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1936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Hxa2BzQ_I
記者 陳書賢 /台中 報導
2015/09/29 22:54
台鐵太魯閣號驚險擦撞轎車,轎車車頭被整個削下來,一台黑色轎車下午行經台中平
交道,駕駛眼看柵欄升起,跟著前方車輛往前開,竟然被疾駛而過的太魯閣號撞上,
轎車車頭當場全毀,車內駕駛和乘客則是幸運躲過一劫,車主質疑是柵欄故障打算向
台鐵求償。
車主開車來到平交道前,眼看柵欄升起,跟著前方轎車一起踩油門想要過,就在下一
秒,右方突然有普悠瑪號疾駛而過,車身擦撞轎車車頭當場零件四散,轎車車主和死
神擦肩而過被嚇傻,列車離開了還呆坐車內。
好心民眾:「先打N檔,幫你把車往後推,打N檔、打N檔啦,你們先出來、你們先出
來,快一點!」
怕再有列車經過,好心民眾要車內人士趕緊下車,從目擊者拍下的畫面。
黑色轎車被卡在平交道入口,引擎蓋飛得老遠,這起意外發生在29日下午4點,黑色
轎車行經台中東光路跟興進路口,準備要過平交道時被太魯閣號282次列車撞上,仔
細看事發前柵欄先降下後又自動升起,駕駛懷疑機械是故障才釀禍。
駕駛曾姓男子:「因為已經一台車過去了,就覺得很正常,因為前面一台車已經先
走。」
記者:「沒想到有別台車?」駕駛曾姓男子:「沒想到會有火車經過!」
記者:「會跟台鐵求償嗎?」駕駛曾姓男子:「會!會求償。」
事故影響到後續六班列車才順利排除,駕駛幸運車毀人沒受傷,但到底是護欄故障釀
禍,還是車主闖平交道,還要再釐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4.2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443573724.A.A22.html
推文 (219)
推
asdfghjklasd
停看聽駕照有考到?
09/30 08:50
→
hicker
都是駕駛的錯 平交道沒錯 ??
09/30 08:53
→
hicker
https://goo.gl/maps/2Zhfu82XFao 當地街景 會看不到列車
09/30 08:57
推
alex640107
看影片感覺平交道問題比較大
09/30 09:01
推
tccan
剛剛有看到某新聞台播出的畫面,該轎車開動準備過平交道前
09/30 09:11
→
tccan
,柵欄確定是沒有降下的,而汽車才啟動不到三秒就直接被疾
09/30 09:12
→
tccan
駛而到的太魯閣撞上。
09/30 09:12
→
hicker
柵欄降下又升起 中間並沒列車通過 再升起後 太魯閣通過
09/30 09:16
→
leolarrel
一樓以後請謹記先求證再幹譙
09/30 09:17
→
ckroy
一樓救援失敗
09/30 09:20
推
abcde509
真的很多駕駛駕照是買的無誤!
09/30 09:22
→
hicker
但如果說列車是從視線死角衝過來呢??
09/30 09:24
推
ekes11
新聞當中台鐵都承認是自己平交道柵欄的錯誤了
09/30 09:28
→
wush
暨時刻表當參考用之後,平交道柵欄也要當參考用了
09/30 09:44
推
muching
當然是平交道的問題...
09/30 09:50
→
muching
一樓的語氣很像恐龍法官說"應注意而未注意"...
09/30 09:51
→
chewie
全速的太魯閣號通過前很難聽到 聽到也差不多撞上了....
09/30 09:52
→
tinystudio
右方突然有普悠瑪號疾駛而過?
09/30 09:54
推
muching
如果真要駕駛盡到停看聽義務,那平交道視線請重新設計
09/30 09:58
→
muching
這柵欄和軌道這麼近,視野這麼窄,是要如何停看聽?
09/30 10:00
推
dogville
前面先走的那台車感覺好恐怖 = ="
09/30 10:08
推
enternal
由此可見還是要停看聽,不然怎麼掛的都不知道~
09/30 10:59
推
misson
太魯閣號司機有按喇叭,只是車窗關上感覺很鈍
09/30 11:13
推
ultratimes
視野差 聽到就等於撞到,這不能當理由...
