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 2026/03/26 18:24 記者 劉育良 綜合報導
: 陳沂今晚在threads發文表示,柯文哲收賄不是因為之前瘋傳的excel pay「小沈1500」,也
: 不是什麼辦公室踩飛輪收300萬元,而是認定捐給民眾黨200萬元政治獻金,是京華城容積率
: 的前金後謝,「這樣以後哪個政黨敢隨便收政治獻金?只要有人打錢進去,就可以說你貪污
: 欸。」
: 陳沂表示,自己身為「柯黑」,希望給柯文哲教訓靠的是真憑實據,「不要搞到柯黑都還得
: 出來幫柯文哲說話。」
先說陳沂的評論部分:
這樣子不就是在打迴圈了嗎?意思就是說,就算按照《政治獻金法》規定,也不能收受政
治獻金?
如此一來,政黨運作是要靠什麼?
然後:
: 不是只有捐款啊。
: 而是加上Yahoo與李文宗的通訊以及Yahoo 的證詞嘛……
: 不過是真的有草開始捐錢給民進黨,試圖宣稱賴清德收賄就是了……
這就恐怖如斯了...
但收取的對象是「民進黨」、非「賴清德」,這樣就算向北檢按鈴申告、或告發到調查局
等部門,很有可能就是簽結或不起訴結案吧?
而且說到「沒有金流」部分,法院最終不認定有罪啊!
否則的話,早就判到起訴書要的二十八年半了,這方面是還走不出來嗎?
話說回「政治獻金」,兩天前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國上訴字第十號刑事判決,就認定
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王正並未收取滲透來源捐贈之政治獻金,而認定被告孫志全、王立均
無罪,上訴後亦駁回
檢察官上訴意旨:
被告孫志全以其岳父趙雪松所營大陸地區○○○誠化工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名
義,假借「材料款」之虛偽會計科目,於民國111年9月13日匯款至同案被告笪琦指定帳戶
之人民幣10萬元,即係為掩飾該款項之來源及匯款目的;而依被告等2人之供述,被告王
立為被告孫志全所尋找之房屋「春城大砌樓」(下稱本案房屋),實際上便是規劃予回台
輔選之多人團隊居住,足見笪琦協助匯入被告王立所申設之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00
號帳戶(下稱系爭帳戶)之美金1萬3,758.12元(下稱系爭美元款項),實際上係提供予
王正競選市議員活動之用,而具政治獻金之性質。原審認事用法顯有違誤,請求撤銷原判
決另為適法之判決。
法院判斷:
檢察官固以前揭情詞提起上訴,然系爭美元款項係被告孫志全為支應入境臺灣之租屋及生
活費用,與笪琦換匯而匯入至被告王立日常所慣用之系爭帳戶,固經被告王立混用於系爭
文宣費用,然嗣經全數補足,尚難認具政治獻金之性質,業據原判決論述綦詳;而據被告
孫志全陳稱:我和王正是好朋友,同樣都是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的幹部,這次回臺灣是為
了幫王正作選舉的事情,本案房屋來來去去的人很多,沒有固定說住了多少人等語,固可
認其來台之目的係與選舉活動相關,惟仍無從認定其承租本案房屋係為無償提供王正競選
使用,其性質即與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款所指「無償提供動產、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
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之政治獻金有間;至趙雪松是否以○○公司之虛偽會計
科目名義匯款,僅為該名目是否另涉有偽造文書或違反商業會計法規之問題,然其金流既
屬明確,亦與系爭美元款項之性質判斷無關。是檢察官上開指摘均難認有據。
從而只能說,還想散佈詭說的話,後果只能自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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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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