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板所屬組務看板 L_LifeInfo 判決#1J3BRdej (L_LifeInfo),在此撤銷
suzumura 所受 [板規 5] 警告處分。
永久水桶部份依照本板所屬群組看板 L_AboutLife先前判決(#1IaXdBxK
(About_Life)):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L_HappyLivin小組長jobli判決
時間: Sun Nov 24 23:22:47 2013
站務對於分身帳號的違規判定,未有明確證據支持,均請板主群
從寬以非同一人判定。
然本案使用者 backstabber 已自承為使用者 IamFenShen 的分身
帳號,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處分,使用者 IamFenShen 於 SMSlife
板遭永久水桶,即不得以其他帳號發/推文,否則板主的板務處分
即未具任何意義。
板務處分為針對特定使用者,而非使用者擁有多重帳號,即可規避
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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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討論後認為#1IwvBOEq (Railway) 一文推文部份:
對照 #1IQI_fnB (Railway)一文討論內容,已符合「自承分身帳號」定義,故依
照群組判決精神維持「永久水桶處分」,若有疑義請向組務申訴。
該使用者違規部份,本人基於利益迴避原則,將移轉予TEMU2000板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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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9.4
※ 編輯: cassine 來自: 140.120.19.4 (02/26 10:52)
推文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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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mura
:哇!不出來回應也犯版規?那出來回應該版上吵成一團 你
02/0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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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mura
:還不是出來用版規 你好大 我好怕!
02/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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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mura
:會計事件是我先發起的嗎 出來回應結果發起的人自己又加
02/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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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mura
:了一堆條件 我還要跟嗎 退一萬步 請問會計事件是犯了哪
02/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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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mura
:條版規
02/02 12:09
推
hoyunxian
:所以現在是怎麼辦呢?
02/26 15:27
推
mstar
:就取消警告,但依據小組過去判例一樣對自認的分身永久水桶
02/26 16:34
推
tccan
:哈哈!他從2/14開始就在組務板那邊很辛苦的投訴準備翻案,還
02/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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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n
:提出所謂的"荒謬"證據證明判決的錯誤,結果到最後也僅得到
02/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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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n
:撤銷警告的處置而已,而且根據他所謂的"荒謬"證據根本就是
02/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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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n
:完全證明他這個ID是分身了,更坐實了永久水桶的板規了。
02/2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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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n
:根本就是自己把自己給自爆了!還敢說是"荒謬"的證據。
02/26 16:47
推
fireneo
:這算是對於犯案的犯人死亡後,不起訴處分的意思嗎?
02/2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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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YangMan
:或是犯人為自己平反並確認己身死亡事實(?)
02/26 17:27
推
canandmap
:刻意鑽板規漏洞,結果還是不變XDD
02/2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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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ne
:組誤判決認定該使用者曲解數據,惟不達「影響旅客權益」標
02/27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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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sine
:準,故廢棄原始判決,發回本板更裁
02/27 07:39
推
liton
:居然扯說版主指控我有多重帳號? 真有創意~~
02/27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