09/30 11:17
推
ultratimes
法律上就是絕對路權,推1樓
09/30 11:20
→
ultratimes
我認為應該即刻起全國駕照重考
09/30 11:20
推
muching
最好是視野不能當理由,那停看聽就變成廢言
09/30 11:20
推
StarRocks
建議樓上先參看刑法第14、276、284弄清楚應注意能注意
09/30 11:23
→
StarRocks
未注意的意義是甚麼再說別人恐龍...
09/30 11:23
→
hicker
在平交道是台鐵有絕對路權吧
09/30 11:25
→
hicker
但在這例子 平交道有問題也是事實
09/30 11:25
→
hicker
還有從街景來看 遠方鐵道旁的那一排樹也造成駕駛人
09/30 11:26
→
hicker
的視線死角 應該整排砍掉
09/30 11:26
推
ultratimes
那這樣很多平交道旁邊都是房子,也要全拆嗎?
09/30 11:28
→
hicker
如果沒有拆遷補償問題的話 當然最好是拆
09/30 11:29
→
ROCKSAGA
說這案例火車絕對路權的大概沒駕照
09/30 11:29
→
ultratimes
基隆的某座陸橋下的平交道看看,要拆嗎?
09/30 11:29
→
hicker
好啦 我投降 U大理論絕對正確 無可辯駁
09/30 11:30
→
hicker
但全國駕照重考這件事 該做但有實行上的絕對困難
09/30 11:31
推
ultratimes
刑法14條,能預見其發生,確信其不會發生者為過失
09/30 11:32
→
hicker
(幫算一下這是第幾次吵不過u大了....)
09/30 11:32
→
rrok
U大又不是法官,台鐵有種就告,大家來看是誰沒穿褲子
09/30 11:33
→
ultratimes
過平交道能預見有車經過,卻認為不會有車,沒過失嗎?
09/30 11:34
→
hicker
因為平交道升起 直覺就認為沒車會通過吧
09/30 11:34
→
hicker
不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連平交道都沒辦法相信會很可怕
09/30 11:36
推
TheGhan
未盡確實養護之責,使平交道為可信賴裝置,台鐵有不可恕
09/30 11:37
→
TheGhan
之疏失
09/30 11:37
推
StarRocks
請問U大,引用這項有先看清楚第一句話嗎?請問自小客駕
09/30 11:47
→
StarRocks
駛該當哪種犯罪?過失毀損嗎XD
09/30 11:48
推
magicboycpl
一樓帶風向XDD
09/30 11:54
→
smilecbh
小客車駕駛是在網狀黃線區暫停,這就違規了啊,只能說他
09/30 11:55
→
smilecbh
的違規情節比較輕。至於安全開過去那台,根本停在網狀黃
09/30 11:55
→
smilecbh
線上等,那絕對大違規。
09/30 11:55
→
hicker
這好像是另一個問題....
