍
10/01 10:18
→
SilverRH
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10/01 10:18
→
SilverRH
選擇性讀法還是省省
10/01 10:18
→
smilecbh
十幾年前,我還沒離鄉背井的時候,老家附近發生過平交道
10/01 11:36
→
smilecbh
死亡車禍。在鳳山中正路博愛路岔路口的平交道。
10/01 11:36
→
smilecbh
台灣人,最討厭落後了,總是一馬當先。所以,一堆機車,
10/01 11:36
→
smilecbh
就直接貼著柵欄,甚至前輪還在柵欄之前(或之後,看你的
10/01 11:36
→
smilecbh
前後怎麼定)。
10/01 11:36
→
smilecbh
某次,不清楚是機車太前面,還是車廂太寬,反正就撞到了
10/01 11:36
→
smilecbh
。同學說他就U家人還被屍塊打到臉。
10/01 11:36
→
smilecbh
市區平交道,畫那麼多網狀線,就是不讓車子貼著柵欄,離
10/01 11:36
→
smilecbh
平交道太近。萬一有故障啥的,也有個緩衝。今天你要停在
10/01 11:36
→
smilecbh
網狀線上,柵欄一拉就往前衝,被火車撞著,都是個人選擇
10/01 11:36
→
smilecbh
。新聞的當事人,假定拿賠償換新車,爽翻了,也是他運氣
10/01 11:36
→
smilecbh
好。他問的前車慢點,或者沒那台前車,當事人剛好開快些
10/01 11:36
→
smilecbh
,那賠償金再多,也只是燒紙錢燒比較多。
10/01 11:36
→
smilecbh
退一萬步講,今天紅燈變綠燈,就踩油門到底往前衝,結果
10/01 11:36
→
smilecbh
裝死橫向闖紅燈的,猜猜看是不是所有案例都能全身而退?
10/01 11:36
→
smilecbh
我一想到同學「分享」人的屍塊打在臉上的事就覺得噁心,
10/01 11:36
→
smilecbh
所以我就變成俗仔,等平交道都很俗辣,禮讓各路高手往前
10/01 11:36
→
smilecbh
。另外,大塞車的時候,我還是不敢貼著前車開,讓車子停
10/01 11:36
→
smilecbh
在軌道去上。寧可等前車過了鐵軌區,任由不受拘束的機車
10/01 11:36
→
smilecbh
朋友上演萬車鑽動。
10/01 11:36
推
cses87241
安全規則是寫未放下,並不是放下後又升起的情形
10/01 12:10
→
SilverRH
……放下後升起≠未放下?分明只有兩個狀態這也能揮,要
10/01 12:20
→
SilverRH
不要問升到一半能不能起步鑽過去
10/01 12:20
→
lukasformac
安全規則寫要看、聽,那就交給台鐵舉證駕駛人沒看聽
10/01 13:16
→
lukasformac
囉
10/01 13:16
推
edoyasuhiko
棟次棟次棟次跳針跳針跳針
10/01 13:24
→
edoyasuhiko
就是平交道故障是在護航什麼啦
10/01 13:24
推
ultratimes
老實說鐵路是絕對路權,台鐵好歹可以不爽不給過
10/01 13:29
→
ultratimes
現在給過是福利,不給過是正常
10/01 13:29
→
ultratimes
平交道也是,正常是福利,壞了也沒有啥錯
10/01 13:29
→
ultratimes
沒看到埔心事故,台鐵不爽就直接封了嗎?
10/01 13:30
→
hicker
反正這個平交道也活不久了 高架通車後也就沒用了
10/01 13:31
→
ultratimes
不要把有火車來就會響當成理所當然,難怪一堆人把么八
10/01 13:31
→
ultratimes
當成正常假,洞八就在那邊覺得利益受損
10/01 13:32
→
hicker
這好像扯開了....
10/01 13:32
→
ultratimes
台鐵其實沒有理由一定得設平交道,埔心事故後也封掉
10/01 13:34
→
hicker
幫忙算一下 台中高架通車後會消滅幾個平交道??
10/01 13:36
→
lukasformac
也是,立委也可以不爽不給預算,不停我選區砍預算也
10/01 13:39
→
lukasformac
沒啥錯!給你是榮恩,不要把有預算當成是理所當然!
10/01 13:39
→
lukasformac
(u大,你到底是在愛台鐵還是害台鐵啊?
10/01 13:39
推
hedgehogbaby
那就全線平交道都封掉啊!
10/01 13:43
→
hicker
那就會出現台灣長城了....
10/01 13:44
→
SilverRH
自己的安全自己顧,催眠自己平交道永遠正常有比較爽?
10/01 13:47
→
evilcherry
嘛那就全封啊,看立委會不會減預算
10/01 13:57
→
lukasformac
自己安全自己顧,催眠自己永遠不會有鄭傑有比較爽?
10/01 14:02
→
lukasformac
大大,自己要小心跟台鐵要負責不衝突啊
10/01 14:02
→
SilverRH
即使在平交道列車依然有優先通過權,今天若是在煞車不及
10/01 14:21
→
SilverRH
的情況下撞上去構成毀損(限故意)/業務過失傷害的可能性
10/01 14:21
→
SilverRH
極小,台鐵都有行車記錄器,檢察官的眼睛不會長在鍵盤上
10/01 14:21
→
SilverRH
,不保持淨空距離,不注意列車動向,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10/01 14:21
→
SilverRH
義務。
10/01 14:21
→
lukasformac
哇!現在是跳到刑事了是不是,如果平交道不提早升起
10/01 15:26
→
lukasformac
會發生意外嗎?平交道提早升起或未降下(你自己說是同
10/01 15:26
→
lukasformac
義的),列車經過不會發生意外?你想追究台鐵相關人員
10/01 15:26
→
lukasformac
刑事責任就說嘛
10/01 15:26
→
lukasformac
是說沒故意沒未遂的,不會過啦
10/01 15:33
→
lukasformac
^處罰
10/01 15:34
推
ji394xu3
這輛黑車之前就先有一輛機車跟一輛汽車通過平交道,所以
10/01 15:43
→
ji394xu3
當時起碼有3位駕駛判斷上都認為平交道是可以通過的。
10/01 15:43
→
ji394xu3
除非台鐵證明那3位駕駛通通沒有停看聽看到火車來還要強
10/01 15:44
→
ji394xu3
行通過。這個case一般檢調也不會認為駕駛是"主觀蓄意"要
10/01 15:44
→
ji394xu3
闖越平交道。所以駕駛有沒有停看聽這部分將來也不是重點
10/01 15:45
推
ji394xu3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條:處罰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10/01 15:56
→
ji394xu3
條例(或其他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本身並不具備
10/01 15:56
→
ji394xu3
實際罰則。所以最後還是會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主
10/01 15:57
推
cses87241
應該是台鐵要付比較大責任,至於比例就有待釐清
10/01 23:32
→
kamichu
在車上是要怎麼看鐵軌上有沒有火車? 難道是要下車看?
10/02 08:02
推
JamesHsuan
某u又在跳了
10/02 11:34
推
ohya111326
鐵路法第14條 鐵路與道路相交處,應視交通量之多寡
10/03 16:10
→
ohya111326
設置立體交叉或平交道。
10/03 16:10
→
ohya111326
不可能封死平交道不給過吧
10/03 16:11
→
ohya111326
號誌故障導致意外 應該不能認定成危險路段
10/03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