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 李震華指出,柯文哲案,恐龍法官的證明,第一點,把彭振聲、邵秀佩當認罪。認罪必須
: 承認檢方所指訴的犯罪事實,但彭振聲說他堅持京華城送審給容獎的程序合法,這樣,依法
: 當然不能算認罪,那為何法官會接受算認罪?因為恐龍必須要向政治上級交代?這樣才剛好
: 拿來做判決柯文哲有罪的證據啊。
檢方沒有指認犯罪事實如何起訴啊?
然後程序合法不代表結果就合法
因為他最後結果就是犯法阿所以接受認罪阿
: 李震華提到,第二,把京華城案自陳情、送研議、公展、都計委會審議等所有的合法程序,
: 全部都認定是圖利結果的違法程序,所有合法程序只因為事前柯沈會面,就「豬羊變色」,
: 不須其他直間接可靠的證據佐證,這正是恐龍無知但兇狠的地方。
一樣程序合法不代表結果合法
就如開庭審判一切程序合法~但是最後盜竊罪被判死刑
你這個一直罵恐龍法官的會說判的好嗎?
如果只看程序~不看結果還有法條規範才會變成你說的恐龍法官
: 李震華強調,第三, 210萬給政黨的獻金,明明跟容獎由560%提高到840%的起訴犯罪事實
: 無關,不論時間點2020年在很前面,而且朱亞虎給李文宗的簡訊文字說的那麼清楚:「就是
: 要感謝柯市府依照監察院糾正,把郝市長違法取消的商業區基本容獎560%,依法還給京華城
: 」,因此依法捐給政黨政治獻金表達感謝而已,完全跟後來2022年再由560%提高到840%的恐
: 有圖利的程序無關,只有恐龍法官敢無視明白文字及時間點不對而硬拗,最致命的硬拗就是
: 210萬是圖利120億的對價關係,這當然就是給上級政治力交代。
然後2018年是過560%
所以要道謝怎會用到2022才道謝了
還有這個律師是不是忘了有一條叫做
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啊?
也就是說對價關係 560%但是不違背職務收賄~一樣要被判刑
更不要說時間序問題
開始跑840%後2~3天就用人頭感謝
有啥感謝需要用到人頭了?
有啥感謝需要4年後才感謝了?
這人真的是律師嗎?
https://i.meee.com.tw/XLBOSrF.jpg
這樣亂扯跟我說他要用司法改革好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6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5529949.A.BAD.html
※ 編輯: win8719 (118.160.65.180 臺灣), 04/07/2026 10:46:24
※ 編輯: win8719 (118.160.65.180 臺灣), 04/07/2026 10:46:54
※ 編輯: win8719 (118.160.65.180 臺灣), 04/07/2026 10:47:35
※ 編輯: win8719 (118.160.65.180 臺灣), 04/07/2026 10:4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