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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人會犯錯,犯錯確實該受到處罰 但怎麼罰是個問題 更重要的是當你嘴說要給人改過自新 但卻放任檢警從重處理,要不是法官頂住壓力 那幾人是真的要被處重刑的,雖然他們犯錯 但真照檢警起訴判刑那幾人就完了 =========事件經過========== 2004年7月25日,當時為立法委員的賴清德在台南市住處門口規勸逆向行駛的年輕人,反遭數名男子持球棒圍毆。他因傷勢嚴重、昏迷送醫,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傷勢包括頭部挫傷、鼻梁斷裂、右眼眼角膜破裂,以及全身多處瘀青。 賴清德後來回憶,當時陳姓嫌犯在逆向行駛被糾正後,回答「單行道怎樣?我家有錢!」並嗆有背景,隨後行兇。 當時圍毆賴清德的三名年輕人,最終被警方依殺人未遂、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 該事件主要嫌犯的下場與相關資訊: 當場逮捕: 事發後,台南市警方巡邏警網迅速趕到現場,當場逮捕了三名嫌犯:陳楷昇(當時26歲)、林昭延(22歲)及買仕樑(27歲)。 法律裁決: 嫌犯陳楷昇因持球棒重傷賴清德,被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1年2個月;另外兩名嫌犯林昭延、買仕樑則因徒手、腳踢等行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 4個月,並准予易科罰金。 嫌犯背景: 主嫌陳楷昇當時在現場態度極其囂張,被規勸逆向行駛時竟回嗆:「單行道怎樣?我家有錢!」隨後便夥同同伴動手。 賴清德的反應: 賴清德後來在節目中提到,他當時並未對嫌犯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理由是希望給這幾位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DC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5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7365394.A.1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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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a 樓下可以追一下這三人 現在背了幾條變大尾 122.118.39.56 04/2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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