09/30 11:57
推
CORSA
其實就算是車主只需負擔一成的肇責也是車主吃虧
09/30 12:08
推
CORSA
況且這案例車主因沒在平交道前徹底落實執行"停看聽"動作而
09/30 12:12
→
CORSA
發生事故被判需負擔三成肇責的機會還頗大 真要索賠可能還會
09/30 12:12
→
CORSA
反被賠錢
09/30 12:12
→
CORSA
這案例"列車絕對路權"根本沒有爭議 問題點在汽車車主與平
09/30 12:16
→
CORSA
交道設備肇責比例會有所分歧~
09/30 12:16
→
jiahwang
u大師語錄:即刻起全國駕照重考
09/30 12:35
推
ultratimes
沒錯,就算只有三成肇責,看是他車的七成貴 還是太魯
09/30 12:37
→
ultratimes
閣的七成貴,他賠太魯閣維修費的三成,就超過台鐵賠
09/30 12:38
→
ultratimes
汽車的七成價格了,而且應該是超過不少
09/30 12:38
推
tfe60
駕駛有受傷的話 看誰要賠的多了
09/30 12:39
→
magicboycpl
用同樣的標準,只要行人過馬路沒在斑馬線都可以撞了
09/30 12:43
→
magicboycpl
,這樣行人還要賠錢
09/30 12:43
推
abcde509
很多駕駛轉彎都不看左右邊,怪誰?? 哪天轉彎不看被聯結
09/30 12:53
→
abcde509
車撞爛撞死只是剛好
09/30 12:53
推
cses87241
網狀區違停跟後來的事故沒關係阿,所以不能混為一談
09/30 12:54
→
cses87241
反正就是設備問題,其他不是當事人討論也沒用
09/30 12:55
推
cses87241
等車開到有辦法看到火車時,這時候大概也辦法閃了,因
09/30 13:01
→
cses87241
路口跟股道大概是90度角,不是有辦法精準看到車來的
09/30 13:01
推
tyytt
有夠雖
09/30 13:02
推
etrana
內文寫普,記者鴨子魯蛋分不清...=_=
09/30 13:07
→
LOVEMS
全國重考駕照?這段鐵路先改地下化或高架還比較有可能
09/30 13:11
推
etrana
樓上,這段高架ing哦~
09/30 13:13
→
hicker
進行式已經快變成完成式了
09/30 13:22
→
LOVEMS
那只能說車主保重了=.=
09/30 13:25
推
pdms
台鐵都說會全部賠償了 樓上是在吵什麼
09/30 13:34
推
sziwu1100
黃網區停車跟後來車頭被火車撞是兩回事,又不是汽車停在
09/30 13:54
→
sziwu1100
黃網區不動的情況下被火車撞到車頭
09/30 13:54
→
sziwu1100
至於駕駛沒有停看聽 要看實際狀況,基本上平交道的警示
09/30 13:56
→
sziwu1100
與警示聲與柵欄三個東西是車輛駕駛信賴的依據,當時已經
09/30 13:57
→
sziwu1100
沒有警示燈/警示聲,柵欄也升起,台鐵當然要負最大責任
09/30 13:58
推
ultratimes
不論如何,未做停看聽的動作,駕駛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09/30 14:34
→
ultratimes
如果有徹底實施聽看聽還被撞,才需要討論後續肇責比例
09/30 14:35
→
leolarrel
ultratimes 怎麼知道事主沒有停看聽?ultratimes坐在
09/30 14:36
→
leolarrel
副駕駛座嗎? 是不是有一種可能,一那個平交道的設計,
09/30 14:37
→
ultratimes
而且太魯閣號可是有鳴笛的,這會做成日後裁決的依據
09/30 14:37
→
leolarrel
"停",然後"看",接著車頭就被削掉了,連聽的機會都沒有
09/30 14:37
→
ultratimes
請看影片好嗎?影片中有停看聽?有搖下車窗?
09/30 14:38
→
ultratimes
太魯閣號鳴笛那麼大聲,沒聽到嗎?
09/30 14:38
→
leolarrel
ultratimes你怎麼知道事主有沒有聽到呢??
