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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eponzm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防勒頸悲劇重演?台北市文化局稱「首創」安全指引,卻只是掩蓋早已存在卻未落實的消 防署安全綱領! 台北市文化局近日高調宣布「首創」密室逃脫產業安全指引,但事實上,內政部消防署早 在2017年2月8日,就已經函頒《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 這份全國性綱領,正是因為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常透過特殊空間裝修設計、電子鎖與出入口 管制,並結合團隊解謎、真實道具與沉浸式情境體驗,在火災、地震等災害發生時,容易 產生避難逃生困難,因此才特別制定,用以強化場所安全防護,建立自主災害預防與緊急 應變管理機制。 綱領中早就明文規範: 防火安全 地震安全 緊急應變措施 緊急逃生機制 專人監看 風險評估 緊急介入處理 甚至連密室逃脫常出現的綁縛、鎖鏈、銬具等高風險情境,都要求必須有安全措施,避免 人員發生危害。 更諷刺的是,台北市文化局自己頒布的《臺北市沉浸式內容體驗產業安全指引》,內容還 直接引用消防署這份綱領。 換句話說: 台北市現在所謂的「安全指引」,根本不是首創,而是中央2017年就已經存在的全國性安 全規範。 那問題就來了: 既然早有全國指引,台北市過去為什麼長期視而不見? 為什麼消防檢查、公安檢查、風險管理沒有真正落實?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雇主本來就有義務避免勞工遭受職業災害,應進行危害 辨識、風險評估與緊急應變。而《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的制定目的,也正是 在提醒主管機關與業者,這類沉浸式場所因空間封閉、機關設計與逃生限制,本就具有較 高風險,更應建立完整的災害預防與應變制度,而不是等到悲劇發生後才倉促補破網。 結果現在出了重大悲劇,蔣市府第一時間不是檢討長期管理失靈,而是急著宣傳自己「首 創指引」。 真正讓市民憤怒的,不是缺法規。 而是: 早就有規範,卻沒有人認真執行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三家姓奴無能草包鼠王?萬安這臉被打的可真響啊,天天只會中央中央中央 現在人家翻出中央2017就有的法規,請問一下台北市這群廢物外加垃圾市長 法規在那裡,你怎麼就不會查核了呢? 之前不是說要中央訂立專法,意思是沒法可查,結果出事沒幾天就查了個遍 這不是能查嗎? 是不想查,懶的查,還是有官商勾結呢? 之前大罷免時用了一堆不知道哪來的法規也是把收罷免書的店查了個遍 找了什麼理由當大家都死了是不是? 啊,29歲妹妹還真的人沒了,如果依法行政查核,確實監管,一條人命就不會消失 再更之前的議員候選人重傷己經開記者會提醒你了 就一定要出人命,推給中央,發現推不動了才動一下 這中央處理器是20年前的嗎= =? 20年前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和9年前的法規全都不知道,哪來破爛啊WWW 好啊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推 aass5566: 台灣落後家庭有的也沒浴室啊~莫忘世上 49.158.134.235 04/23 21:56 → aass5566: 苦人多 49.158.134.235 04/23 21:56 ----摘自PTT政黑推文 你不可不知的雲台灣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5.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9522332.A.819.html ※ 編輯: genjuromkiii (61.64.5.107 臺灣), 05/23/2026 15:47:24

推文 (5)

ninebride 少廢話 台北市民不想聽這些 220.138.94.248 05/23 15:51
ninebride 台北市民關心的 是能不能投kmt 220.138.94.248 05/23 15:51
genjuromkiii 投!都投! 61.64.5.107 05/23 15:52
forb9823018 27.242.120.82 05/23 15:59
silentence 但那些都不是強制 49.218.138.31 05/2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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