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鍥而不捨,臺鐵800型區間車公然男男口交案,查獲犯嫌4名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新聞資料
發稿日期:104年5月14日發布
發稿單位:高雄分局
聯 絡 人:副分局長洪玉發
一、案由:鐵路警察鍥而不捨,臺鐵800型區間車公然男男口交案,查獲犯嫌4名
二、查獲單位: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
三、犯罪時間:104年4月27日及5月6日
四、犯案地點:臺鐵3164次區間車(屏東至鳳山區間)ꀊ五、查獲嫌犯:鄭○○(男、27歲)、潘○○(男、34歲)、吳○○(男、32歲)、黃○○(
男、47歲)。
六、案情摘要:
(一) 104年5月6日媒體報導微軟雲端上傳了一段影片(片長約29秒),2名男子在光天化日
下,公然在臺鐵800型通勤區間車上大玩口交自拍,還特寫生殖器,並故意拍攝車廂內部
,車廂前端右側還坐了一名男乘客,列車上不斷廣播「鳳山站快到了」,但該兩名男子卻
照玩口交,嚴重影響社會觀感。
(二) 本分局於媒體批露後,破解上傳影片至微軟雲端之帳號(鄭○○),循線查獲上傳影
片嫌犯鄭○○,鄭嫌坦承犯行不諱,供稱因一時好玩而將影片上傳,惟與影片中之2男不
相識;本案鄭嫌涉嫌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移送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三) 本分局旋即調取800型區間車調度使用資料,並以影片內容拍攝列車車廂外之短短2
秒鐘影像,研判拍攝時間及地點係白晝離峰時段之屏東北上至鳳山間800型區間車上,續
調閱屏東至鳳山車站區間車停靠各站監視器影像,嗣經大海撈針鍥而不捨過濾及比對嫌犯
影像,發現影像中實施口交嫌犯係於104年4月27日進入屏東火車站搭乘臺鐵3164次區間車
北上,旋即擴大調閱屏東火車站外監視器影像,經循線查獲嫌犯潘○○(影片中實施口交
者)、吳○○(影片中被口交者)及黃○○(拍攝影片者)到案。
(四)3嫌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供稱係於LINE群組(移動式列車)中,由吳嫌提議並約定3人
104年4月27日分別於屏東、九曲堂及後庒站搭乘臺鐵3164次區間車北上,於後庒至鳳山區
間由潘嫌替吳嫌口交,由黃嫌負責拍攝影像,事後將影像上傳於Line群組(移動式列車)分
享並各自外流。本案3人行為已分別涉嫌觸犯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及「第235條-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函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五) 臺鐵列車係大眾運輸主要交通工具,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呼籲:民眾千萬勿心存僥
倖,以身試法,於火車上從事妨害風化之不法行為,羅分局長亦特別呼籲:在鐵路警察全
面鷹眼監視下,絕無得逞的空間,同時本分局亦加強列車各車廂巡邏勤務,防範類似情事
發生,以保障大眾乘車權益。
民眾若於列車上,發現有任何可疑人物或不法情事也可立即向列車長反應及撥打07-28624
58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報案。
以上來自翁惠平大哥FB
如果性慾來臨時請去廁所玩,不要在公共區域做出這些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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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35)
推
Xkang
為啥看到口X兩字鼻子似乎就聞到臭味 好噁啊
05/14 13:25
推
chadhsieh
emu800 ed車的廁所 大到都可以開趴了 在廁所解決就好了
05/14 13:29
推
wild2012
一定沒有找律師 不然可以主張影片沒有證據力 就沒事了
05/14 13:41
→
wild2012
民眾私自拍攝且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上傳 沒有證據力啦
05/14 13:47
推
dj720c
用「破解」這樣好嗎?警察可以光明正大行文台灣微軟要資
05/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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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720c
料,用「破解」來辦案,好奇怪。
05/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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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2012
所以說沒有請律師阿 用非法取得的證據 沒有證據力 無用
05/14 14:57
推
ultratimes
你以為這邊是美國?證據就是證據好嗎
05/14 15:01
推
km358
一時好玩竟然可以玩口交!?
05/14 16:34
推
cses87241
如果是非法取得的方式的確無法當作證據
05/14 16:43
推
ultratimes
證據是否非法取得,不影響證明事實之存在
05/14 16:53
→
ultratimes
如果這樣就沒事,對於刑事偵查是一種傷害
05/1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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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game5
無聊
05/14 16:57
推
ultratimes
至於違法取得證據之罪名,另案究辦
05/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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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75280
好奇問問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2項在這案不適用嗎?
05/14 17:16
推
mstar
你跟鍵盤大法官爭啥? 他說是就是
05/14 17:37
推
Japan2001
破解?也可以告警察了,防礙他人電腦使用…嘿嘿…
05/1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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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講個極端點,有個殺人案成懸案,只剩下偷錄的影片能
05/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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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舉證兇手時,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兇手了,難道還要說
05/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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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因為影片是違法的,所以唯一的證據不成立 被告無罪?
05/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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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這樣司法哪來的正義可言?兇手無罪只因證據不合法哈哈
05/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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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所以應該改成,證據不論合法與否只要能證明都成立
05/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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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
唯獨違法證據之取得者,必須另案偵辦相關違法取得罪刑
05/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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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SA
一堆OO看了超難過 直接公佈姓名是有那麼困難?!
05/14 18:04
推
rtyhui
個資法
05/14 19:13
推
mstar
連辛普森殺妻案都沒廳過得,就別侃侃而談刑訴啦 科科
05/14 20:38
推
s4340392
個資法?
05/14 21:08
推
sleepyrat
以後不能在台鐵車上舔冰棒了.....
05/14 21:09
推
lukasformac
難得u大法官會有矇到部分對,155第二項的前提是那是
05/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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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沒有證據能力的,而有沒有證據能力(也就是能不能當
05/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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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證據),就要看後面條文了,很不幸的,我國原則上沒
05/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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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有採毒樹果實理論(就是違法證據全不能用),別意外,
05/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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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美國那套並不是全球適用,德國和日本也沒完全接受,
05/1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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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我國用158之4,法官自己權衡…
05/1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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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sformac
不過這案子去要張票來應該不難
05/15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