09/30 14:40
→
hicker
其實聽到也來不及了 從平交道升起到太魯閣衝過來時間太短
09/30 14:45
→
leolarrel
老霸著"停看聽"不放,就好像法官老抓著"應注意未注意"一
09/30 14:45
→
leolarrel
樣無聊
09/30 14:46
→
hicker
短到已在反應時間以下了 也就是就算鳴笛 聽到也同時撞上
09/30 14:46
→
hicker
所以平交道故障還是最大責任
09/30 14:47
→
leolarrel
這種老霸著"應注意未注意"的法匠已經人神共憤了,現實上
09/30 14:47
→
hicker
這已經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連注意的時間都沒有
09/30 14:48
→
leolarrel
也已經有法官意識到"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能當大絕,反而
09/30 14:48
→
leolarrel
還有鄉民老霸著"停看聽"在板上跟人吵架
09/30 14:49
→
StarRocks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是刑法第14條對「過失」的定義,
09/30 14:54
→
Ethan1987
平交道拆掉鋪斑馬線好了,反正壞掉或正常都要停看聽嘛
09/30 14:54
→
Ethan1987
駕駛人自己注意就好,幹嘛浪費錢養平交道,是不是zzzz
09/30 14:55
→
StarRocks
要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第一步不就
09/30 14:55
→
StarRocks
是要判斷他是否有過失嗎?樓上
09/30 14:56
→
ecpoem
某u快去考司法官或是選立委,考上或選上再用自己的意思判
09/30 15:01
→
ecpoem
或修改法條,這樣大家都信了
09/30 15:01
→
leolarrel
StarRocks,結果法匠抓著這條判一堆無辜的人"有過失"
09/30 15:04
→
leolarrel
就跟u大老抓著"停看聽"怪客車駕駛有過失
09/30 15:05
→
StarRocks
這跟法匠有甚麼關係?還是跟洪一樣看到不爽的就先打成民
09/30 15:11
→
StarRocks
粹再說?就這個案件來看,若你是駕車行駛,那駕駛人的確
09/30 15:12
→
StarRocks
有注意義務,是應注意;但若當下柵欄已升起、警示音、
09/30 15:13
→
StarRocks
燈號都熄滅了,駕駛信賴這燈號,他並不能預見說這時還
09/30 15:16
→
StarRocks
會有火車經過,這就不能稱之為能注意或未注意了
09/30 15:17
→
leolarrel
是不是法匠,google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很多解答了
09/30 15:18
推
ultratimes
你可以看日本人是怎麼過平交道的
09/30 15:19
→
leolarrel
喔,然後?
09/30 15:22
推
StarRocks
因為工作關係,我研究過了全台灣400多個交通判決,不知
09/30 15:23
推
ultratimes
然後去比對事故影片就知道差在哪
09/30 15:23
→
StarRocks
到跟google比起來哪個比較有意義?
09/30 15:23
→
StarRocks
台灣法院的判決存在許多問題,但問題點並不在應注意能
09/30 15:24
→
ultratimes
請問平交道響起,沒有火車通過卻升起了,為什麼不能預
09/30 15:25
→
ultratimes
期有火車通過?又不是火車通過後升起,被第二台火車撞
09/30 15:25
→
StarRocks
注意未注意的條文上,恐怕更多的是到底個案上當事人能
09/30 15:25
→
StarRocks
否預見到他的行為會構成其他人利益上的侵害,就事實的
09/30 15:26
→
ultratimes
平交道降下後沒火車過去就升起,請問不能預見問題嗎?
09/30 15:26
→
StarRocks
認定上法院的判斷跟當事人的認知有很大的出入,這條文
09/30 15:27
→
StarRocks
部過是作為判斷行為人是否有過失的必要部分而已,但媒
09/30 15:28
→
StarRocks
體似乎就喜歡把他寫成當事人沒有過失,但法官用這條認
09/30 15:29
→
StarRocks
訂當事人有過失,僅此而已
09/30 15:29
→
ecpoem
要怎麼預期有問題?說不定剛才的放下只是假警報
09/30 15:29
→
leolarrel
StarRocks,可是一堆人明明無法注意或無違規,卻因為這條
09/30 15:31
→
leolarrel
被法匠認為"有過失"然後就要分擔責任比例押,明明無違規
09/30 15:32
→
leolarrel
卻要去分擔比例,你google一下就有多少人在幹譙,你很懂
