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大巨蛋不是說好保底3600萬分潤嗎
簡報最低價格也是從50億起跳,現在營收怎麼剩5億 ?
就算實際五億,還是要給台北市3600萬阿,怎麼會是只有400萬
說好 "將按預估營收總額的0.6%收取計畫營收分潤,包底3600萬權利金"
範例還有每年預估營收80億的算法
不過還是比馬英九好,馬英九是直接送給遠雄,沒收分潤
柯文哲對錢財還是比較有概念(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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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大巨蛋營收分潤說明
https://reurl.cc/epn0YW
體育局長李再立表示,依照市府提供的分潤機制,當大巨蛋營業收入未超過預估營業收入
總額時,將按預估營收總額的0.6%收取計畫營收分潤;也就是說,縱使實際營收未達預估
目標,仍會按預估營收計算,以保障市民權益。
體育局長李再立則進一步說明,「包底」權利金的部分,無論遠雄當年「實際營收」為多
少,都要繳交當年「預估營收」的0.6%作為分潤;
李再立也舉例,以預估營收60億為例,若該年大巨蛋的實際營收未超過60億
,遠雄得繳交3600萬的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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