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民眾黨規定是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停權或是開除黨籍
https://i.verb.tw/5D31r60O.jpg
依照今天的判決書
看起來2 5 5 6點都有符合
就算把範圍縮減到“從政公職人員”
京華城案發生在台北市長任內
應該也算進去
看之前高虹安一審判決出來就馬上退黨
但依阿北的臉皮應該也不會退黨
那民眾黨敢不敢展現廉政的決心
把阿北黨紀處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4.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4519351.A.C85.html
