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的蠢
蠢到了極點
也可以說是極端的傲慢無知
很難想像一個台大醫師
基本法律知識低到如此地步
政治獻金變成基金會後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就是程序正義合法手段而已
就是個草包大白癡
這部分違法毫無疑問
但除此之外
我仍然對貪污的有罪判定感到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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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06.10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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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3)
推
taso5566
判決有罪就不用去懷疑了
223.143.209.180 05/1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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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vryu
再仔細想想,沒有感受到監督更有力嗎?
36.227.7.21 05/1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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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ben
看他們夫妻發文 可能都是卡提諾法律博士?
1.171.197.213 05/15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