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fog 五月份發表11篇情報文,
違反以下板規
為避免專業廠商廣告氾濫,情報文每月發表上限為10篇(2017/01/18),
任何情報請以官方連結為主(網站、FB、BLOG或宣傳單圖案),禁連結至個人網址。
除全區性活動外須清楚註明為地區性活動(如台北、高雄等)。
★使用此選項須清楚註明所有索取費用、物品有限期限。
特別是公司行號或廠商是利用PTT 當活動平台的。
凡未達以上要求的板主有權以板規三辦理,或視情節加重水桶+退文
水桶一周,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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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blacksway cjbjormp 兩位發表廣告文,
未經板主審核,
違反以下板規
《4》禁止廣告文章分享,若廣告內容有省錢資訊提供,請先將原文寄給板主審核,
通過後請務必於內文註明由哪位板工審閱過。若為書報雜誌網站上公開之需剪下
、列印之折價券資訊分享,不在此限。(此點涵蓋意圖使用"簽名檔"或"推文"
宣傳之廣告文案)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水桶一個月,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兩位皆水桶一月,刪文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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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每一滴酒回不了最初的葡萄,我回不了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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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2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Lifeismoney/M.1527329384.A.51E.html
※ 編輯: jasome (220.143.29.190), 05/26/2018 18:10:13
我說明我的處理流程:
如果在板上看到違規文章,我就會先 s (tag)
基本上我上線時間很多,只要我有看到違規文章我就會處理
有時候避免佔用版面資源 我會等兩三篇違規再一次公告處分
那你覺得這時侯自刪,需不需要處分?
我個人認為要,因為板主都注意到這篇違規事實的存在了,
板主先發現違規,才自刪,當然也違反版規。
今天若有板友發文很快就刪文,板主也還沒注意到,
那自刪或許我可以睜一隻眼不做處分(前提是沒人檢舉)
但不好意思 我的上線時間非常多,可能在自刪之前我就會看到了。
另外,我覺得奇怪的是 明明抽獎文、紅利碼、推薦碼一再宣導,
這些板標或是置底或是每次的公告 都會一再宣導
但卻有人會不看板規,
有時間在文章打出:有違反版規會自刪
但為什麼卻不願意多花三分鐘看板規呢?
這樣的文章 你覺得我看到後但自刪不處分合理嗎?
不是啦! 我是針對有人説「濫用權限」翻資源回桶桶這一點回應的
※ 編輯: jasome (223.139.158.121), 05/27/2018 11:23:13
30天內的文章
※ 編輯: jasome (220.143.28.194), 05/28/2018 18:13:27
推文 (15)
推
spirit119
推
05/26 20:00
→
m0806449
現在嚴成這樣 已經自刪的也要撈出來桶
05/26 20:54
→
m0806449
要來打廣告的 眼睛要睜大一點 手法要高明一點了
05/26 20:54
→
jasome
只要有人檢舉,無論是否自刪我都會處理。
05/26 21:01
推
marcus1985
餵一下ID就知道過去發的文了
05/26 21:58
推
doris1016
推板主!自刪合併計算很合理
05/27 02:06
推
HukataNami
自刪本來就還是該罰啊,不然每個都來業配一下再刪?
05/27 05:17
推
linnovation
如果有人檢舉,即使自刪也要處理這很合理,問題是有些
05/27 08:28
→
linnovation
可能是強迫症加上濫用權限去撈垃圾桶來玩就比較可議
05/27 08:29
→
m0806449
我是跟來打廣告的喊話 我又不是說版主不對
05/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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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806449
在此借問版主 情報文每月10篇的規定 '每月'的定義
05/27 11:27
→
m0806449
是每月1日~30日 還是現有日期往前推30日算一個月?
05/27 11:28
推
doris1016
撈垃圾桶的文章本來就是板主權限啊 不懂為何有人覺
05/27 12:31
→
doris1016
得好像是板主濫權…
05/27 12:31
推
gghost1002
認同違規的處理方式
05/28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