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4/9490706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除3人不參加評議 4名大法官判違憲…蔡彩貞拋不同意見:應5人以上同意
4.完整新聞內容︰
憲法法庭今就「刑事訴訟上訴不可分原則適用範圍案」作出今年度第4號判決,因憲法法
庭現僅有8名大法官,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認為人數不符藍白立委修正過後的
憲法訴訟法評議門檻,持續不參與評議,但大法官蔡彩貞今出具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判
決仍應遵守程序規範,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即「5人以上」同意。
蔡彩貞指出,因朱富美等3名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實際執行職務的現任大法官僅5
人,雖未達現有總額人數三分之二即6人的判決評議法定門檻,但已符合現有總額人數過
半數的法定同意判決門檻,而得依法為同意與否表決。本案判決,應依法經大法官現有總
額過半數即5人以上表決同意。
她認為,多數意見認3位持續拒絕參與判決評議的大法官,因實際上未參與判決作成,應
不計入現有總額人數;程序規範明定依該現有總額人數一定比例計算的判決參與評議、表
決同意等人數門檻,均以實際參與的人數為準。依此見解,本案大法官現有總額為5人,
作成判決須經該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即4人以上參與評議,其過半數即3人以上同意。
蔡彩貞認為3位大法官未行使職權,有別於客觀上不能行使職權,自應計入現有總額人數
,以符合現任大法官人數的現實狀況。她認為,實際參與的大法官因人數過少至已顯失應
具備之多元代表性時,作成判決的實質正當性不足,她的意見是展示以最大善意體現依法
審判原則,採取兼顧維護憲法法庭功能的手段,對依法審判原則造成的犧牲也較小。
憲法法庭今判最高法院1940年上字第3382號判例違憲,蔡彩貞則認為法律是特定時空下應
運而生的社會制度,隨時代變遷而演進;立法者為使法律與社會、環境脈動相契合,發揮
應有的規範功能,自須適時修法,因此法律修正僅能說明原有法規範因不能充分滿足社會
需求,已不合時宜,不得反推舊法於制定當時即屬違憲。
大法官蔡彩貞今出具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判決仍應遵守程序規範,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
半數、即「5人以上」同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https://files.catbox.moe/uu5ugk.webp
5.附註、心得、想法︰
我國憲政史上少有之分裂局面
仍待賴清德總統重新提名大法官並由立法院通過
滿足所需人數,才能讓憲政秩序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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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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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son0130
這3個死不出席的
101.8.250.142 05/08 18:18
噓
ivorysoap
那四個明知道違法還要做判決的垃圾
49.217.139.94 05/08 18:20
推
ji4mp6
不做事就不要領薪水好嗎 不要臉的廢物
111.248.20.152 05/08 18:24
推
copybrown
五老星就夠了阿 在那邊裝三小
36.238.183.15 05/08 18:25
噓
ivorysoap
陳菊:叫我?
49.217.139.94 05/0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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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verz
http://i.imgur.com/5HL6Kxf.jpg
1.34.66.154 05/08 18:38
推
andyahn
為什麼議題都拒絕出席,這大法官心態是?
60.250.226.177 05/08 18:52
噓
treeeasy
丟臉五犬法官
36.231.153.145 05/08 18:57
推
Sinful
因為少數人想發揮影響力啊,出席反而影響不
1.163.139.26 05/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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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ful
了
1.163.139.26 05/08 18:59
推
Alcatraz666
另外3個人這次有寫不同意見書嗎
101.8.233.116 05/08 19:50
噓
tagodbless
不參加就是棄權啊,坐領乾薪的米蟲
118.167.203.138 05/08 19:54
推
mron
全部蛋雕,還是卓天皇可靠,不副署讓在野
1.160.96.50 05/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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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on
獨裁,屌爆啦!
1.160.96.50 05/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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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on
無法獨裁
1.160.96.50 05/09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