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mik》 之銘言:
: 中正警一分局說明,依照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第二點但書「緊急性集會遊行,
不
: 受七日前申請之限制」規定,該規定的權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所以民眾黨不用7天前提出
: 因為他們抗議很重要,很緊急,所以可以過
: 笑死,難怪民眾黨不用管法律
: 因為蔣萬安會幫他開好特例讓他過
檢警一家沒聽過?
檢警同一條船的關係
這個遊行是在靠背你檢警體系
中正警一分局
還讓這個支持貪污犯的遊行
適用緊急開綠燈?
幹
白癡到有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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