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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421000499-260118?chdtv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李貞秀提假處分 民眾黨不擔心
4.完整新聞內容︰
李貞秀提假處分 民眾黨不擔心
04:102026/04/21 中國時報 袁茵 、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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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不服遭開除黨籍,19日透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
分」,要循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模式,力拚保留不分區立委資格。(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不服遭開除黨籍,19日晚間開直播透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定暫
時狀態假處分」,要循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模式,力拚保留不分區立委資格;民眾黨主席
黃國昌20日說,李王狀況完全不同,後續由司法程序處理,「我完全不擔心」。北院證實
17日已收到李的聲請並分案,但法界指出,李案經黨中評會決議,和王當年狀況不同。
民眾黨法律顧問賴苡安說,《選罷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喪失政黨黨籍就自動喪失不分
區立委資格,4月13日中評會開鍘當天李已不具備民眾黨黨籍,亦沒有不分區立委資格。
後續中選會函請立院註銷、立院註銷或中選會公告,都不屬有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而是
行政作業。
北院17日收到李貞秀的「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雖已分案處理,但尚未收到李提的「本
案訴訟」,無從得知本訴案由為何,假處分案則待法官審理後裁定。
法界指出,民國106年施行的《政黨法》規定政黨應設專責單位處理黨紀,王金平案是102
年,當時沒政黨法,只能適用《人民團體法》,開除黨籍須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李案有
經中評會決議,和王當年狀況不同,兩案適用法條差別很大。
102年馬王政爭,9月11日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黨籍,將黨籍喪失證明書發函中選會,
中選會函請立院註銷王的立委資格;同日,王立刻提出確認黨員資格存在民事訴訟,聲請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和緊急處置事件。北院裁准王繼續行使國民黨員權利的假處分聲請,在
「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確定前,可繼續行使黨員權利,其立委及立法院長職務暫時不
受影響,國民黨抗告遭駁回。後來,本案訴訟部分,王勝訴確定。
將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昨說,尊重李的權利,但中選會已公告
遞補且頒發證書,22日上午將到立院宣誓就職,不受影響。
5.附註、心得、想法︰
李貞秀也太晚才聲請法院假處分了吧,明天許忠信都要正式上任宣誓就職了
當年王金平是當天就馬上聲請,避免節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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