09/30 15:33
→
leolarrel
法我知道,但你只知道抓著法,卻步注意輿情,那跟之前的
09/30 15:34
→
leolarrel
"支付命令"護航團有啥不一樣?那些護航團哪個不是專業
09/30 15:34
→
leolarrel
法律人?可是哪個卻有站在無辜者身上想想?只會抓著法條
09/30 15:35
→
leolarrel
一直repeat一直repeat
09/30 15:35
→
StarRocks
所以我說問題在於法官再個案上判斷當事人有沒有過失這
09/30 15:38
→
StarRocks
件式上圳題,而因為什麼死抓著這條法律,一個人如果不
09/30 15:39
→
ultratimes
因為法理情才是正確,你講的好像情理法才對一樣
09/30 15:40
→
StarRocks
能預見到他的行車會侵害到別人,不論是不能注意,還是
09/30 15:41
→
ultratimes
就是因為情理法至上,才會讓民粹當道
09/30 15:41
→
StarRocks
即便注意了也無法阻止侵害的結果發生,那他就沒有過失
09/30 15:41
→
leolarrel
StarRocks,所以我說u大只會霸著"停看聽"發揮"法律素養"
09/30 15:42
→
StarRocks
修正前面,問題並不在你所謂死抓著法律,而在法官判斷
09/30 15:42
→
leolarrel
比喻他像個不論如何先判個"應注意未注意"的那種法匠,
09/30 15:43
→
leolarrel
至於"應注意未注意"到底要不要廢掉,不是我的重點
09/30 15:45
→
leolarrel
StarRocks,我同意你,但你說"而在法官判斷",是我最害怕
09/30 15:46
→
leolarrel
的地方,法官有好有壞,有看證據的也有先入為主的,多少法
09/30 15:47
→
leolarrel
官是好法官?多少法官只會霸著法條?
09/30 15:48
推
ultratimes
先別說刑法了,闖越平交道的罰"鍰"是否得開罰,可是和
09/30 15:49
→
ultratimes
法官一點關係都沒有
09/30 15:49
→
leolarrel
有"錯"才有"罰",有沒有錯可是跟ultratimes一點關係也沒
09/30 15:50
推
ultratimes
如果要罰闖平交道,警察就能開單,不用等法官
09/30 15:52
→
ultratimes
而且不只那台被撞的,還有僥幸逃過的,應該能各開一張
09/30 15:54
→
ultratimes
6萬元的罰單,這部分警察就能開,無關法官或刑法
09/30 15:54
→
ultratimes
法官怎認定我不再多講,但警方不論法官怎麼判,都是可
09/30 15:56
→
ultratimes
以再開一張闖越平交道的罰單
09/30 15:56
→
StarRocks
但最一開始您不就認為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是「大絕」
09/30 15:59
→
StarRocks
修正前面我的用語「問題」或許稱之為「爭議點」更妥當
09/30 16:00
→
StarRocks
誠如您所說,大家都在幹譙自己並不能注意,U大師也認為
09/30 16:03
→
StarRocks
這個案子的駕駛人應該要能注意,幾乎所有的交通案件的
09/30 16:03
→
StarRocks
爭議點,兩方的攻防就是圍繞在這個點上
09/30 16:05
推
silvertiger
看來以後自行開車要做好 指認呼喚
09/30 16:06
→
ecpoem
再怎麼確認視線被擋到看不到火車在柵欄沒放下警鈴沒響時開
09/30 16:16
→
ecpoem
過來,所以還是帶兩枚銅板擲筊好了
09/30 16:16
推
zxcc79
直接開大絕叫用路人為何不走立體交叉,要走平交道
09/30 16:27
推
pascal1001
原來平交道只是參考
09/30 16:28
推
pascal1001
講得好像某些人自己很守全部的規則一樣,那麼愛講日
09/30 16:31
→
pascal1001
本人的例子,怎麼不去看鄉民最愛的德國人呢?結果某
09/30 16:31
→
pascal1001
些人自己連很多PTT的規則都遵守不了到處被桶,然後要
09/30 16:31
→
pascal1001
求別人遵守全部的現實生活中的規則。我笑惹
09/30 16:31
→
pascal1001
而且這根本完完全全沒有『闖』平交道,駕駛已經得到進
09/30 16:33
→
pascal1001
入平交道的access,而且平交道有視線死角,何來闖的
09/30 16:33
→
pascal1001
說法
09/30 16:33
推
carlosalex
不用跟某些ID認真啦 講不下去的時候還不是一樣無視 再
09/30 17:24
→
carlosalex
換下一篇刷存在感 這篇嘴贏了又怎樣 現實生活中還是魯
09/30 17:24
→
carlosalex
蛇一枚
09/30 17:24
推
hedgehogbaby
台鐵過失,殺人未遂!台鐵過失,殺人未遂!
