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hu8883324 (江流曲似九迴腸)》之銘言:
: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 網路非法外之地!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遭控涉貪、及侵占政治獻金等
: 罪,遭北院一審重判17年。豈料不少白營支持者,非但沒因此「脫粉」、轉為質疑柯文哲
: 的誠信,竟還繼續力挺他,甚至有人因情緒激憤,竟在網路留下恐嚇法官的訊息。最近新
: 竹地檢署就掌握1案,指出新竹有位黃姓女子,疑因不滿京華城案判決,竟在找到法官姓
: 名、臉部照片後,張貼網路並留言「以命償命」等恐嚇文字,結果遭檢方起訴。
: 推 rogudan: 藍白草:造謠跟恐嚇也是言論自由一部分 223.138.57.9 05/15 16:48
這同樣是「迷因台式民主」案中,主張的一些內容
但最後認慫了,所以才會獲得輕判,且因未上訴而全案確定,這方面的事實相信不該不清
楚吧?
只是得提一提當初判決書中,談到緩刑時的被害人、告訴人意見:
⑴告訴人姜長志檢察官於偵查中已表明:若被告二人將來在審理中願意認罪,希望被告二
人分別支付十萬元予社福機構等語;被害人唐仲慶檢察官、陳思荔檢察官於本案審理中亦
為相同之表示。
⑵被害人廖彥鈞檢察官、林俊廷檢察官均稱同意給予被告二人緩刑之機會等語;被害人江
貞諭檢察官、黃琬珺檢察官、郭建鈺法官、黃則儒檢察官、陳玟瑾檢察官及本案三名法官
(許芳瑜、江俊彥、楊世賢)均表示對本案沒有意見等語。
⑶被害人林俊言檢察官則陳明:因本案係於網路上公開散布,所造成之傷害無法彌補,其
不同意和解,亦無給予被告二人緩刑之空間等語。
只有轉去新北檢、正被中共制裁中的林俊言,對於這些「追責」的聲音,反而是完全無視
了呢...
不過說回本案的情況,相信和前案並無不同
而這個前案因為沒有上訴第二審,因此已經全案確定(事後戴姓版主聲請發還扣押物,已
經獲得批准)
所以基本上要當作參考的話,應該是可行的
然而因為管轄權不同,且在新竹的法官會怎樣思考也沒人知道,因此只能期待不要有違背
常理的狀況發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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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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