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rrxddd (咳咳咳咳咳RR咳咳咳咳咳)》之銘言:
: 馬英九基金會提告蕭王 調查小組:未經決議嚴重侵犯董事會職權
: ETtoday
: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 馬英九基金會調查小組23日完成財政紀律事件調查,原訂由董事會討論處理,不過相關
: 士未經董事會決議,即自行召開記者會否定調查結論,並以基金會名義對前員工提告背
: 與侵占。調查小組對此聲明,此舉嚴重侵犯董事會職權,且違反保密規範,後續將配合
: 法程序,提供調查報告協助釐清真相。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30/3174945.htm
: 太離譜了
: 現在到底在演哪一齣
: 司法到底能不能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 正直和善良到底會不會回來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基本上基金會這個聲明有跟沒有一樣
馬英九並沒有告上法院
而是去地檢署按鈴檢舉
前者的話 基金會確實是可以主張董事長馬英九沒有經過董事會重大決議的程序
然後要求法院撤回告訴
但是後者的話 馬英九的身分就不僅僅只是董事長 而是檢舉人
檢舉人檢舉組織內部不法情事 是受到法律保障權利的
(可笑的是 這種身分正正好就是某人口口聲聲說要保護的吹哨者)
然後他舉報的罪行是背信跟侵占
都屬於公訴罪 (非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檢舉後 檢察官必須立案調查的罪行
說這麼多就七個字總結:
開弓沒有回頭箭
馬辦風雲的上半季 在馬英九派律師去按鈴檢舉的那一刻就已經結束了
董事會表達不滿也好 要求撤告也好 以董事會決議的方式主張馬英九檢舉無效也罷
都已經阻止不了司法調查蕭王兩人了
你們還是幫蕭王找個好一點的律師吧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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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80159155.A.51B.html
推文 (19)
推
jajujo
建議找國昌跟上人
123.240.6.73 05/31 00:44
推
Smoltzy
不喜歡馬,但很樂見蕭被押去土城
1.168.196.27 05/31 00:55
推
lwdlovecwl
馬英九基金會譴責馬英九
101.8.249.211 05/3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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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ter1112
堅定捍衛馬英九基金會權益!!!!
1.161.218.86 05/31 01:04
推
dos01
因為是公訴 所以就算那群什麼調查小組的跑
113.61.244.148 05/3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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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01
去撤告也沒用 檢察官本來就會查了 都鬧上
113.61.244.148 05/3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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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01
新聞 怎麼可能覺得檢察官會當沒事
113.61.244.148 05/31 01:41
推
ct412133
如果是這樣 那這筆錢就不只是有沒有公用
218.161.104.247 05/3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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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412133
的問題了 紅錢不管怎麼用都是違法的
218.161.104.247 05/31 01:41
推
nysky
馬英九基金會董事多數挺貪污的蕭王不挺馬
68.193.64.189 05/31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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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sky
畢竟國民黨愛貪污的還是多數
68.193.64.189 05/31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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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nut
蕭出國回來了嗎?
125.228.125.15 05/31 02:14
噓
oSCo
水準低,都幾年了還寫公訴罪,你去把條文搜
211.21.36.252 05/31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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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o
尋公訴罪三個字,有的話我給你砍
211.21.36.252 05/31 07:41
推
pippen456
背信是公訴罪,關係再好檢調也不能裝
114.137.90.244 05/3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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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456
死
114.137.90.244 05/3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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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zai
那幫人意在輿論,不在司法~
114.47.157.77 05/3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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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anou
黨應勸蕭王早點認罪才能止損
114.36.109.244 05/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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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ka
非告訴乃論之罪 俗稱公訴罪 是有差嗎??
1.34.218.61 05/31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