09/30 17:26
推
cbate
停看聽很重要
09/30 17:43
→
magicboycpl
車主有停是確認的,看聽只要駕駛說有就是有
09/30 17:46
推
kamichu
那天自己遇到了,再來跟自己說停看聽,真的好笑
09/30 17:52
→
chaoming
台鐵平交道是C型路權 其餘路段才是A型路權
09/30 19:35
→
CORSA
有人知道平交道是啥嗎?!只要鐵道與路口交會處都是平交道
09/30 20:06
→
CORSA
不管有沒有號誌、警告鳴笛、柵欄都不影響是平交道的意義
09/30 20:07
→
CORSA
就算是把柵欄號誌全拆畫上斑馬線一樣還是"平交道"
09/30 20:08
→
ultratimes
過失的情形已經不能算"殺"人了吧...
09/30 20:12
→
CORSA
更精確一點 只要是鐵道與路口平面交會處就是平交道
09/30 20:13
推
KURO1214
平交道系統有問題,連噹噹噹都停止了
09/30 20:55
推
silvertiger
姑且不論車主..如果旅客要申訴台鐵..不知是否可行??
09/30 21:53
→
silvertiger
這應該有可能危害到旅客的生命安全
09/30 21:54
→
smilecbh
大家討論的好熱鬧…我很弱的問,幾時我可以知道車主到底
09/30 22:21
→
smilecbh
有冇求償成功呢?
09/30 22:21
→
smilecbh
啊討論地很高興,也沒標準答案可以參考啊!我想知道是否
09/30 22:21
→
smilecbh
真的進法院。如果有,結果是???
09/30 22:21
→
heibe
全國重考駕照哦!如何執行啦?某u為何要一直瞎扯都不打草稿
09/30 22:35
→
heibe
??
09/30 22:35
→
vespar
前面的討論好沒意義...最大的問題仍是出在台鐵
09/30 22:40
→
heibe
某u一直坦台鐵,坦到這樣是非不分,究竟是為什麼咧?
09/30 22:51
推
yuan033
考駕照的規則,遵守的目的是能讓你有命根台鐵當局告。
09/30 23:02
→
yuan033
而不是用命來換取台鐵的責任
09/30 23:03
→
hedgehogbaby
撞大卡車呢?撞下去列車翻覆呢?不能因為沒死人,就
09/30 23:03
→
hedgehogbaby
草草了事…
09/30 23:03
→
evilcherry
其實如果柵欄壞,燈號壞,那駕駛根本就不能注意
10/01 01:08
→
evilcherry
那未注意當然亦不用判定
10/01 01:08
推
liyuoh
平交道錯很大
10/01 07:29
推
druu
與其重考駕照不如加重罰責吧 一堆違規車主幾乎都有駕照啊
10/01 10:41
→
druu
常看到一堆罰三百五百六百的是在搞笑嗎 難怪沒人會怕
10/01 10:43
→
hicker
現行罰則太輕+1 考量到物價水平 該上漲一倍才是
10/01 13:46
推
ultratimes
罰款其實可以比照國外,直接按照身價比例罰錢
10/01 18:49
→
ultratimes
例如闖紅燈罰身價5% 超速罰10%
10/01 18:49
→
ultratimes
但必須訂定下限,以防身價低者開無敵
10/01 18:50
→
ultratimes
如果郭董自己開車闖一次紅燈就有很可觀的收入了
10/01 18:50
推
sqr
如何定義"身價"
10/01 23:08
推
JamesHsuan
一堆鍵盤駕駛,故障連警示聲都沒了還停看聽
10/02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