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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www.upmedia.mg/tw/focus/comprehensive/257021 2.新聞來源︰上報快訊 陳安利 2026年04月23日 16:21:00 3.完整新聞標題:選罷法初審過關 「受緩刑宣告者」擬可參選 4.完整新聞內容︰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哲偉攝) https://pic.upmedia.mg/upfile/img/2026/0423/202604231456430268.webp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 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初步達成共識,擬排除「受緩刑宣告者」的候選人消極資 格限制;同時新增規定,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 登記為候選人。相關條文仍須送交黨團協商後,才能進入院會討論。 本次修法聚焦於調整候選人資格限制。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現行規定未區分犯罪性質 輕重及是否入監執行的必要性,導致未涉及「黑、金、槍、毒」等重大犯罪、且經法院宣 告緩刑者,仍遭限制參政權,並常於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則認為,將所有緩刑期間的犯罪輕微案件,一律排除參選資格,已過度 擴大排黑範圍,不符鼓勵更生人的司法目的,也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虞。台灣民眾黨團 進一步主張,緩刑、易科罰金與社會勞動均屬輕罪替代刑罰,若全面限制參選,恐構成不 成比例的干預,亦與法治國原則有所扞格。 經委員會討論,民進黨與國民黨立委達成共識,條文修正為「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則主張進一步納入易刑處分,修正為「但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 ,不在此限」。最終,召委、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裁示,相關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 修正,新增規定,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且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 選人,強化對詐欺犯罪的參政限制。 整體修法方向在放寬部分資格限制的同時,也加嚴特定犯罪門檻,後續仍待朝野協商定案 。 5.附註、心得、想法︰ 對於此等福國利民法案,三黨皆有共識,但細節規定仍需要朝野協商 修法後對於年底選舉,候選人將更添信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0.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6937047.A.0C5.html

推文 (14)

a1202799 2028 只要阿北不放棄,小草也不會放棄 60.250.238.217 04/23 17:45
Hohenzollern 阿北可以蹲在龜山監獄參選中華民國 114.24.198.211 04/23 17:48
Hohenzollern 總統! 114.24.198.211 04/23 17:48
dandes0227 垃圾藍白修這個真的噁 42.79.142.70 04/23 17:48
dandes0227 跑個外送都要良民證了 選民代不用XD 42.79.142.70 04/23 17:49
Seals 死刑外都可以選好不好 114.39.71.91 04/23 17:51
inlanyu 幹嘛這麼麻煩??直接立法國民黨柯黨貪 220.143.70.251 04/23 18:03
inlanyu 污、受賄、圖利、內線交易、傷害、殺人 220.143.70.251 04/23 18:03
inlanyu 、強暴、侵佔、背信、恐嚇、賄選等等等 220.143.70.251 04/23 18:03
inlanyu 全都除罪化就好了嘛XDDDD 220.143.70.251 04/23 18:03
inlanyu 啊 糟了 這兩個黨犯的罪 還有哪一些我沒 220.143.70.251 04/23 18:05
inlanyu 有列舉到的? 220.143.70.251 04/23 18:06
lucious 叛國罪 42.79.134.40 04/23 19:02
frankanne 陳玉珍?大陸代言人說個... 49.218.241.98 04/24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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