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銘言:
: 圖、文/鏡週刊
: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鄭文燦涉收賄案,4月14日首度進入關鍵證人詰問,案情即出現大轉折
: !認罪坦承行賄的汙點證人廖力廷,在法庭上對於「丟包」在鄭文燦官邸的500萬元性質
: 為何?上午順著檢方指控的態度認為是賄款,也強調說鄭文燦事前主持的一項會議結論有
: 滿足他們的需求,所以才會送錢給鄭文燦,廖的供詞若為真便構成行收賄的「對價關係」
: 。
查照了其他報導,已知的是:
一、就訊問證人廖力廷(下稱「廖兒」)的方向:
檢察官:先是從「行賄鄭文燦五百萬元要達成的目標」開始,結果遭被告律師提出異
議(看來是用詞不中立),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這下才被迫換成「送錢」
二字
被告 :說法是
「由於廖力廷在偵查期間原本七次說送「政治獻金」到鄭文燦官邸,卻在調
查官最後詢問時改口說是有對價關係,讓檢察官據以認定鄭文燦收賄並將
他起訴,請問這是否在被調查官影響的情況下才改口?如何送政治獻金給
鄭文燦?」
檢察官對此提出異議(理由:「『賄款』包裝成『政治獻金』」,但卻被法
官駁回(不成立)
法官 :補充訊問(甲:審判長;乙:廖兒)
甲:政治獻金是不求回報送給政治人物供政治活動用,而賄款則是送錢請政
治人物辦事?
乙:當時認為送錢給政治人物就是政治獻金
甲:所以在你認知中送給鄭文燦的錢為政治獻金嗎?
乙:對,我當時都認為是政治獻金。
被告 :再追問後,廖兒承認「應該不是這樣子。」(確定是因為要配合,而不得不
這樣講「賄款」
二、「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本身
被告 :華亞科開發案原本存在多種方案,包括由政府主導的公辦重劃與由業者主導
的自辦重劃,其中後者即須取得全部地主同意,會議記錄所呈現的,是維持
既有制度與程序,並未出現突破性或例外性處理,換言之,若無政策鬆動,
則難以支持「給錢換決策」的對價。
廖兒 :一開始是說用以建立「政策回報」,但事後卻改口為「依照結論沒有符合我
們的需求」
至於一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會面,廖兒也變更說法成「沒有進去包廂」,「僅
在外接待司機與隨扈」
呃... 單就第一點來說
法官居然會偏幫被告方,這搞錯了吧?且如果第一審宣判無罪,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第二審
並尋求彈劾該證人
到時是否抽到旗袍法官,相信會值得期待捏...
越看越是覺得,一一一年選舉落入國民黨手中,就是認為有不法行為的前兆;但現在卻能
發生連番笑話,這誰看得下去?
恐怕都是在鬼扯,沒人敢對司法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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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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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7)
推
cg323
這就是党的力量!!
60.248.227.72 04/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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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cal
證據力太薄弱,搞到檢察官都要造假支撐
42.79.25.89 04/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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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cal
證據完整性,扯到900都沒好事
42.79.25.89 04/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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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9C
笑鼠,原來不知道裡面是什麼都能變獻金
49.218.242.102 04/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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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9C
了
49.218.242.102 04/28 11:13
推
inewnew
連有不當得利的對價關係都沒有
124.218.87.53 04/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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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ngenut
所以送錢約定要得到什麼好處?
111.71.69.5 04/2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