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516785
2.新聞來源︰
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一審判17年柯文哲上訴理由曝 原審偏離經驗法則請高院改判他無罪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容積收賄、圖利等案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7年,二審法律戰即將
開打,柯上訴理由曝光。柯上訴表示,原審認定事實上已偏離經驗法則,且在法規範適用
上混淆行政裁量與違背法令邊界,建請撤銷原判決,改諭知他無罪。
柯文哲上訴理由指出,就210萬元政治獻金被認定是賄賂款部分,原審認定沈慶京與柯文
哲就此達成行、收賄合意,並以沈慶京會後「滿面笑容」推測達成20%容積獎勵與210萬元
賄賂的合意,屬擬制推測,缺乏證據。
此外,210萬元的性質為政治獻金,捐款動機為朱亞虎建議威京集團捐款支持民眾黨,因
集團虧損不符捐款規定,才改以員工名義捐贈,原審視而不見;政治獻金流程透明,是匯
入民眾黨專戶、而非柯文哲個人帳戶,原審卻認容積獎勵價值121億元,與210萬元政治獻
金的比例僅約 1.7/10000,顯不具對價關係。
關於簡訊解讀爭議,原審認為「小沈很小氣」是朱亞虎傳送給李文宗等3人邀功,而「小
沈已給過」是柯文哲傳給黃珊珊指沈慶京已提供過協助(如藍白合),並指沈財務不佳而
叮囑黃珊珊不要找沈募款,則實與210萬元政治獻金無涉。
柯文哲上訴表示,他批示京華城案送研議,是依都發局幕僚提報單及簽呈的建議,符合過
去10年內、39件類似案件的行政慣例,且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之前將12萬0284平方公尺
樓地板面積刪除侵害開發權,非無疑義,研議案只是透過行政程序讓陳情人充分陳述意見
,沒有違法疑慮。
有關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爭議部分,柯上訴說,1500萬元服務費是木可依合約收取的管
理服務費,肖像授權費則是他取得450萬元木可公司銷售「木可小物」的合法授權金,與
政治獻金、競選小物無關。
此外,「KP SHOW」演唱會屬商業演出(淨利率僅 14.5%),所得盈餘77萬元是柯練舞練
唱的勞力對價,並非政治獻金,況且,若未開放線上售票,現場演唱會是虧損狀態,也不
符合政治獻金「顯不相當對價」態樣。
柯上訴理由指出,他並非眾望基金會的負責人或董監事,不具備背信罪「身分」,基金會
支付員工薪資符合捐助章程中「公益與社會服務」的範疇,他沒有將木可公司、基金會的
款項持為所有的行為。
柯上訴還說,原審以彭振聲、邵琇珮認罪作為認定他不利的證據,違反大法官釋字第582
號解釋、最高法院102年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採證嚴重違法,況且,彭作證時描述當
時身心狀況極差,患有重病且鈉離子濃度過低,感到「眼前一片黑暗」,面臨「家破人亡
」的極大壓力。
再者,邵琇珮認罪是她「最好的期待,最壞的打算」,邵是為了爭取緩刑並保留公務員資
格的策略考量,原審卻以彭、邵認罪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圖利」,置2人接受檢
辯交互詰問的證述不問,屬採證上的嚴重違法。
柯文哲上訴認為,京華城案是依據都委會專業審議的共識決,他尊重幕僚專業並批示依法
辦理,政治獻金往來均有合法憑證,再木可小物、KP SHOW是屬商業對價,沒有證據顯有
賄賂收受、公益侵占的行為。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清清白白的阿北,要繼續捍衛清白,
不過這些說詞看起來都跟之前一樣,
這樣就能大獲全勝沒有輸改判無罪嗎?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CPH27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56.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9339444.A.CE7.html
推文 (31)
→
a1202799
無罪?真的要贏在旗袍點?XDD
60.250.238.217 05/21 12:57
→
whyyeswhynot
https://i.imgur.com/H9ytRvc.jpeg
110.28.123.252 05/21 12:58
推
WeGoYuSheng
偏離經驗法則?犯後態度極其惡劣,永
111.80.44.107 05/21 12:59
→
WeGoYuSheng
遠一副高高在上無視人間律法的無恥貪
111.80.44.107 05/21 12:59
→
WeGoYuSheng
污生,一審才判17年,才是偏離經驗法
111.80.44.107 05/21 12:59
→
WeGoYuSheng
則,好嗎?
111.80.44.107 05/21 12:59
推
oscarwu3041
阿北的經驗法則:貪污無罪!
39.12.155.43 05/21 13:02
推
quid1121
沒錯!!! 一審17年偏離經驗法則 應改判27
1.173.148.201 05/21 13:03
→
quid1121
年~
1.173.148.201 05/21 13:03
噓
aragorn747
大記者兼法官了是
162.120.248.118 05/21 13:03
推
PunkGrass
法官已經放水了 依照經驗法則應該會判
36.229.103.97 05/21 13:05
→
PunkGrass
更重
36.229.103.97 05/21 13:05
推
genjuromkiii
啊幹死定了WWWW 就這理由是要說服誰
61.64.5.107 05/21 13:07
噓
ucs1
靠北喔 經驗法則就是小沈1500也應該認定好嗎
220.135.37.205 05/21 13:13
→
ucs1
都已經放水了想去抗議了
220.135.37.205 05/21 13:13
推
busman214
共犯都不上訴了還再妄想無罪...
114.36.241.240 05/21 13:14
推
conanhide
哈哈哈哈 柯文哲就是把小草智商當70以
118.163.124.163 05/21 13:14
→
s81048112
根據經驗法則 17年都太少
27.240.186.172 05/21 13:22
→
proletariat
沒錯照經驗法則來看 一審法官輕縱
118.167.73.128 05/21 13:28
噓
LawDJ
背信共同正犯還敢講無罪哦 笑死
36.224.171.147 05/21 13:36
→
LawDJ
是誰要求處理帳冊的
36.224.171.147 05/21 13:37
噓
lgw2001
經驗法則是27+,法官已經放水了
101.12.163.45 05/21 13:39
→
s891510
廢物教授自己亂搞偏離經驗法則結果反過
36.225.201.8 05/21 13:52
→
s891510
來說別人才是偏離的 不愧是廢物教授 別
36.225.201.8 05/21 13:52
→
s891510
人都爛它最棒
36.225.201.8 05/21 13:52
→
s891510
啊我知道了 因為台大裡面過去這樣搞沒事
36.225.201.8 05/21 13:54
→
s891510
所以這廢物以為現在一樣能照樣搞且沒事
36.225.201.8 05/21 13:54
→
s891510
對吧
36.225.201.8 05/21 13:54
噓
Pietro
以經驗來說。 KP SHOW 最好符合那個價值
49.216.173.203 05/21 14:15
→
Pietro
……
49.216.173.203 05/21 14:15
→
neverfly
貪污的經驗法則不就是去關嗎
42.72.215.25 05/21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