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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第270頁 柯競辦如何當冤大頭租兩台貴鬆鬆胖卡車 木可公司花的錢: 分別用53.5萬、18.9萬元買兩台胖卡 (木可的錢也是小草捐的,或是賣柯肖像賺的) 競總政治獻金花的錢: 1.花200萬租上面那兩台車7個月時間 2.花98.4萬幫木可改裝那兩台車 木可賺的錢: 1. 200萬租車費 2. 98.4改裝費免費獲得 3. 胖卡車賣小物的所有收入(這真的扯!) 4. 其中一台車隔年賣出得5萬元 之前4X貓有爆過這條, 判決書將近一整頁完整整理出來 也戳破柯的律師主張: 競選後期木可做的全是商業行為,非政治獻金 如果是純商業行為,競總幹嘛幫你改裝車 下次柯的律師再放搭公車照 鬼扯清廉,也請解釋一下胖卡車吧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4.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5886863.A.8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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