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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Yilan/breakingnews/5425279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阿兵哥把實戰射擊子彈占為己有!10年重罪變免囚原因曝光 4.完整新聞內容︰ 在宜蘭服役的陳姓上兵,參加三軍作戰聯合操演實彈射擊後,將未射擊的機槍實彈5發、 機槍曳光彈2發及已射擊空彈殼4個占為己有,退伍前1週被軍方查獲移送法辦,犯侵占軍 用彈藥罪,最高可判10年,一審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頗具悔意,輕判1年6月,緩刑 4年,讓他逃過牢獄之災。 判決指出,此案被告陳姓男子,2021年8月入伍,2025年3月25退伍,2024年9月,他在陸 軍蘭陽地區指揮部擔任上等兵期間,到屏東恆春參加三軍作戰聯合演練實彈射擊,取得 180發子彈射擊,事後未射的機槍實彈5發、機槍曳光彈2發及已射擊空彈殼4個,沒有依規 定繳回,竟自行收藏留作紀念。 2025年3月18日,即陳姓上兵退伍前1週,陸軍蘭指部營區實施手機反賭博及安全檢查,發 現陳男手機內有在他住處拍攝的子彈畫面,循線查獲侵占子彈內情,由宜蘭憲兵隊移送宜 蘭地檢署偵查起訴。 宜蘭地院判決指出,陳姓上兵對於犯罪事實坦承不諱,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4條第1項之侵 占軍用彈藥罪、刑法之業務侵占罪,以刑責較重的侵占軍用彈藥罪處刑,法定刑為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宜蘭地院合議庭考量陳姓上兵沒有前科,犯案時年僅21歲,犯後坦認犯行,有悔過之心, 侵占的彈藥、空彈殼數量不多,對軍事法益侵害尚非重大,未拿去犯罪使用,歷經此事後 應知所警惕,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侵占的子彈及彈殼均沒收。 5.附註、心得、想法︰ 我只是在想 若是軍事法庭還在 偷了子彈7發+4個空彈殼 會這樣輕輕放下還免關? 若是軍事法庭的話這沒關個幾年出不來吧? 不過....這就是民進黨要的 這樣的軍隊...能戰否? -- 論「尊重國會多數」。 川普:什麼是尊重? 習近平:什麼是國會? 賴清德:什麼是多數? ---來源:笑話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7940656.A.E0D.html

推文 (6)

EXIONG 軍事法庭應該也是審目前是不是軍人吧 49.216.20.163 05/05 08:28
lwdlovecwl 判的很合理啊,軍法用在戰時就好了 101.8.225.84 05/05 08:28
whitefox 洪仲丘模式,早就知道故意等快退伍才告發 114.24.76.41 05/05 08:30
flamax 要打勞贖吧,畢竟蘭贖北孕,周縣長打虎怎 1.171.225.192 05/05 08:31
flamax 麼能不帶子彈 1.171.225.192 05/05 08:31
giexzcvb 阿你是要去護主萬安打老鼠沒?整天發廢文 114.37.147.207 05/0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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