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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3.轉錄內容︰ : 已經不知道是許舒博提前放消息,還是聽賴次跟台電代表在記者會被迫把視野縮短,讓我 : 的情緒高漲。 : 在全球能源危機時刻,台灣選擇用大幅補貼油價漲幅、凍漲電價,再輔以金孫總統的核電 : 言論,豢養巨嬰。 : 經濟部在記者會中雖表示將於下半年電價審議時,反應這一波燃料成本波動。但9月底進 : 行電價審議時,已逼近年底地方大選,實難推動。 : 故在此時便須提前進行社會溝通,由主責物價穩定小組的鄭副院長宣示下半年電價均須合 : 理反映成本。否則持續性凍漲,將使台灣難以因應此波能源危機。 : 沒寫在新聞稿裡頭的是,我們碳費費率審議會的各個委員,都會謹守分際,不會再決議前 : 就對外發言。電價審議會卻出現會議結束前,商總就可以先發新聞稿,對外說凍漲,而且 : 這種情形已經不止一次了。 : 明明電價審議會具有極高的政治與政策戰略價值,卻讓渡給利益團體成為形象代表,這樣 : 的委員遴選邏輯,必須要修正。 漲了有話講(民怨沸騰)、不漲也有話講(護航核能) 這到底是否為一位專業人士該有的發言? 除非台灣的電價不是用「漸進式」的分階段模式管理,不然吵是有什麼用處?會以為民眾 將因而開始不滿施政作為? 至於商總走漏風聲什麼的,這基本上是存在保密不周到的問題,不承認就是在逃避責任, 自屬灼然 然而是可以視作「遴選委員時有出錯」嗎? 只是從另一方面設想,既然會說「不是第一次」,審議會委員是不能撤換的嗎?還是屬於 終身制?抑或必須要有非中立的代表? 已知《電業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第五項: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應邀集政府機關、學 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前項審議會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 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看得出是存在一定的心證空間,讓人捉摸不著 因此理論上還是需要設法彌補不足,才能有辦法讓民眾信服其能力。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6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4615742.A.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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