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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小草不讀書,還在拼命凹啊!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二、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除應依「行政程序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 陳情案件要點」、「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及本府各機關橫向聯繫與管轄權爭 議處理等相關規定辦理外,並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十、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應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 (一)檢、警、調機關進行偵查中者。 (二)訴訟繫屬中或提起行政救濟者。 (三)經判決或決定確定,或完成特定法定程序者。 ====================================== 笑死,小草真的連條文都不看就在硬凹。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已經寫得清清楚楚: 只要是 訴訟繫屬中 已提起行政救濟 或已經判決確定 機關就應該通知回原法定程序,不應受理。這講白話就是行政體系的「一事不再理」。 京華城2018年已經提行政訴訟,爭的是什麼?就是容積能不能突破560%。結果臺北高等行 政法院已經判定:舊保障不能再用,必須回歸560%。這代表這個容積爭點在法律上已經處 理完、結束了。 ================================================= 再來看都委會第一次怎麼處理? 直接程序駁回,認定申請不合法,連實質審查都不進去。 這代表在正式行政程序上,這案子本來就不成立、不能走。 所以整體狀況很清楚: 法院已判 → 容積爭點結束 陳情要點 → 這種案子本來就不應再受理 都委會程序 → 也已經認定不合法直接擋掉 結果你還做什麼? 把同一個「要更多容積」的東西,送去研議840%。 重點從來不是「送研議這個動作有沒有罪」,而是: 你明知道這案子依規定不應受理、程序上也不成立,還硬是讓它重新啟動 這時候違背陳情要點,就不是什麼小瑕疵,而是: 明知不該受理,仍然開程序處理 法律上這就會被認定成明知違背法令。 所以檢方講「送研議就是違法」,意思很簡單—— 不是送有罪,而是你把一個依法早就該停的案子,再硬開一次。 一句話講完: 案子早就被法院判完、程序也擋掉了,你還硬開流程,這不叫圖利什麼才叫圖利? 不讀書真的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欸欸我看傻鳥好像都沒看判決書 : 京華城案法官認定圖利行為是從送研議開始 : 後面獎勵容積阿三小是不是都委會給的比照三小條例都不是圖利重點 : 圖利是從柯文哲3/10便當會裁示研議開始 : 也就是當初檢方說的, 京華城案送研議就是圖利罪 : 現在開始扯土管條例、扯獎勵容積比照三小都沒意義了 : 就是從「研議開始就是違法」是這次判圖利判收賄的主軸 : 當出檢方講說「送研議就是違法」我還覺得好笑 : 沒送研議你哪知道是不是違法 : 結果還真的「送研議」這行為就是違法了 : 法官還很貼心的跟你提出說 : 你還沒收到陳情函就開始陳情案了 : 這也是違法證據之一 : 嗯..嗯?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5826591.A.C98.html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4/10/2026 21:12:36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4/10/2026 21:14:23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4/10/2026 21:26:1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4/10/2026 21:28:20

推文 (4)

vbhero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122.100.92.240 04/10 21:41
hulu63 那個不是欲加之罪,而是阿北親自做過的罪 42.73.205.209 04/10 21:52
mike110100 你不要那麼專業好不好 111.82.90.48 04/10 21:55
apple94 只剩小草還在幻想政治辦案了 36.230.8.149 04/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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