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生了一件讓我非常憤怒的事:
https://tinyurl.com/mserwmvc
有個社工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任意拿剴剴案的虐待照片當教材,
然後廢盟還跑去按讚轉貼...
我就問了,是誰允許他這樣幹的?
就算他辯解說"只是從報紙上轉下來",但報紙刊載都會被罵了,
你拿這種照片來當教材,應該嗎?
我覺得超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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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5.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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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告呢?
補充一下: 這人是兒福聯盟的人。
※ 編輯: jeanvanjohn (122.100.75.188 臺灣), 04/18/2026 10:03:07
推文 (1)
推
sa87a16
去告啊。會成立
36.225.183.188 04/1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