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人會犯錯,犯錯確實該受到處罰
但怎麼罰是個問題
更重要的是當你嘴說要給人改過自新
但卻放任檢警從重處理,要不是法官頂住壓力
那幾人是真的要被處重刑的,雖然他們犯錯
但真照檢警起訴判刑那幾人就完了
=========事件經過==========
2004年7月25日,當時為立法委員的賴清德在台南市住處門口規勸逆向行駛的年輕人,反遭數名男子持球棒圍毆。他因傷勢嚴重、昏迷送醫,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傷勢包括頭部挫傷、鼻梁斷裂、右眼眼角膜破裂,以及全身多處瘀青。
賴清德後來回憶,當時陳姓嫌犯在逆向行駛被糾正後,回答「單行道怎樣?我家有錢!」並嗆有背景,隨後行兇。
當時圍毆賴清德的三名年輕人,最終被警方依殺人未遂、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
該事件主要嫌犯的下場與相關資訊:
當場逮捕: 事發後,台南市警方巡邏警網迅速趕到現場,當場逮捕了三名嫌犯:陳楷昇(當時26歲)、林昭延(22歲)及買仕樑(27歲)。
法律裁決: 嫌犯陳楷昇因持球棒重傷賴清德,被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1年2個月;另外兩名嫌犯林昭延、買仕樑則因徒手、腳踢等行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 4個月,並准予易科罰金。
嫌犯背景: 主嫌陳楷昇當時在現場態度極其囂張,被規勸逆向行駛時竟回嗆:「單行道怎樣?我家有錢!」隨後便夥同同伴動手。
賴清德的反應: 賴清德後來在節目中提到,他當時並未對嫌犯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理由是希望給這幾位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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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a
樓下可以追一下這三人 現在背了幾條變大尾
122.118.39.56 04/28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