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關於這個馬英九基金會的風波
: 我大致上了解如下,根據雙方說法做一個簡單的總結
: 台商捐款、第一時間記者去問,這台商是說 我不知道
: 後來又改口說是要捐給馬英九
: 而蕭旭岑以及王光慈這邊的說法是 因為馬英九失智了、也有跟馬英九報告過
: 但我不理解的地方是 馬英九失智、而你們又是基金會主管
: 所以馬英九失智、身為主管也就可以不用把錢入帳喔 ?
: 雖然蕭旭岑、王光慈二人說 有報告馬英九、而馬英九說公款公用
: 但公款公用 為什麼不用入帳 ?
: 把帳進到基金會去、還是一樣可以公款公用阿 ?
: 關於這部份 我實在是不了解,有請板上幫解答
: 另外,因為馬英九失智、所以收到台商的捐款,錢就沒有進到基金會
: 這關聯性在哪 ?
沒有關聯性。
是「已經很明顯以實際行為涉嫌背信」的蕭旭岑要舉出物證(馬英九同意書或錄音帶)
證明馬英九同意台商捐款公款公用但是不入帳。蕭旭岑出一張嘴說「馬英九『說過」同意
不入帳--只是現在忘了當時說過」,沒個能讓蕭旭岑的犯行免責的屁證明力。
大家想像成一般社會案件就好。甚至設身處地,是你的親人,假設擔任郭台銘信任的秘書
掌握郭台銘的存摺與印章,某天你的親人回家告訴你,郭台銘「口頭」已說同意將郭存摺
內的一億元,送給你的親人,於是你親人就憑手上的郭台銘存摺、印章,將郭台銘存摺中
的一億元在銀行櫃台轉匯到自己帳戶,認為自己合法獲得了這一億元!
你各位覺得你的親人「安了啦!」郭台銘「口頭」已經同意了,民法本來就允許張三可以
同意將自己的財產送給李四啊!站在上帝的對人間事務全知的視角,郭台銘的口頭同意確
實也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意。
重點是「說郭台銘口頭同意了」的這方,負有責任舉證郭台銘確實口頭同意過。
然後,假設郭台銘過陣子被診治記憶力衰退,某天看到自己的帳戶裡的一億元被匯到你的
親人的帳戶,於是出面否認他曾經同意你的親人動手將手上的郭台銘的存摺、印章拿去銀
行辦理匯款到你親人的銀行戶頭。
你親人拿著郭台銘的存摺、印章,將郭台銘的一億元在銀行櫃台辦理匯到自己的戶頭,
有監視器畫面與匯款紀錄為證,可證明這些讓自己獲利的動作事實上已經實行。
而郭台銘是否已經同意你親人這麼做的「事實」,雙方出庭時的說法不同:
A.(不論失智、或不失智的)郭台銘在庭上否認曾表示同意贈與一億元給你的親人;
B.而你的親人主張是「郭台銘忘了曾經同意,但數年前郭台銘並未記憶力衰退時,(你的
親人出一張嘴堅持說)郭台銘確實已經同意,所以這筆一億元的贈與應該是具有合法效力
」。
你各位把自己想像成法官,你們信哪種情況是案情真相?
以及,當你的親人當初對你轉述郭台銘真心實意表示很確定願意將帳戶裡的一億元立刻送
給你的親人,因此你的親人打算隔天拿著郭台銘的存摺、印章去銀行櫃台辦理匯款的動作
時,你會不會告訴你的親人:
別那麼急,(能請郭台銘手寫下來最好,若郭台銘嫌麻煩,你的親人至少)好歹請郭台銘
「再口頭說一次這個贈與的意思」,讓你的親人好歹拿手機之類的將郭台銘的贈與一億元
的意思「錄起來」,這樣,不論郭台銘三年後失智或不失智,總之有個「有力的物證證明
郭台銘真的這麼說過,不是你的親人自己自彈自唱的」,不是嗎?
蕭旭岑/你的親人,「純出一張嘴」,在做了相關危險行為後,聲稱「獲得馬英九的同意、
只是遺憾馬英九現在忘了(但不影響當時已獲得同意這麼做的合法性云云)」/「獲得郭台
銘的同意、只是遺憾郭台銘現在忘了(但不影響當時已獲得同意這麼做的合法性云云)」
,所以就能將台商捐款不入帳?就能將郭台銘帳戶中的一億元匯入你的親人自己的戶頭?
而早已出社會的蕭旭岑當初不這麼做存證的動作、你的親人當初不這麼做存證的動作!
