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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717/434882/ 更新:新增影片拍攝人的說法) 《蘋果》接獲民眾投訴,提供一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Hehcf43ukE&feature=youtu.be)指有人將攝影器材
放置鐵軌上拍攝火車行進間畫面,完全沒有考量到可能造成的危安後果,不顧整台列車乘 客性命安全,只為滿足自己拍攝的喜好,痛批太誇張。影片中拍攝者將小型錄影器材放在 兩軌中間,列車就從錄影機上方高速飆過。台鐵表示,拍攝者已違反《鐵路法》、侵犯路 權,影響行車安全,將移送警方調查。 台鐵仔細研究過影片後表示,太誇張了,該影片疑似原本有民眾站在軌道上架設攝影機, 遭列車駕駛發現後一路鳴笛警告,後來研判民眾看到火車後跳開軌道,列車才沒有緊急剎 車,最後攝影角架還掉落,應是民眾前往拿取,實在太誇張。 《蘋果》記者循線找到影片拍攝者簡哲煜,他自稱影片是2年前所拍攝,當時是想呈現台 灣的火車之美,想把火車影像拿來發行觀光明信片,拍攝前也有仔細考察鐵道地形,自認 不會影響列車安全,對於台鐵認為此舉已違法一事,他則求饒說,以後不會再拍了,希望 台鐵可以從寬處理。 台鐵表示,因列車車頭前設有阻排障器,只要高於8.5公分~15公分,就會被掃掉,列車雖 不至於出軌,但仍有影響行車安全疑慮,根據《鐵路法》第68條之1規定,在鐵路軌道或 相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丟物品,妨礙行車安全者可罰1萬元到5萬元。(李姿慧/台北 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08.8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Railway/M.1405590689.A.F70.html

推文 (18)

hatedog5566 :妨礙行車安全該如何認定又是個問題 07/17 17:54
http60101 :類似角度拍的影片有看過 不知在哪個鐵道專題節目還是 07/17 17:55
http60101 :YOUTUBE 反正這角度拍的不是頭一遭 07/17 17:56
hatedog5566 :這在國外也滿常見的 youtube上面不少這種影片 07/17 17:57
fireneo :平溪線表示: 07/17 17:59
neon7134 在我上面賴著不走的人數不清了 妳小 07/17 18:11
neon7134 :小攝影機算什麼 07/17 18:11
fireneo :平溪線看要跨越、停留軌道,還是文中的鐵路法68-1下去玩 07/17 18:14
fireneo :可能整個北部的鐵路警察都要去支援了 07/17 18:15
heero0333 :行人侵入軌道要用70 2年前的事罰行為時的條文罰100~1000 07/17 18:18
ultratimes :為了避免爭議,在軌道亂擺東西一律視為妨礙行車安全 07/17 18:32
ultratimes :就算你擺個比石頭還小的針孔也比照辦理,以免爭議 07/17 18:32
ultratimes :再說誰知道你擺了是什麼,為了避免模仿效應殺雞儆猴 07/17 18:33
ultratimes :即使是小型針孔也該比照擺設危險物妨礙行車安全處理 07/17 18:33
vgil :優質鐵道迷:攝影器材被撞掉 要求國賠 07/17 21:05
JCC :求饒???有嗎???他的FB很理直氣壯的啊! 07/17 23:13
hatedog5566 :記者腦捕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07/17 23:14
JCC :http://tinyurl.com/o559b8c 07/1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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