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路人李貞秀,
不過就是按照柯文哲的excel記載的,
說高虹安拿了阿北500萬+200萬,
雖然高虹安否認,
證明連700萬都被阿北A走了。
但是李貞秀充其量就是說了阿北在excel上記載的事,
這會違反什麼規定?
為了這句話還要開中評會?
還要逼他辭立委?
他是該辭,但理由是因為他有中國籍,
而不是因為他說了兩句話吧。
如果是因為他說的話,
間接導致柯文哲形象受損,
那同理,
黃國昌硬要修法,
把法庭內容公開上網,
讓一直咳的咳文哲再現,
哭喊我家沒傭人,
答辯時說這個那個這個我也不會講,
害柯文哲變全民笑柄,
黃國昌也推了一大把。
所以如果按照民眾黨中評會的邏輯,
黃國昌也要送中評會吧,
中評會委員也要叫黃國昌知所進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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