當馬英九/郭台銘控告蕭旭岑/你的親人的時候,蕭旭岑/你的親人的抗辯台詞是出一張嘴:
現在馬英九/郭台銘失智了,其實馬英九/郭台銘真的同意蕭旭岑/你的親人這麼做!
你們各位想想:蕭旭岑/你的親人好厚的臉皮?說服得了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13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9975871.A.BB4.html
※ 編輯: ppt123 (118.231.132.44 臺灣), 05/28/2026 21:45:13
推文 (38)
推
dos01
就貪而已 跟柯文哲一樣 貪出事了 就怪都是
113.61.244.148 05/28 21:45
→
dos01
自己的高中同學 說只是識人不明 想全推給
113.61.244.148 05/28 21:45
→
dos01
別人
113.61.244.148 05/28 21:45
→
dos01
蕭很明顯也是貪 貪到自己口袋 然後出事了
113.61.244.148 05/28 21:46
→
dos01
就全推給馬英九失智 馬的敗類
113.61.244.148 05/28 21:46
噓
ninebride
台北市民現在拼命在護航
36.233.17.117 05/28 21:53
推
bluenan
精障全家垃圾藍白全家雜種,不是收第一
122.116.148.189 05/28 21:53
→
bluenan
次支共錢了,才會被抓,這肯定才千分之一
122.116.148.189 05/28 21:53
→
bluenan
,萬分之一而以
122.116.148.189 05/28 21:53
→
clifflee
現在唯一的救贖 就是像金說的 馬猶豫
118.168.61.82 05/28 22:02
→
clifflee
如果馬不告甚至之後袒護 檢調進來也沒用
118.168.61.82 05/28 22:03
→
clifflee
頂多安個逃稅之類的小罪吧
118.168.61.82 05/28 22:04
→
webster1112
錢放我名下 監督更有力 ???????
1.161.222.135 05/28 22:05
→
roleset
沒有,請注意捐錢的是台企聯,那是中共
61.230.114.120 05/28 22:08
→
roleset
成立的組織
61.230.114.120 05/28 22:08
→
roleset
這事很大,不然馬大姊和周美青為何想用
61.230.114.120 05/28 22:09
→
roleset
失智幫馬脫罪
61.230.114.120 05/28 22:09
→
webster1112
失智犯罪不罰 不用她們幫忙脫罪
1.161.222.135 05/28 22:13
→
webster1112
會罰的 是沒失智這批忘八 !!!
1.161.222.135 05/28 22:14
→
hoos891405
你說反了吧,是馬英九必須證明這筆錢
123.194.9.51 05/28 22:56
→
hoos891405
真的不在他口袋裡面,不然有可能是私
123.194.9.51 05/28 22:56
→
hoos891405
人贈與然後他自己忘記。甚至馬蕭最後
123.194.9.51 05/28 22:56
→
hoos891405
一起進去關也不是不可能
123.194.9.51 05/28 22:56
→
hoos891405
怎麼會是馬英九說你拿錢,你要證明你
123.194.9.51 05/28 22:59
→
hoos891405
沒有拿?
123.194.9.51 05/28 22:59
→
hoos891405
而且這件事情爆出來不過是誰的問題比
123.194.9.51 05/28 23:00
→
hoos891405
較大,對馬都超級傷,這就是最好笑的
123.194.9.51 05/28 23:00
→
hoos891405
地方。搞不好一查下去案外案連環爆
123.194.9.51 05/28 23:00
推
leterg
同意「離職」後都敢把基金會大小章都帶走
101.8.224.214 05/29 00:36
→
leterg
的人,很猛,超猛
101.8.224.214 05/29 00:36
推
leterg
捐錢的是台商,台商會在台企聯算正常,我
101.8.224.214 05/29 00:39
→
leterg
身邊台商也會捐給民進黨
101.8.224.214 05/29 00:39
推
leterg
深圳、上海、西安、小米供應商都沒問題
101.8.224.214 05/29 00:43
推
leterg
王是住進ICU了嗎?都沒回應
101.8.224.214 05/29 00:51
→
leterg
她強悍記者出身的,生病了哦?
101.8.224.214 05/29 00:52
→
leterg
還是去風傳媒上班了?
101.8.224.214 05/29 00:52
推
leterg
氣換過來了沒?怎麼都是什麼維德在講話
101.8.224.214 05/29 00:58
推
betty22558
法官都民進黨他們家的
223.137.59.254 05/29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