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3.轉錄內容︰
: 已經不知道是許舒博提前放消息,還是聽賴次跟台電代表在記者會被迫把視野縮短,讓我
: 的情緒高漲。
: 在全球能源危機時刻,台灣選擇用大幅補貼油價漲幅、凍漲電價,再輔以金孫總統的核電
: 言論,豢養巨嬰。
: 經濟部在記者會中雖表示將於下半年電價審議時,反應這一波燃料成本波動。但9月底進
: 行電價審議時,已逼近年底地方大選,實難推動。
: 故在此時便須提前進行社會溝通,由主責物價穩定小組的鄭副院長宣示下半年電價均須合
: 理反映成本。否則持續性凍漲,將使台灣難以因應此波能源危機。
: 沒寫在新聞稿裡頭的是,我們碳費費率審議會的各個委員,都會謹守分際,不會再決議前
: 就對外發言。電價審議會卻出現會議結束前,商總就可以先發新聞稿,對外說凍漲,而且
: 這種情形已經不止一次了。
: 明明電價審議會具有極高的政治與政策戰略價值,卻讓渡給利益團體成為形象代表,這樣
: 的委員遴選邏輯,必須要修正。
漲了有話講(民怨沸騰)、不漲也有話講(護航核能)
這到底是否為一位專業人士該有的發言?
除非台灣的電價不是用「漸進式」的分階段模式管理,不然吵是有什麼用處?會以為民眾
將因而開始不滿施政作為?
至於商總走漏風聲什麼的,這基本上是存在保密不周到的問題,不承認就是在逃避責任,
自屬灼然
然而是可以視作「遴選委員時有出錯」嗎?
只是從另一方面設想,既然會說「不是第一次」,審議會委員是不能撤換的嗎?還是屬於
終身制?抑或必須要有非中立的代表?
已知《電業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第五項: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應邀集政府機關、學
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前項審議會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
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看得出是存在一定的心證空間,讓人捉摸不著
因此理論上還是需要設法彌補不足,才能有辦法讓民眾信服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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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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